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治排序來看,市委秘書長一般都由市委常委兼任,屬於黨委班子成員。
而非常委的副市長只是政府班子成員,兩個崗位都是副廳級,級別一樣,不過按照黨領導政府的原則,市委秘書長在政治排名上要比普通副市長靠前很多。
這個排序儘管實際作用不大,但體現的是政治地位和政治待遇,可見市委秘書長分量。
從發展空間來看,市委秘書長和普通副市長直接提拔正廳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下一步發展更大的可能是轉崗重用。市委秘書長一般有幾個方向,最好的結果是轉副書記,退而求次是常務副市長,再不濟也能轉任組織部長、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統戰部長這些常委崗位。
而普通副市長雖說也有一步到位常務副市長的可能,但僅僅是可能而已,其最現實的目標是進入常委班子序列,能夠入常已是最大成功,至於是在哪個崗位,那是下一步考慮的問題。這是常委和非常委領導在選擇上的明顯不同。
從實權來看,市委秘書長是常委班子成員,一個常委最大的價值體現就是在三重一大問題上的發言權,特別是在人事問題的建議權,僅這一點,市委秘書長就可以碾壓絕大部分非常委的市領導,這也是市委秘書長最大的優勢。
不過市委秘書長畢竟是服務崗位,更多時候是代表書記協調處理事情,沒有太多的決策權,能夠管的部門除了市委辦,也就是信訪、機要和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權力的延伸面不大。
而這恰恰是副市長的優勢,副市長因為負責的是政府事務,每個人都有一定的分工和側重,分管和聯繫的部門普遍比較要多,比如城建副市長,分管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城管委、交通運輸局、人防辦、公積金中心等,基本上都是事關百姓民生的部門,權力相對更實,並不比市委秘書長差。這也是副市長相較市委秘書長為數不多佔優的地方。
綜合來看,市委秘書長無論政治地位、發展前景及個人影響力等都完勝副市長,不過在業務上副市長的實際權力並不遜色於市委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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