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故事的主角是春秋時的鄭靈公。
鄭靈公,諡號為靈。「靈」如何呢?不怎麼樣。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說,凡是以靈為諡號的君主,大多不靈。
什麼樣的表現會被評為「靈」呢?
德知精明曰靈;不勤成名曰靈;死見神能曰靈;死而志成曰靈;好祭鬼神曰靈;極知鬼神曰靈;亂而不損曰靈;不遵上命曰靈。
遍觀以上標準,雖然也有稍好的,但還是不好的居多,且不好的大致可以總結為兩個字,「荒唐」。
鄭靈公怎麼荒唐了?
一碗甲魚湯,一場殺身禍。
公元前606年冬,鄭國國君鄭繆公去世,其子姬夷立,是為鄭靈公。靈公元年春,楚國送給鄭靈公一隻黿。
黿,大鱉,爬行綱,鱉科目。鱉,別稱甲魚,形狀像龜,背甲外包軟皮,一般為橄欖色,邊緣柔軟,肉鮮美,甲可以入藥。食客老饕們常把其柔軟美味的邊緣軟皮稱為「裙邊」。甲魚湯據說可大補。甲魚常見,但黿,作為一種大甲魚,卻並不常見。
楚國進獻稀奇異食,鄭靈公自然高興,連忙命人架火添柴,將大黿宰殺乾淨,投入銅鼎之中,烹煮以食。
恰巧,鄭國政壇兩位舉足輕重的卿士子家和子公,今天正好有公事,要進宮朝見鄭靈公。出發之前,子公的食指突然間不由自主地動了幾下。於是子公對子家說:
「佗日指動,必食異物。」
從前我只要是食指一動,一定會吃到珍奇異物。言外之意,今天肯定會有好東西等著他們兄弟去吃。於是兄弟倆帶著期盼與好奇進了王宮。剛一進大殿,果然看見鄭靈公在吃黿羹(甲魚湯)。子公回頭對子家會心一笑,說:
「果然!」
哈哈,你看,讓我說中了!
靈公不知其故,被他們笑蒙了,問起究竟。二人便把先前「食指靈動」的事,繪聲繪色地對鄭靈公講了一遍。鄭靈公也覺得很神奇,但君主的自尊心讓他對子公的神奇產生了嫉妒,於是他想藉助君主的權威與子公開個玩笑。
隨即,靈公招呼二人各自入席,命人盛上黿羹款待,但獨獨不給子公。你不是說「只要指動,必食異物」嗎?今天我不賜給你吃,你還能有「異物」吃嗎?你那神奇的預示是不是就不靈了呢?你再有神示,還能超越我君主的威權嗎?鄭靈公邊想邊笑眯眯地看著尷尬之中的子公。
子家、子公都是鄭國權臣,靈公即位之前他們就很有勢力,原本在王宮中就很隨便。今日面對剛剛繼位不久的新任國君對自己的戲弄,子公被激怒了,一時間忘記了君臣的身份有別,起身離席,抬頭挺胸,一路直行,來到正煮著黿羹的大銅鼎前,不慌不忙伸出食指,在鮮美的甲魚湯中蘸了一下,放進口中,有滋有味地品嘗之後,轉身昂首離去。《史記·鄭世家》原文寫到此處,只用了七個字:
染其指,嘗之而出。
子公這一輕輕「染指」不要緊,可是犯了大忌,君臣之大忌。違背君王的意願,這在古代有個專門的名詞——抗旨,被認為是大逆不道,是要殺頭的。當眾讓鄭靈公難堪,臣子不聽君主的話,這怎麼能行。於是鄭靈公動了殺心。
鄭靈公想殺子公,子公心知肚明。其實從王宮剛一出來,子公就後悔了。他馬上意識到自己犯了大錯,會惹來殺身之禍。怎麼辦?先下手為強。
於是,不等鄭靈公動手,子公與子家就合謀先出手了。就在靈公元年的夏天,二人便弒殺了鄭靈公。
一碗甲魚湯,國君身首異處,鄭靈公果然「不靈」。荒唐,確實荒唐,「靈」之諡號,鄭君姬夷當之無愧。
之所以會發生這樣荒唐的事,表面上看是君臣無度,其實這是有其內在原因的。
春秋時期,正是孔子所言「禮崩樂壞」之時。由於西周分封的諸侯以及諸侯以下的大夫,都擁有自己土地的治權和軍權。儘管在名義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但那只是名義上對土地的所有權。處於下級的諸侯與更下級的大夫,在經歷了幾百年的發展之後,他們的實力好多早已超過了他們的上級。大夫強於國君,國君強於天子,成了春秋時代的普遍現象。
馬克思說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當大夫們和諸侯們擁有了超越上級的經濟實力的時候,他們自然而然地會要求與之相符的政治權力。此時周初設立的天子、諸侯、大夫、士一級管一級的等級制度就顯得不合時宜了,所以所謂「以下犯上」的事情便頻頻發生,因此禮崩而樂壞。舊秩序已經破裂,新秩序尚未建立,難免血案頻發。子家、子公如此,魯國三桓亦如此。
子家、子公是鄭國的大夫階層。他們在鄭靈公面前是臣,但在其領地上也是君,是家之君。作為大夫的子家、子公從心理上已經對鄭國的國君產生了平起平坐甚至超越的意圖,尤其是當國君是個新手的時候,「染其指」的悲劇就在所難免了。所以悲劇看似偶然,實則必然,是社會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自子公「染其指」事件之後,人們便把插手以獲得不應得的利益的行為,稱為「染指」。
一碗甲魚湯,一場殺身禍,最終給我們留下了一個常用詞,「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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