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娛樂,右手資本,你就是跨界達人
在萬聖節的前一天。中國的「鬼」也全盤出動了。
昨日,娛樂資本論先後收到了兩封關於由《鬼吹燈》相關系列改編網絡劇的發布會邀請函。
一份來自鹿港互聯,29日舉行超級網劇《摸金符》(即《新鬼吹燈之摸金符》)的籤約儀式;另一份來自向上影業,30日舉行《鬼吹燈之牧野詭事》超級季播劇點燈儀式。
另一方面,各大公號又統一發布了一份《鬼吹燈版權疑雲解密》的相關文章。文章中稱,閱文集團表示「市面上真正擁有已經《鬼吹燈》網絡劇改編權的,僅有企鵝影業一家公司。」企鵝影業相關人士也表示:「《鬼吹燈》這三個字,網絡劇(方面)只能企鵝影業使用,包括胡八一的名字。」同時,閱文集團警告道:「用這些讀者耳熟能詳的角色名字來拍攝電影、網劇的行為均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
毫無疑問,以上聲明,直指上述兩部《鬼吹燈》的續集網絡劇。
同一時間,三部天下霸唱的網劇被宣布改編,甚至還爆發一場「鬼打牆」般的著作權大戰,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帶著這個疑問,娛樂資本論分別與企鵝影業以及即將開拍的兩部網劇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繫,並對天下霸唱做了獨家專訪。
對於這次的三家爭「霸」事件,以及企鵝影業的強硬聲明,天下霸唱本人也非常無奈:「我寫了一本書,又寫了一本書,我以前寫的書所有的詞、包括人物這本書都不能用,這算不算侵犯人身權?你不能說我這是抄襲?我抄襲我自己?」
在和小娛談了近一個小時後,天下霸唱也善意的提醒了一下網文界的新人:「之前籤約很混亂,當時有些人籤的霸王條款或者有的人連合約看都不看籤了,這種事情太多了,以後大家對合約要謹慎一點。」
在外人看起來,《鬼吹燈》系列作品的影視改編權就是一筆亂帳。
之前,電影版就出了《九層妖塔》和《尋龍訣》,兩部還爆發了相應的摩擦。
而在網劇端,也出現了借《鬼吹燈》噱頭宣傳的三個版本,除了企鵝影業的原版網劇《鬼吹燈》。從昨天到今天,《摸金符》和《牧野詭事》,這連續兩部《鬼吹燈》相關作品在北京召開網劇改編權發布會。
但在昨天流傳的《鬼吹燈版權疑雲解密》文章中稱:「作者天下霸唱已獨家將《鬼吹燈》系列包括其可能撰寫的續集、前傳、後傳、外傳等全部作品獨家轉讓予閱文集團(旗下有起點網),閱文集團擁有該系列作品全部的著作權財產權利。目前市面上真正擁有《鬼吹燈》網絡劇改編權的,僅有企鵝影業一家。」
此外,聲明中還提到了閱文集團對《鬼吹燈》版權方面做出的解釋:「其他任何公司套用《鬼吹燈》的世界觀架構,或者借用胡八一、王凱旋、Shirley楊、明叔等這些讀者耳熟能詳的角色名字來拍攝電影、網劇的行為均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否則,要麼就是掛羊頭賣狗肉,借用『鬼吹燈』這三個字的宣傳效應吸引眼球,但是實質上與《鬼吹燈》系列小說沒有任何關係。」
面對質疑,《新鬼吹燈之摸金符》總編劇和聯合導演天下霸唱,在會後與小娛的專訪中回應:「且不管他們說的有沒有理,根據中國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規定,著作權裡有個人身權,著作權裡的人身權是不可轉讓的,不可剝奪的,第三方買賣是不存在的。我寫了一本書,又寫了一本書,我以前寫的書所有的詞、包括人物這本書都不能用,這算不算侵犯人身權?你不能說我這是抄襲?我抄襲我自己?」
如果金庸把《射鵰英雄傳》賣給某家公司之後,是不是另一家擁有的《神鵰俠侶》就不能提到郭靖、黃蓉的名字呢?對於這一次的版權糾紛,就有朋友給小娛打了這樣一份比喻。
確實,作為文學系列作品的創作,不準使用前一部作品中的人物名稱以及作品名稱,這一點看起來都是非常霸道的協議。那麼,這種協議本身是否合理合法呢?
