午飯後,辦公室沒人,淼哥坐在辦公桌前看嚴岐成的《四兄弟》。娟妹一陣風似的衝進來坐下:「淼哥、淼哥,我昨天給你發了微信,你為什麼不回?」
淼哥放下書打開手機,搜索一番,笑了:「這事兒怪你,我一般不聽微信語音留言的,嫌煩!」
娟妹嘟囔著嘴說:「淼哥,你是癩蛤蟆上公路---愣充迷彩小吉普。為什麼不聽語音留言呢?
這個功能很方便呀!有什麼事兒,我按下語音鍵,噼裡啪啦說上一段,手一松,語音就發過去了。
要是打字,可能要打很久。這麼簡單、快捷的方法,你為什麼不嘗試呢?」
淼哥繼續看書:「娟妹,問你一下,你發語音留言,是找我有什麼事吧?」
娟妹生氣了:「淼哥,沒事兒我給你語音留言幹什麼呀?你有老婆,我有老公,沒事兒我們聊天,這不是出軌的前奏嗎?就你那歪瓜裂棗的模樣,還是算了吧。」
淼哥習慣了娟妹的毒舌,接著說:「你找我,我沒回復,是你急還是我急?」
娟妹氣鼓鼓的說:「當然是我急啦,我表妹有個化驗單有點問題,我想問問你怎麼辦,結果,等了一晚上你都不回復。我表妹等著心急,我也很丟面子。」
淼哥說:「你表妹和你的不愉快,沒有影響到我的心情,因為你們認為天大的事情,跟我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我有我的生活,我有我的社交,你找我幫忙,首先要考慮到我的感受,不能因為你急,你就可以不分時間的騷擾我;不能因為你方便,你就可以不分方式的聯繫我。
微信語音留言,方便了自己,為難了他人!」
娟妹睜大眼睛看著淼哥:「啊,我們發語音很方便,你們聽語音不方便嗎?」
淼哥放下書,45度望著天花板:「微信語音留言,說的人很爽,聽的人很慘!
一、耗時間。對於接受信息的人來說,同等信息量,直接閱讀呈現在屏幕上的文字所花費的時間,要遠遠少於聽取語音留言所需要花費的時間。
通常我們閱讀文字,1 秒鐘看10幾個字或者一目十行,完全是小菜一碟,但是語音留言呢?
中國人的正常語速,大概是1秒鐘2-3個字。同樣100個字,文字信息,讀完大概10秒鐘;語音信息,聽完需要耗費50秒鐘。
二、費體力。對於高效率、快節奏的現代人來說,任何一件多餘的動作,都是他不願意幹下去的原因,最簡單、最方便的讓用戶獲取信息,這是所有開發商主攻的方向。
直接閱讀文字信息,我們只用:拿出手機→解鎖屏幕→點開微信→閱讀,任何姿勢,任何場所都可以完成信息的獲取和反饋;
聽取語音留言信息,我們需要:拿出手機→解鎖屏幕→點開微信→點擊語音→拿起手機收聽。
最關鍵的就是拿起手機這個動作,實在是讓人非常煩躁,如果真是需要通話,打電話你一言我一語不好麼?
三、有影響。社交媒體的發達,讓我們無時無處不在辦公、交流,但日常生活中,難免有很多不方便接聽語音的時刻。
比如開會議的時侯、辦公的時候、聚餐的時候、啪啪啪的時候.眾目睽睽之下,你把手機湊在耳邊,肯定是失禮的,也就是需要你在另一個時間和地點去處理這件事情。
而一條文字信息,能讓接受者「不經意」間看一下,分清輕重緩急,迅速應答處理。
四、會誤事。很多時候,因為環境的嘈雜或者發音的不標準,你沒辦法讓信息準確無誤的傳遞下去。
發語音信息的地方,可能很安靜;接收語音信息的地方,可能很吵鬧。本來很著急的一件事,怎麼聽都聽不清楚,或者關鍵數字聽錯,是很讓人抓狂的。
五、不便捷。一條文字信息,因為打字的原因,發送的人會儘量精簡,接收的人也可能需要把這段話直接轉發給其他相關聯的人士,增加了傳播的便捷性。
如果是語音,那我們沒辦法把這條信息傳給下一個人,或者幾條、十幾條語音信息同時轟炸的時候,對方很難找回需要再次確認的信息,只能一條一條的回聽。
六、很尷尬。文字信息,閱讀起來只要沒人湊過來一起看,它的私密性是可以保障的。語音信息,聽筒模式和外放模式的切換很不方便。
你能想像在鴉雀無聲的會議現場,你不小心手賤,點開了一條語音信息,結果外放出的聲音是你某位好朋友的惡作劇:「啊,大力、大力、快了、快了.」
我想那一刻,你會恨不能直接把手機扔到地上踩個稀巴爛吧。」
娟妹笑的前仰後翻:「淼哥,你這麼痛恨語音留言,是不是被你這樣的小夥伴整蠱過呀。想想就搞笑,全會場的目光注視到你的身上,你是恨不能找個地縫鑽進去的。」
淼哥笑了笑:「我自己沒遇到過這種情況,我是好幾次看到有人面紅耳赤、手忙腳亂的按手機,越忙亂越不知道怎麼關掉聲音。看多幾次,我就不會再聽語音留言了。
與人交往,需要讓對方覺得舒服、開心,你把便利留給自己,把困難甩給別人,日子久了,朋友就會越來越少。
當然,非留語音不可,也有一些很有技巧的「套路」。
套路一:發語音前說明情況。比如先發一段文字信息,交代一下自己留語音的原因,比如在開車、在拎東西、在走路.打字不方便,請求對方諒解。
套路二:次要信息發語音,重要信息打文字。遇到數字、地址、名字、電話等,儘量還是用文字確認一遍,方便對方保存,避免誤會發生。
套路三:信息量太大,沒辦法打文字。先發條信息,確認對方方便,直接打電話……
有三種人,我會聽語音留言:
第一、領導。領導日理萬機,沒空打字可以理解,他找我是安排工作,我再麻煩都必須去接聽;
第二、明星。明星謹小慎微,不敢留下把柄可以理解,一通語音,沒辦法轉發,沒辦法截屏,不留後患;
第三、文盲。文盲目不識丁,他想打字他不會呀,這種情況,我會第一時間打電話回去。
方便自己、為難他人、不懂社交禮儀的人,通常是很自私的。
和這種人打交道,吃虧是早晚的事,我一般敬而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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