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結婚風俗:聘媒
舊時男婚女嫁皆由家長包辦,通媒結親,即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些窮苦人家因生活所迫,有的將女兒賣給人家當童養媳,亦有的實行換親,即互易其女為兒媳。婚齡一般男大女小,男的到十五、六歲,甚至十二、三歲即有父母央人求親,更有甚者「指腹為婚」,訂「娃娃親」。也有女方託媒說婆家的,叫「倒提媒」。媒人受託後,往返男女兩家串通撮合,雙方家庭為慎重起見,暗中打聽情況,並請算命先生「合八字」,如無相剋和不中意處,即可訂親。也有通過串門子、走親戚等方式相親的。淄川的情況稍有不同,待媒人把親事說定後,須再請一媒成為雙數後,才送柬訂婚。
建國後,男女結婚多為自由戀愛,亦有靠人從中牽線的,叫「介紹人」或「紅娘」,雙方經過了解後商定婚事。
山東淄博結婚風俗:訂親
舊時又稱「送柬」或「換帖」,是雙方初步落實婚姻意圖的一種書面形式。男家請人用紅紙將求親之意寫成小帖,封面再寫上吉祥的祝詞,以及「敬求金諾」、「恭侯金諾」之類表示求親的字樣,由媒人連同男家準備的衣料、首飾、化妝品、聘金等「彩禮」,用一對大紅包袱包裹,送往女家。女家收到柬帖後即回帖,加「謹遵臺命」、「仰遵玉言」等表示同意結親的字樣,並附回禮,由媒人帶回男家。多以鞋帽、文房四寶等作回禮,淄川則回以香、艾(意為相愛)、鹽(意為有緣)、麥(意有福),每樣用紅紙包成兩包。臨淄則以糕若干(按新娘年齡,每歲1對)、茶碗1對、10雙高粱莛、9雙筷子作回禮,取意「十停九穩」。然後男家備席答謝媒人。
訂親這一習俗至今仍然沿用,一般男女雙方同意後,再由雙方家長出面走動,以示承認,並向女方贈送聘禮,即算訂婚。近年來,在部分人中要彩禮之風大盛。
山東淄博結婚風俗:擇吉
即男方選定舉行婚禮的日期。一般男家須託媒人到女家「要媳婦」,女方將嫁女的生辰八字用大紅紙寫好交媒人帶回男家,男方據此請卜人選定「行嫁月」、「吉日良辰」和喜神所在的方向,叫「查日子」。同時還要算出迎親、送親之人在屬相上的忌諱,用大紅紙一式兩份寫好,叫「年命帖」,由媒人送往女家,叫「送日子」,而且還要向女方送聘禮。博山多習慣送錢一宗,叫「盒子鈔」,女家用其中一部分置辦嫁妝,留一部分給嫁女壓柜子,叫「子孫錢」。桓臺縣則慣以雞、魚、肉、菜、面、棗、慄子等,隨「年命帖」用食盒抬送女家,上貼「禧」字,俗稱送「上頭盒」。「送日子」之後男女雙方即準備婚嫁物品,男家所縫製的被子多在四角放少許棉籽,取「輩輩有子」之意;女家亦請兒女雙全的婦女幫助「棉被子」,多在四角放些紅棗、花生、制錢、慄子等物,取意「早生貴子」。
如今,在一些比較封建保守的家庭裡,尤其是幾世同堂的大家庭,兒孫結婚仍沿用「查日子」、「送日子」這一習俗,許多禁忌也沿襲至今。部分青年人多選在「五一」、「十一」、元旦等節假日結婚。
山東淄博結婚風俗:送嚴房
