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聖經的真理是從絕對的神賜下來的,而聖經的話是絕對沒有錯誤的,所以聖經的真理是絕對的。那你說:「聖經的真理又有相對真理、絕對真理」,我不這樣分。我說在聖經裡面有一些論到相對的事情,有一些論到絕對的事情。所以不是聖經有「相對真理」,聖經有「絕對真理」。那聖經裡面論到相對的真理,比如說什麼呢?比如說一個人到底要不要做傳道?這是相對的。有的人做傳道,有的人就一面賣布一面做傳道。有的人就一面織帳棚,一面做傳道。有的人就一面做普通的事情,一生一世,有時候就傳傳.... 傳一些道。那這個就表示每個人不一樣,這個是在應用中間是相對的,而聖經有論到這個事情,所以不是每一個人「特派」做傳道的(參:羅馬書:1 章1節)。你不能說「既然保羅特派」(那你什麼「羅」都要特派),「每一個人都要特派做傳道,因為聖經說保羅是特派」,不能,因為對他是特派的,對別人不是,對你不是,對我不是的話,我們就不一定要像他那樣,而且他做使徒我們又不是,所以這個就不能勉強於每一個人。 那聖經裡面既然說有絕對的真理,原則是什麼呢?----傳福音是絕對,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做的,但是不是做傳道?不是絕對的。
那現在明白了嗎?傳福音是每一個基督徒絕對都要做的,但是,是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做傳道?這是相對的。
再舉一個例子,「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因為這是聖潔的,因為這是在神面前可以討神喜悅的。」(參:希伯來書13章4節)所以「婚姻人人都當尊重」是絕對的,但是「人人都要結婚」這個不是絕對的,你明白嗎?有的人有結婚的機會,有的人沒有。有的人沒有結婚的機會,他很困難,他要求主給他有力量勝過孤單、獨身的困難。有的人有結婚的機會,他不要這個機會,他就應當求主給他有力量,就能夠為了什麼而能夠放棄這個機會,然後他就為了福音守獨身,或者為了什麼緣故,天國的緣故,他自閹(參:馬太福音:19 章14節)....等等。這個就表示這個不是勉強每一個人都要絕對,都要結婚,不是這樣的。有一些人結了婚他們比不結婚更壞;有的人不結婚比結婚更壞。所以,如果神引導你結婚,你就順服神好好結婚。如果神沒有引導你結婚,你就感謝神沒有結婚,因為有一些人你知道原來結婚了變成那樣苦,寧可不結婚更好,不要強求,也不要怨天尤人。大家說「不結婚不要怕,因為不結婚也不會死。」大家說(重複),你不要說哦,我想你還是盼望結婚就是了,那你也可以結婚,因為這個是相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