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律的失望可怕還是對犯人的失望可怕?
曾經轟動一時的"素媛案"罪犯趙鬥順即將出獄,他的影響究竟有多惡劣?
就連以他為原型拍攝的《素媛》電影都是無數人揮之不去的陰影。
12年前,56歲的趙鬥順將只有8歲的"素媛",在一個公廁內殘忍地侵犯了她。
今年12月13日,68歲的趙鬥順就會踏出鐵欄,而"素媛"不僅永遠做不了母親,而且終身依靠人工肛門和便袋生活。
"素媛"將會用一身去治癒12年前那短暫的一天。
由於過於殘忍血腥,就不繼續講案件始末了。
為了制止趙鬥順再度犯罪,韓國政府專門為他量身定製了一套措施:
1、 在他住所當地加裝3700個攝像頭。
2、 給他佩戴可追蹤的電子腳鏈7年,禁止靠近被害人以及學校等兒童密集場所。
3、 公布相貌5年,飲酒限制和宵禁。
這麼多嚴厲的措施,為什麼韓國民眾還會恐慌,請願政府不要把他放出來?
與其說韓國民眾恐慌是因為趙鬥順,還不如說是對法律的恐慌!
趙鬥順身負17項前科,1983年侵害19歲少女,只被判了3年。
出獄後再度犯罪,傷害致死一位男性,喝酒成了他的替罪羊,只被判了2年。
這次的素媛案影響之惡劣,足以判死刑或無期徒刑,韓國法律卻只判了12年。
也有人會問,趙鬥順已經是68歲的老人了,還會犯罪嗎?有必要興師動眾嗎?
根據韓國媒體報導,獄友透露今年68歲的趙鬥順一直在堅持鍛鍊,可以在一小時內輕鬆做完1000個伏地挺身。
"在單獨關押的牢房內,經常做一些令人無法理解的奇怪行為"。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趙鬥順多次表示攝像頭髮出的電波聲會讓他感到"興奮"。
就連韓國法務部的調查結果也顯示,趙鬥順存在性衝動和錯誤的性認知,再犯的可能性比較高。
中國版"素媛案"罪犯被判死刑
今年的8月29日晚上,4歲的妍妍(化名)被劉某國從家中騙走,數百人搜尋未果。
劉某國將妍妍挾持到哈爾濱某工地排水溝內,暴力侵犯年僅4歲的妍妍。
次日才將妍妍送回家中,但已是遍體鱗傷,下體撕裂嚴重,最終罪犯被判處死刑。
這一案件宣判結果的消息,不僅讓中國民眾大快人心,連韓國網民都發言要向中國學習。
韓國《亞洲經濟》發表了一篇報導:2008年侵犯年僅8歲女童素媛,並導致女童終身殘疾的趙鬥順只被判了12年;而中國侵犯4歲女童的男子卻被判死刑。
通過這兩個案件判決結果的對比,不少韓國網民紛紛留言"向中國學習"、"對啊,就應該這樣啊"之類的話。
同樣是"素媛案",韓國的罪犯即將出獄,而國內被判處死刑,這才體現出法律應該保護的是弱者,死刑更不能廢除。
一個人身負17個案件是種什麼樣的體驗?這裡面還包括很多惡性案件,多次作惡還能出獄,可見韓國民眾真正恐慌的是什麼了。
不是趙鬥順,而是案件背後失去威懾力和震懾力的韓國法律。
當法律失去威懾力和震懾力,那麼犯罪就會無休無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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