亦有叫送圓房、送緣方的。一般是在結婚前一日,女家派人把嫁妝送至男家,叫送嚴房,桓臺俗稱「下妝奩」。臨淄多是在吉日前最後一個雙日送嫁妝。博山居民多是由男方派人到女家搬取嫁妝,叫「搬嚴房」。淄川居民在此之前還有「催妝」的習慣,即在結婚前兩三日內男方送食盆一架給女家,內裝酒、肉、慄、棗等物,皆為雙數,此後女家才派人「送嚴房」。
從前的嫁妝,一般人家多是兩鋪兩蓋、桌椅、箱櫃、座鐘、臉盆等,貧窮者從簡,只送茶具等桌上用品。無論貧富,「長命燈」一對是必不可少的,就是現在有了電燈,也作為擺設照送不誤。嫁女妝奩內多貯棗、慄,謂之「早立子」(亦說取「夙興」、「慎慄」之義)。送取嚴房所用的工具皆飾以濃厚的吉慶色彩,所用的繩子要染一段紅色,用的車輛、扁擔、盒、櫃等要貼上寫有「喜」字的紅紙帖,底面用紅紙鋪墊,桌、椅、床、櫃等陪嫁木器上要掛以角形紅布等。這一日親朋鄰裡多持禮品往賀,稱「賀喜」(舊時稱「添飯」),向待嫁的女子家裡送喜禮叫「 填箱」。禮品過去多以饅頭等食品相送,現多送現金、喜幛等。喜禮要一筆不漏地記入帳簿,俗稱「喜簿」,以備將來還禮。無論何種形式的喜禮,都要講吉利,不送諧音不雅的物品,如鍾(終)、梨(離)、緞子(斷子)等。一般也不送單數。男家要備宴酬謝賓客(多在宴前先下請帖,後再派專人敬請),博山叫作「待行人」。這天一般都要請親朋鄰居共同幫忙,主持操辦喜事的頭目叫「大總」,由他按照主家的意圖來安排各項事宜,「大總」一般由懂這套禮儀的長者擔任。
搬送嫁妝、賀喜、宴請賓客這些習俗相沿至今。
山東淄博結婚風俗:娶親
舊時娶親一般有「大娶」、「小娶」之分,但其含義各地又稍有不同。「大娶」,男家備官轎、花轎兩乘,吹鼓手、彩旗前引迎娶。新郎換上新裝,多是身穿長袍馬褂,頭戴瓜皮帽或大禮帽,胸佩大紅花,乘官轎在先。另一乘花轎為新娘備用,去時由幼童或新郎之弟或妹乘坐,名曰「壓轎」,轎門上要貼寫有「吉星高照」的紅符。「大娶」一般白天進行,只有少數闊少結婚採用。「小娶」,男家只發花轎一乘和燈籠火把到女家迎親,多為平民百姓結婚採用。
淄川的「小娶」多在夜間進行,博山則均在夜間進行。關於夜間娶親,有這樣一個傳說:舊時,博山有一個惡霸翟三胡,是一個色魔,不論誰家娶親,他都享受初夜權,百姓為逃脫這一厄運,便在夜間偷偷將新娘娶回家。相沿成俗,直至今日。不論大娶、小娶,男方到女家迎親必須帶皮襖、紅氈,否則女家不發人。至女家,行「求婚禮」,新娘頭蒙紅紗,由父輩或兄長抱入轎內,亦有用椅抬入轎內,意思是腳不沾娘家的土。並有兄弟或近親的兩人相送,名曰「送客」。臨淄還有「押轎」的習慣,有小輩二人提水壺扶轎杆跟在兩旁。舊時,博山一帶新娘上轎有被「搶 」上轎的傳說。結婚那天,新郎帶車或轎,跟著一幫人到女家去「搶親」,新娘的兄弟背著她跑,伴娘在後面衛護,新郎則帶人追趕,經過一陣象徵性地爭奪後,才把新娘請上轎子。上轎前,新娘手中多要拿些東西,桓臺多是手抱書和如意鉤(用紅紙包裝),博山的新娘多要帶些手帕,以備應付鬧房的人。起轎後,一路不能落轎,路遇墳墓、廟宇、奇石、怪樹等,均以紅氈遮蔽。桓臺縣居民還有沿途送「過街面」的習俗,進村燃火把迎之。
