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6日訊(記者 李萬祥)破產是解決企業產業深層次矛盾,優化資源配置,提升企業產業質效的重要法治途徑。最高人民法院6日通報了人民法院優化企業破產法治環境、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有關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介紹,2017年人民法院審結破產上訴案件153件,經審查後指令受理、審理的案件53件,佔比為34.6%。通過採取有效措施,人民法院受理審理的破產案件數量大幅上升。2017年,全國法院新收企業破產申請審查、破產案件9542件,同比上升68.4%;審結6257件,同比上升73.7%。
據了解,人民法院建立完善破產審判工作機制,在優化企業破產法治環境方面取得了明顯進展。截至2017年底,全國法院的清算與破產審判庭由2015年初5家增至97家。通過健全破產案件審判組織,配齊配強專業審判力量,破產案件審理速度明顯加快。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自2016年8月1日開通,截至2017年2月底,訪問量達1.33億人次,公開文書21745篇,法官平臺案件總量達21762件。
當天,最高法院還發布了《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以及10個典型案例。全國法院破產10大典型案例分別是:浙江南方石化工業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破產清算案,松暉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執行轉破產清算案,重慶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江蘇省紡織工業(集團)進出口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破產重整案,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破產重整案,北京理工中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莊吉集團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破產重整案,福建安溪鐵觀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破產重整案,中順汽車控股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桂林廣維文華旅遊文化產業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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