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西湖春曉售樓部
頂端新聞記者 劉遠懷 實習生 於怡朗
近日,頂端新聞報導了鄭州市民趙先生在金地西湖春曉售樓部繳納定金購房,因為開發商承諾的首付問題前後不一,要求退定金未果的事。
1月11日下午,金地西湖春曉銷售經理張經理表示,他們願意退還趙先生的定金,但趙先生需要按照他們的模板手寫一個退房申請,然後才能走退款流程。但趙先生覺得退房申請是霸王模板,不願按照模板籤署。
【進展】開發商答應退定金,但購房者要先寫申請
「當時說好的首付15%,剩下15%的首付是開發商無息借給我,我18個月內還完就行。」鄭州市民趙先生,2020年11月28日在金地西湖春曉售樓部得到置業顧問上 述承諾後,繳納了一萬元定金。
但在籤訂購房合同時,趙先生卻發現剩餘15%的首付由借款變成了「裝修貸」 。他覺得風險太大,便決定放棄購房,並申請退還一萬元定金,但開發商一直不退。
開發商答應退款,但是購房人需要籤訂這樣的退房申請
經過頂端新聞的報導,1月11日,趙先生的親屬向頂端新聞記者發來了一份退房申請的圖片,並表示開發商願意退還1萬元的定金,但需要他們按照開發商的模板,手寫一份退房申請才能走退款流程。
【質疑】購房者提交退房申請後不得再主張任何權利?
上述退房申請顯示:趙先生提交申請後不得就退房事宜再向開發商主張任何權利、向其他部門投訴或要求開發商賠償等。
針對這個申請模板,趙先生覺得假如自己提交了這個申請,以後開發商一直拖著不退定金,自己便無計可施。
此外,趙先生還曾要求在退房申請上加上一個前提。「加一個退定金後不再向開發商主張權利,這也很正常,你把錢退給我了,我以後再也不找你,但是開發商的人說不行,一個字都不能改。」
「這就是個霸王模板。」趙先生說。
【說法】銷售經理:提交退房申請是走退房手續的前提
1月11日下午,金地西湖春曉銷售經理張經理向頂端新聞記者致電稱,1萬元定金肯定能退還給趙先生,但退錢的前提是趙先生要籤署退房申請。
為什麼非要籤署申請?張經理說,提交退房申請是走退房手續的前提,沒有退房申請就不能退款。
而對於退款申請的內容更改問題,張經理表示曾與公司的法務部門溝通。「法務這個事,我們也在溝通。因為解決不了客戶的問題,我們肯定是要去想辦法。」張經理說。
【提醒】購房時拒絕接受「首付貸」等違規服務
關於首付分期,1月4日,鄭州市房管局發布購房消費警示,警示稱,消費者購房時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量力而行,資金不足時不要參與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或個人 提供的 「首付貸」等違規服務。
1月12日上午,鄭州市房管局負責調查金地西湖春曉小區的工作人員王先生告訴頂端新聞記者,針對該小區「首付分期」的問題,目前還正在調查。
此外,王先生表示,開發商和他溝通時表示願意退還趙先生的1萬元定金,但需要趙先生籤署退房申請。
目前,趙先生一方正在與開發商針對退房申請的內容進行協商。協商結果以及房管局的調查結果等後續情況,頂端新聞記者也將繼續關注。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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