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不搭後語的編排
《馬可福音》第11章
經文:
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可11:24-25)
關鍵詞句:
禱告……信……饒恕
心得:
耶穌咒詛無花果樹的經文,是《馬可福音》與《馬太福音》共有的記載,而且兩卷福音書都在此強調了禱告與信心之間密不可分的關係。但與《馬太福音》在強調完信心的重要性之後便戛然而止不同,《馬可福音》卻在此之後突然來了一句:
「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我曾經很詫異,為何作者馬可要在這段關於禱告與信心的經文後面,連接上一段主耶穌關於饒恕的教導。後來我又發現,原來有的古老版本裡並沒有這一段,這一段有可能是後代編排進去的。
但問題是,這種編排既顯得不自然,簡直就有些前言不搭後語!而除非我認同經文的編排純粹出於人意,而絲毫沒有聖靈保惠師的參與,那麼我就必須認同,這種特別的編排一定也有它特別的用意所在。
問題是,這用意究竟是什麼呢?
今天當我再次面對這一困惑時,我突然想到,當一個人第一眼看到主耶穌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時,他的第一反應會是怎樣的。他的反應幾乎肯定會認為,一個人只要有足夠的信心,就可以心想事成,就可以用自己充足的信心來為自己獲得任何想要的事物,來實現自己所有的夢想或欲望!
換言之,人一旦真的擁有了那種百靈百驗的禱告能力,那麼他將毫無疑問的,首先用這種能力來滿足自己的需要。準確的說,是用來滿足自己的欲望!
然而,經文(如今的編排次序)卻如同是一記響亮的耳光,結結實實的打在人們(至少是我自己)的臉上,讓我想到禱告的第一要務,從來都不該是優先滿足自己的需要,而應該是首先用於關乎神國與公義的方面,首先用於如何建立自己的屬靈生命,讓自己能具有一個行公義、憐憫人、饒恕人等等討神喜悅的屬靈生命素質上。
原來,不僅是:「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16:32)那樂意饒恕他人的生命,更遠遠好過那隻知滿足自己需要的信心!
祈禱:
饒恕我的天父啊,我常常盼望能有移山填海的信心,但我知道,從心裡饒恕一個傷害過自己的人其實更難,需要更大的力量。所以主啊,求你賜我這種力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