轎至男家門前,花轎面對喜神所在的方位落定,有的地方這時故意將大門關閉,讓花轎在門前停一會兒,謂之「頓性子」,目的是使新娘的性格綿軟,進門後服婆家的管教。待男家大門頂壓一對紅磚、兩雙筷子,門框貼「青龍」、「赤虎」,紅氈鋪地後,時辰已到,鞭炮齊鳴,新娘由兩「架女」相扶下轎,新郎在前引導,路過門坎時門坎放一紅紙裱糊的馬鞍子,新娘由嫁女攙扶邁過,叫「過門」,意在「前進平安」。在新娘向院內走時,一路有人向其身撒五穀雜糧、彩色紙屑,目的在於驅邪。院內擺放香案,夫妻拜天地,拋「長命火燒」。此後,新郎要用一條紅綢牽著新娘走向洞房,到洞房門口,新郎給新娘挑去「蒙頭紅」。桓臺居民還慣以把蒙頭紅拋到房上去,然後才入洞房。新娘進入洞房後,朝喜神所在的方位坐下,謂之「坐時辰」,同時吃隨身飯——從娘家帶來的麵條——在開水鍋裡一燙即撈出,不能煮熟,此時有人會問「生不生?」,新娘只能說「生」字,取生養孩子之意。傍晚,新郎新娘喝合巹酒,俗稱「交心酒」、「合婚酒」,親朋開始鬧房。
與此同時,新郎家須設宴招待女方的送客,並約定新娘歸家的日期,後返回(淄川境內送客返回時還要將新娘之套腳紅襪帶回)。有的地方是次日女家攜禮來探望,議回門期,名曰「圓飯」。周村的居民女方來「圓飯」的人所帶的禮物必須有一對鮮魚,男家回禮亦必須有一條鮮魚,叫「兩頭子有魚」。
新婚第二天,新郎新娘上墳祭祖,博山、桓臺多在第三天祭祖,謂之「上喜墳」。三日這天,博山的新娘還要送婆婆一條新褲,有「待要富,三日給婆婆做條褲」的諺語。
建國後,迎親習俗逐步有了一些改革。不再用轎迎娶。50年代境內農村多用馬車,城區多用自行車,「送客」亦隨車陪行,新娘亦不再蒙紅頭巾。還有以彩旗鼓樂為先導,秧歌隊迎娶的。「文化大革命」時期,曾一度實行「革命」結婚,農村多以鋤、鐮、鍁、钁為嫁妝;城區則以贈「紅寶書」為時髦,且多半步行至婆家。近年來用麵包車、小轎車迎娶的漸多。但一些禁忌、講究,如夜間娶親、持紅氈迎親、「頓性子」、鬧洞房、上喜墳等習俗仍沿襲至今。
夫婦「拜天地」之俗在農村一些地區仍保留。現在絕大多數地區結婚典禮多是向主婚人致敬、向父母致敬、互相敬禮,主婚人、來賓、新人講話即大禮告成。進入80年代,又提倡舉行集體婚禮,新郎新娘們歡聚一堂,由單位領導當主婚人表示祝賀,分發喜糖、喜煙,此外還有「旅行結婚」等形式。
山東淄博結婚風俗:住日子
一般是新婚第3天,新娘返回娘家,多由女家接送,男家須備席招待。當天返回的叫「回門」,亦有在娘家住6日或8日的,叫「住日子」。返回婆家時,女家備禮多在一早返回,意在吉利。至此,大禮告成。這種「回門」、「住日子」的習俗依舊流傳。
以上就是山東淄博傳統婚嫁習俗,現在某寫習俗已經簡化,不過傳統的婚嫁習俗還是很有意思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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