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在事物運行的背後,總要有相關規定的支撐,從而保證公平性以及暢通性。對於葡萄酒市場亦是如此,不論是生產或是銷售都需要有相關規定的約束以及對酒明確的等級劃分。
法國葡萄酒享譽全球,擁有著悠長的歷史,也因其品質較高而被全世界認可。不僅如此,法國的葡萄酒也有著明確的等級劃分,從而保證了酒的品質與價格之間的平衡。相對於世界其他各國葡萄酒等級的劃分,大多數也是在法國之後相繼推行的,劃分的策略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參照借鑑了法國的制度。
法國葡萄酒等級的劃分共有四個等級。從高到低分別為法定產區酒(AOC),優良地區餐酒(VDQS),地區餐酒(VDP),日常餐酒(VDT)。2010年,法國對於葡萄酒的分級制度進行了新的改革,改革決定,將AOC和VDQS這兩個級別合併為法定產區酒AOP,用IGP取代了VDP, 且將VDT改名為VDF,即非法定產區酒。
3. 地區餐酒(VDP/IGP)
地區餐酒全稱Vin de pays, 簡稱VDP,其產量佔法國葡萄酒總產量的15%。VDP 等級的葡萄酒所需遵循的法規則沒有AOC 級別的嚴苛,地區餐酒級別的酒允許該產區內的葡萄籽進行調配混釀,當然也僅限於該產區內。在酒瓶標籤上,地區餐酒通常別標註為Vin de Pays+ 產區名。而在新法規的改革中,IGP取代了VDP,即更改為Indication Geographique Protegée。
4. 日常餐酒(VDT/VDF)
日常餐酒VDT全稱Vin de Table,是最低檔的葡萄酒,常用作日常飲用,法規允許此等級的葡萄酒可由不同地區的葡萄汁勾兌混釀。日常餐酒的產量較大,佔到了法國葡萄酒總產量的38%。
在新的體系中,VDP被VDF所取代,即為Vin de France。在一定程度上,地區餐酒也被法國人寄予厚望,不僅因為其產量的高,也因其發展的潛力。日常餐酒無需標明產地,葡萄種類和年份,最低酒精含量不得低於8.5%VOL或9%VOL,最高酒精含量不得超過15%VOL。
由於日常餐酒被允許以這類葡萄酒的葡萄品種命名,因此在市場營銷策略的影響下,這類葡萄酒也可以發展品牌,從而於新世界相應類型的葡萄酒抗衡。
世界上歷史較長且聞名的葡萄酒大國,對於他們的葡萄酒都有著清晰的等級劃分制度,無形中給予了消費者一種安全感,這是我們需要學習的,是否需要創立自己的等級制度。有人說VOC 級葡萄酒即代表著高品質,因此在購買中,有很多人會看重等級制度的高低,但是並不是所有VOC都有著高品質,這便需要消費者在購買時,去更多的觀察酒標上以及酒標背後所蘊含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