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2 14:16:12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作者:鄭春筍 張吉來
2011年以來,山東省武城縣人民法院積極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通過與縣公安局緊密協作,在德州市法院系統率先推出了「庭所對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機制,將法院審判和司法服務職能進一步拓展,實現與公安派出所職能無縫隙「對接」。
截至目前,他們藉助這一機制已經成功妥處了68起備受社會關注、重大疑難複雜的人身傷害、婚姻糾紛、工亡醫療事故等類型案(事)件,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周玉華,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兆祝等省市領導曾先後作出批示,給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法官警官攜手
催生「庭所對接」
那是2011年初,受害人張華在武城縣某培訓學校學習時,被外來人員尋釁滋事傷害,住院治療花費了一萬元醫藥費。法官在審理此案時發現,雖然被告矢口否認傷害的事實,但此案派出所曾出過警,遂向派出所調取有關記錄材料,並邀請出警的警官說明情況、協助處理。最終,該起「看似無憑無據」的人身傷害賠償案,經法官和警官聯手處理,迅速得以公正化解,讓原告如數拿到了賠償款。
圍繞這一案例的成功化解,武城法院與縣公安局專門組織座談、研討,一致認為:人民法庭是解決群眾基層矛盾糾紛的主要機構、熟悉公平公正裁判各類糾紛的各類法律依據和標準,而一鄉(鎮)一所的公安派出所與社會接觸面廣,經常最先發現、最先介入、最先處理各類社會矛盾糾紛,雙方各有所長、各有優勢,大有「聯手」、「對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於是,考慮到地處鄉鎮的人民法庭和基層派出所都面臨著化解各類糾紛的巨大壓力,武城法院和縣公安局開始研究建立「庭所對接」工作機制,協商制定了《「庭所對接」操作規程》,規定法庭和派出所都建立「庭所對接」工作室。由於「庭所對接」能夠充分發揮雙方的職能作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做好各類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實現了無縫銜接、優勢互補的新型調解工作機制,使大量的矛盾糾紛迎刃而解、化解在基層,進一步加強了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從開始成立就受到駐地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群眾的普遍歡迎。
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兆祝對這一做法曾作出批示:「武城縣法院、縣公安局在我市開展的『社會管理創新推進年』活動中,立足實際,勇於創新,建立了法庭與派出所相銜接的『庭所對接』工作機制,對化解矛盾糾紛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希望各級政法部門認真學習借鑑。」
■運行機制規範
共商探索實踐
「感謝法官和派出所幹警為俺主持公道!」日前,武城縣年過古稀的李老漢拿著其三個子女交付的上千元贍養費激動地說。因子女都拒不贍養李老漢,法庭生效判決後也都不拿一分錢贍養費,法官和民警都在走訪中找到其子女進行批評教育,很快促使李老漢的子女自覺履行贍養義務,讓李老漢的晚年生活有了可靠保障。
武城法院和公安局聯手探索創立的「庭所對接」運行模式,主要做法是在同一轄區內的人民法庭和公安派出所之間,探索建立了矛盾糾紛共同研判、社會矛盾聯動化解、信息互通共享、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聯動協作機制。尤其建立的「定期例會」制度,使雙方及時研究基層矛盾糾紛特點、成因,掌握基層矛盾糾紛的動向,做好社會矛盾風險評估,提出解決方案,確保在轄區內不發生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
《「庭所對接」操作規程》中規定,在法院和公安局各自受理的案件中,經案件的各方當事人同意,辦案人員可填寫《庭所對接響應單》送達相關法庭或派出所,及時邀約法官或民警參與案件調查、協調、化解工作。城關法庭庭長卜慶勇說:「這樣,既可以讓當事人在公安機關就能見到人民法官,聽到更加權威的『法律解讀』,增加了群眾對警方的信任感,又可讓當事人在法庭審理中見到有關公安人員,增加了當事人在訴訟中的安全感和司法信任感,從而有利於糾紛案件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得到公正審判和妥善化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多贏目標。」
