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是一種常見的生理心理疾病,長期失眠會給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帶來嚴重的不利影響,甚至會造成嚴重的意外傷害。
失眠通常指患者對睡眠時間和(或)質量不滿足並影響日間社會功能的一種主觀體驗。失眠表現為入睡困難、睡眠維持障礙、早醒、睡眠質量下降和總睡眠時間減少,同時伴有日間功能障礙。
這裡所提到的入睡困難主要指入睡時間超過30分鐘,睡眠維持障礙主要指整夜覺醒次數超過2次,總睡眠時間減少通常指少於6小時的睡眠。
一、失眠的分類
失眠按病因可以劃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兩類。
1、原發性失眠:指通常缺少明確病因,或在排除可能引起失眠的病因後仍遺留失眠症狀,主要包括:心理生理性失眠、特發性失眠以及主觀性失眠。
2、繼發性失眠:主要包括軀體疾病、精神障礙、藥物濫用等引起的失眠,以及與睡眠呼吸紊亂、睡眠運動障礙等相關的失眠。
二、失眠的臨床表現
1、夜間的睡眠情況
晚上的睡眠分為前段睡眠、中段睡眠、後段睡眠三個階段。前段的主要表現是入睡困難,一般需要30分鐘-2小時,甚至是幾個小時。
中段睡眠是指睡著以後睡的不深,外界環境稍微有不安靜的地方就能聽得到,多夢、容易醒,醒來以後再難以入睡。
後段睡眠是指早醒,早醒是指比平時睡眠醒來的時間要早2個小時以上。有的人表現是前段睡眠不好或者中段睡眠不好或者後段睡眠不好,有的人表現是前段、中段或者前段、中段、後段三段都會存在問題,嚴重的病人會整夜不能入睡。
2、白天的生活狀態
如果長期的夜間休息不能充分,必然會出現白天的生理症狀,首先出現的是心理症狀,表現為情緒波動,煩躁起急、鬱悶、做事容易衝動、焦慮、抑鬱、恐懼、膽小、害怕,尤其是晚上容易睡不著。
還會出現身體不適,最突出的表現是頭昏沉、頭暈、乏力、納差、記憶力減退、注意力不能集中,有的人還會影響工作效率與學習能力,進而容易出現事故或者差錯。
三、失眠的診斷
(一)失眠症的主觀診斷標準
1、症狀標準:幾乎以失眠為唯一的症狀;具有失眠和極度關註失眠結果的優勢觀念。
2、嚴重程度:患者要對睡眠數量、治療的不滿,並引起明顯的苦惱或社會功能受損。
3、病程標準:至少每周發生3次,並至少已達1個月。
4、排除標準:失眠排除了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症狀導致的失眠情況。
(二)失眠症的客觀診斷標準
目前公認的失眠的客觀診斷標準是根據多導睡眠圖結果來判斷,當多導睡眠圖檢測睡眠潛伏期延長(長於30分鐘);或者實際睡眠時間減少(每夜不足6小時),或者覺醒時間增多(每夜超過30分鐘),這是診斷失眠的客觀標準。
四、失眠的常見原因
1、生理方面
各種軀體疾病都是失眠常見的原因,首先中樞神經系統(比如腦外傷、腦腫瘤、腦血管意外、老年性痴呆等)會引起失眠;內分泌系統的疾病(比如甲狀腺亢進、糖尿病等)會引起失眠;呼吸系統疾病(比如慢性支氣管炎、哮喘等)會引起失眠;泌尿生殖系統疾病(比如慢性前列腺肥大、慢性腎功能衰竭等)會引起失眠;循環系統疾病(比如心絞痛、心衰等)會引起失眠;骨骼、肌肉方面出現炎症或疼痛也會引起失眠。
2、心理方面
各種心理困惑、心理問題、精神心理疾病都會引起失眠,失眠有時候是精神心理疾病的首發症狀,反過來經常失眠又可導致精神心理疾病的產生,失眠和各種精神心理疾病往往互為因果惡性循環,導致失眠症的難治難愈。
3、失眠其他常見原因