今天,娛樂資本論分別諮詢了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彭律師以及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張律師等三位影視版權方面的律師。
彭律師向小娛介紹,「當時霸唱和閱文籤約時,智慧財產權法和著作法都沒有現在這麼健全,當時籤訂的一些條款看起來是合理的,但現在仔細推敲可能就會出現漏洞。如果天下霸唱把續集的版權也出售給了閱文集團,這需要一個前提是當時雙方協商好未來創作出來的續集版權價格。如果到續集創作出來之後,並沒有按照原來的價格約定購買,比如約定10年後的版權價格為100萬,結果機構並沒有出100萬購買,或者機構覺得版權不值得100萬而沒有購買,原著作者都有權將續集版權轉給其他機構。」
張律師也向小娛表示,「作品的著作權和版權都是可以轉讓的,但是從那篇通稿的內容來看,企鵝影業僅有影視改編權,無權限制作者創作小說續集。」
隨後,小娛又向天下霸唱的法務經紀人王笑東求證。他向小娛表示:「且不說沒有籤訂續集協議,就連天下霸唱跟閱文集團籤訂鬼吹燈前8部的版權轉讓協議有效期到2013年就全部到期了,如果不解約授權自動延期一年。後期霸唱又跟閱文集團籤訂了一個類似於轉讓協議,法律中明確規定,轉讓只能轉讓財產權,不能轉讓作者署名、創作等人身權。也就是說在有效期截止之後接下來的這些從上一家手中拿到版權的機構都是無效的。另外,合同中的一些規定都要符合著作權法,一些超越法律的無效的條款是沒有意義的。對網上的通稿,我們的態度已經很客氣了。」
對於這種糾纏不清的問題,小娛同時也聯繫到了企鵝影業,企鵝影業給小娛的回覆是,「媒體上流傳的通稿並不是企鵝影業方面出具的,而是由閱文集團出具的。」之後,企鵝影業方面進一步表示,「我們不管閱文集團和天下霸唱之間怎麼籤訂的協議,協議有沒有過期,具體姓名有沒有規定,我們要保護我們的權益。」
當小娛見到天下霸唱本人,把這個問題拋給他的時候,他向小娛表態,「很多年了,都忘記當時具體的協議內容了,此前版權情況確實比較亂,但是如果閱文集團有任何問題可以走法律程序,不要只發聲明。」
談到從電影版權開始,再到網絡劇版權的糾紛,天下霸唱也深深嘆了一口氣:「其實寫作的人永遠是一個弱勢群體,所以《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就是保護弱勢群體的。因為甲方永遠是主導方,而且因為合同都是甲方來做的,他可以在裡頭做技巧性的陷井條款。因為這個東西甲方是有專業的法律團隊來做。而乙方呢?他們有幾個是懂這些法律的?大多數都看不明白什麼是著作權、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
對於如何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天下霸唱表示:「這一個是行業的自律,就是說有法律保護,不要用這些霸王條款來攫取利益,沒必要在合同中玩一些花樣對吧?」
其實,一周之前,《鬼吹燈》天下霸唱發布了一條否認《九層妖塔》編劇的微博時,娛樂資本論就此操作了一篇《天下霸唱「被」編劇,稱忍了很久,撕逼是IP的改編之路?》(點擊藍字部分進入連結),對《鬼吹燈》的電影版權做了梳理。
沒想到幾天之後,作者再次陷入版權糾紛戰。
說到這裡,娛樂資本論就不得不再次梳理一下天下霸唱《鬼吹燈》三部網絡劇版權的來源和歸屬問題了。娛樂資本論獲悉,網劇《摸金符》版權先由北京新華先鋒文化傳媒公司買斷,之後網劇的版權獨家授權給了鹿港互聯有限公司,此劇將由《勇敢的心》導演郭靖宇任總監製,「預計8季一共會花費9億,一集將超過500萬的製作費」。
具體項目之所以交給了天意影視的CEO吳毅來做,是不是吳毅又取得了版權呢?原來,鹿港互聯就是鹿港科技和天意影視聯合成立的子公司,對此吳毅表示:「鹿港互聯是我們專門用來做影視劇開發的公司,《摸金符》就是我們的第一個項目。並且主人公設置都是《鬼吹燈》的原班人馬,都是胡八一、王凱旋繼續演繹盜墓尋寶的故事。」
網劇《摸金符》和《牧野詭事》又究竟是怎麼產生的呢?其實,最初版本的《摸金符》是一家出版公司「炮製」的同人小說,因為天下霸唱對同人小說非常反感,也不認可此版本。因此霸唱準備重新寫這一版的小說,並更名為《新鬼吹燈之摸金符》,與《鬼吹燈》其餘作品撇清關係。(目前霸唱老師獨家透露,這一版小說預計將在明年春節前後正式寫完,而網劇將會在4月份左右正式開拍)
而《鬼吹燈之牧野詭事》則是天下霸唱在《南方都市報》上連載的專欄,隨後有出版公司買下了這個專欄的版權,前一陣子有個公司拿了這部作品的版權到處高價兜售,之後向上影業的肖飛才買下這個版權。而且,天下霸唱用自己幾本著作的版權入股,專門在向上影業下面成立了「向上霸唱」工作室。
天下霸唱向小娛表示,自從2010年之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改編影視立項的時候都需要取得版權授權聲明,「《摸金符》和《牧野詭事》兩部改編作品都有我寫的改編授權聲明。」
如果從這裡分析,《摸金符》和《牧野詭事》兩部作品本就非常簡單,不應該產生任何矛盾。但作為同一個作者出品的相似系列的網劇,並都會在2016年播出,這也免不了兩家互相扯皮。
最後說一句吧,企鵝的《鬼吹燈》肯定在騰訊視頻獨播啦,向上的《牧野詭事》也定在愛奇藝獨播,至於《摸金符》也差不多定在了某大型視頻網站。哎,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
娛樂資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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