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一名警察在美國紐約曼哈頓紐約聯邦南區法院警戒。紐約時報廣場未遂事件嫌疑人、巴基斯坦裔美國人費薩爾·沙阿扎德將於當天下午在該法院接受庭審。現年30歲的費薩爾·沙阿扎德於3日晚間在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被拘捕,當時他企圖搭乘飛往杜拜的飛機離開美國。新華社發(吳凱翔攝)
紐約汽車炸彈爆炸未遂案正在掀起美國朝野的新一輪激辯——即,是否該賦予恐怖嫌犯「米蘭達權利」?
這場爭論的導火索是製造上述未遂爆炸案的恐怖嫌犯沙赫扎德在被逮捕時,聯邦調查人員仍然告知他:「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放棄這項權利,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這句警匪電影中常見的對白,正是「米蘭達警告」的三個核心內容之一,另外兩句是:「你有獲得律師幫助的權利,訊問時有權要求律師在場;如果你沒有錢委託律師,我們將為你指定一名律師。」
米蘭達警告來自於最高法院1966年的一個裁定,當時最高法院發現一個名叫米蘭達的搶劫嫌疑人被錯誤地定了罪。最高法院推翻了原判,並提出了上述三原則。「米蘭達警告」由此誕生,並成為美國司法體系內正當程序中的一個支柱。
然而,紐約未遂爆炸案發生後,在野的共和黨人質疑,在恐怖襲擊案件中,賦予嫌犯米蘭達權利會阻礙調查人員獲取關鍵線索,讓其他恐怖分子有機會逃脫或者再次發動恐怖襲擊。包括麥凱恩在內的共和黨人均表示,在弄清紐約未遂汽車爆炸案的全部細節之前,給予沙赫扎德米蘭達權利,完全是一個錯誤,他們認為,沙赫扎德應被視為戰俘,不應給他公民權利。 在6日召開的美國參議院撥款委員會的一場聽證會上。出庭作證的美國司法部部長霍爾德為此強力辯護,他表示,賦予沙赫扎德米蘭達權利並沒有阻礙調查人員對他的調查,事實上,在獲知自己擁有沉默權之後,沙赫扎德仍繼續與政府保持合作,而且提供了許多有價值的線索。他堅持,作為一個美國公民,沙赫扎德應該擁有他的基本權利,他必須在民事法庭接受審判,而非軍事法庭。
然而共和黨人提出了一個反面例子,去年聖誕節美國發生的炸機未遂案中,聯邦調查局在審問嫌犯穆塔拉布之前向其宣讀「米蘭達警告」。共和黨人認為,正是因此,導致對穆塔拉布的審訊只進行了不到50分鐘就草草收場。
新當選的馬塞諸塞州聯邦參議員的共和黨人斯科特·布朗在其勝選演講中,就曾公開抨擊歐巴馬政府是在「偏袒」恐怖分子。他說,納稅人的錢是用來買武器打擊恐怖分子的,而不是用來請律師保護他們的。而曾經支持歐巴馬經濟救助計劃的溫和派共和黨議員科林斯,也毫不留情地批評白宮在應對恐怖主義問題上存在「盲點」,稱政府是在執行對恐怖分子的「寬大政策」。
霍爾德在六日的聽證會上拒絕了這樣的批評,他認為,那一個小時內,訓練有素經驗豐富的聯邦特工已經獲取了大量有價值的信息。他認為,米蘭達警告是憲法權利,每個被捕的美國公民都有權被告知這一權利。他還列舉了更多被告知米蘭達權利後,恐怖嫌犯仍繼續配合的案例,如2009年預謀襲擊紐約地鐵事件。
眼下,這場爭論仍在持續發酵,特別是隨著國會中期選舉的臨近,可以預料,共和黨人將抓住這一機會,與歐巴馬政府圍繞國家安全政策的唇槍舌劍將愈演愈烈。雖然歐巴馬政府依然堅持保持美國法律的核心價值,不過,正如美國媒體評論的那樣,他將發現,在秩序和爭議之間尋求和平,掌握恰當的尺度有多難。(記者 吳慶才)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