他們還建立了常態突發事件應對機制,確保在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時,能處置得當、應對有效。每當法庭審理敏感特殊案件時,公安派出所都啟動預防突發事件的預警機制,確保庭審活動的順利進行。
5月20日,武城縣武城鎮法庭與新城派出所工作人員舉行了今年以來第5次矛盾糾紛共同研判會,就最近1個月來出現的矛盾糾紛案件進行梳理、分析並交流了經驗。今年以來,該縣通過矛盾糾紛共同研判機製成功化解6起可能導致群體性事件發生的案件。
■兄弟積怨多年
「庭所對接」化解
武城縣四女寺鎮某村的李大柱、李小柱兄弟倆因土地平整積怨已久,2013年1月由於弟弟被哥哥打成輕傷,兩家對簿公堂。該縣郝王莊法庭受理此案,在庭前審查中了解到當事人雙方是親兄弟,且雙方發生鬥毆的經過曾被派出所出警、備案,遂啟動了「庭所對接」工作機制。
「兄弟雙方的矛盾根源在於兩個家庭,只有兩個家庭之間矛盾解決了,雙方的矛盾才能根本解決!」很快法官和有關民警達成共識,確定了聯手處理策略。最終,在法官和警官「發動親友、情理交融、多方聯動」的工作策略下,兩個家庭真正冰釋前嫌,哥哥當庭就主動拿出8000元現金給弟弟用於療傷,弟弟在拒絕未果的情況下才勉強收下。當許多村幹部們了解到這場因為土地而引起的多年糾紛得以圓滿化解,都豎起大拇指說:「還是法庭與派出所聯起手來好!這樣化解矛盾糾紛的辦法多、力度大、效果好!」
武城法院院長黃勇說:「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庭所對接』工作機制就是人民法院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嘗試,能夠使各類民間矛盾糾紛及時消滅在萌芽、初始狀態,讓群眾訴求及時得到實現!」
優勢互補 效果盡顯
「『庭所對接』讓法院審判執行職能發揮得更充分、司法服務空間更加寬廣!」這是法庭的法官和派出所的民警共識。
去年4月20日,武城縣一韓資公司職工張明駕車與村民陳強的摩託車相撞,導致陳強死亡。新城派出所民警曾多次對事故雙方進行調解,但分歧和要求差距太大未果。後來,派出所邀請了一名法官前去參與「講法析理」,並由法官面對面接受雙方當事人諮詢、對有關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法律法規進行講解、釋明。沒過多久,雙方主動私下進行了和解,賠償金如數及時到位,一起原本單靠警方「調不動,解不開」的糾紛就這樣平息了。
「『庭所對接』,能夠讓司法更有權威!」2012年11月26日上午,武城縣某小區土建工程承包人王利自殺身亡,其家屬曾兩次圍堵在小區門口討要說法,認為自殺原因是開發商欠債不還,遂「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而開發商則認為死者自殺與自己無關,債務可以歸還,但拒絕再做賠償,並被逼無奈、處處躲藏。
正當雙方就此陷入僵局時,最先接警的派出所啟動「庭所聯動」機制,一面發揮警方優勢、迅速查找到了開發商,一面邀法官和民警一起多次上門做說服教育工作。「法官懂法明理,是百姓最可信賴的人!」通過法官們手把手地條分縷析、辨法析理,雙方很快心悅誠服,達成和解,數十萬元的債務和賠償款當即一併過付。
「『庭所對接』,可收到『1+1>2』的執法效果!」據了解,老百姓有難事找派出所報警的多、且已成為習慣,認為公安機關能夠辦得到,對公安寄予過高期望。但有些紛爭往往是單靠公安機關辦不到的,結果經常讓這樣的百姓抱著極高期望值而來,最後失望而去。「而老百姓們起訴法庭的許多民間借貸、交通事故賠償等糾紛案件,也大都由於借款人外出躲藏、抵押擔保物下落不明等原因,單純靠法官工作容易形成『空調』、『白判』現象,受害方的合法權益也難以得到公正保護!」
據了解,「庭所聯動」機制實施後,武城公安機關和法庭面對疑難案(事)件時都不再「一推了之」,而是向群眾積極提供公開、公正、便捷的法治通道,暢通群眾反映訴求的渠道,把專業、高深的治安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都用群眾看得懂、摸得著的簡單方式向群眾呈現,方便當事人選擇有效的途徑和方式解決矛盾糾紛。
曾受益於「庭所聯動」機制的時某感慨地說:「貨車被扣,曾有人跟我說『你報警也沒用,公安不管經濟糾紛。要不你就去法院起訴,誰扣你車你告誰』。可我還是抱著試試看的想法先報了警,沒想到,派出所沒有直接讓我到法院起訴,說警方有辦法查找到對方和被扣車輛,幫我們把問題解決。當查找到對方當事人和我的車輛後,我本想再去法院解決問題,沒想到派出所把法官給請來了。法官將雙方說服,讓我清償了所欠對方的工資,讓對方適當補償了我的損失。『庭所聯動』幫我解決了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