比如不良生活習慣:吸菸、飲酒、喝濃茶或咖啡;環境因素如出差、倒時差、溫度、溼度、氣壓、噪音等;導致失眠的藥物如中樞興奮藥、支氣管擴張藥、某些抗抑鬱藥等都容易引起失眠。
五、失眠的藥物治療
臨床上治療失眠的藥物主要有:苯二氮卓類受體激動劑、褪黑素受體激動劑、具有催眠作用的抗抑鬱藥。
1、苯二氮卓類受體激動劑
苯二氮卓類藥物種類較多,臨床上主要有艾司唑侖、氟西泮、誇西泮、替馬西泮、三唑侖、阿普唑侖、氯氮卓、地西泮、蘿拉西泮、咪達唑侖。
其中前5種藥物獲美國FDA批准用於失眠治療,但是在我國三唑侖屬於一類精神藥品管理,不推薦用於失眠治療。
目前臨床上常用的藥物為地西泮、阿普唑侖與艾司唑侖三種。其中地西泮用於失眠治療的使用劑量通常為一次5-12.5mg,睡前服用;阿普唑侖用於失眠治療的使用劑量通常為一次0.4-0.8mg,睡前服用;艾司唑侖用於失眠治療的使用劑量通常為一次1-2mg,睡前服用。
苯二氮卓類藥物可以縮短失眠者的睡眠潛伏期、增加總睡眠時間,一般在夜間睡前給藥,每晚服用一次,而對於慢性失眠患者,從安全角度或服藥的依從性來看,建議選用非苯二氮卓類藥物進行間歇治療,也就是每周選擇數晚服藥而不是連續每晚服藥。對於苯二氮卓類藥物不良反應一般為日間睏倦、頭昏、肌張力減退、跌倒等,對於老年患者在服用此類藥物時應注意藥物的肌松作用和跌倒風險。
2、褪黑素受體激動劑
此類藥物主要包括雷美爾通、特斯美爾通等,可參與調節睡眠-覺醒周期,改善時差變化引起的症狀以及睡眠延遲症候群和晝夜節律失調性睡眠障礙的情況,其中雷美爾通是目前臨床上使用的藥物,可通過縮短睡眠潛伏期,提高睡眠效率,增加總睡眠時間,可用於治療以入睡困難為主要的失眠以及晝夜節律失調性障礙,由於沒有依賴性,也不會產生間斷症狀,可長期用於睡眠治療。
3、抗抑鬱藥物
臨床上具有部分抗抑鬱藥物具有鎮靜催眠作用,在失眠伴隨焦慮、抑鬱時服用較為有效。臨床最常用的是阿米替林、多塞平、米氮平三種,其中阿米替林能夠縮短失眠潛伏期,減少睡眠中覺醒,增加睡眠時間,增加睡眠效率,不同程度減少失眠症狀,但是需注意的是不良反應較多,常見的是口乾、心跳加快、排尿困難等,因此一般不作為失眠治療的首選藥物。
多塞平具有專一性抗組胺機制可以改善成年和老年慢性失眠患者的睡前情況,具有臨床耐受性良好的特點,目前在國外作為治療失眠的推薦藥物之一,但目前在我國並不常用。米氮平可以治療抑鬱和焦慮狀態引起的失眠,一般小劑量服用,推薦治療劑量為15-30mg/d。
治療失眠的藥物種類頗多,應根據患者具體實際情況,選用合適的藥物進行治療,並且應注意失眠藥物的具體治療療程,應根據患者情況調整劑量和維持時間,小於4周的藥物治療可選擇連續治療,超過4周的藥物治療需重新評估後治療。
對於患者進行失眠藥物治療時,如何中止治療也很重要,當患者感覺能夠自我控制睡眠時,可考慮逐漸停藥。當患者失眠與其他疾病有關時,去除病因後也可考慮逐漸停藥。
在停藥的時候需要注意:避免突然停止藥物治療,減少失眠反彈;停藥的時候應逐漸停藥,有時候需要數周或數月,如在停藥過程中出現嚴重或持續的精神症狀,應對患者進行重新評估,判斷是否需要重新用藥;通常使用的減量方法為逐步減少夜間用藥劑量或變更連續治療為間歇治療。
在使用失眠藥物治療時,還應注意的一點是當藥物治療無效時應首先分析原因,由於部分患者對於失眠藥物的治療有限,或是僅能獲得一過性睡眠改善。也有一些患者同時患有多種疾病,多種藥物同時應用存在藥物交互反應,從而幹擾治療效果。如果患者在口服治療失眠的藥物後,失眠症狀得不到有效改善時,應充分考慮以上幾點可能存在的原因,根據原因尋找改善方法。
失眠藥物雖然種類多,所引起的不良反應也參差不齊,但是一般對於原發性失眠應首選唑吡坦、佐匹克隆、右佐匹克隆等短效BZRAs,在治療效果不好的情況下,可以更換另一種短效或者中效的BZRAs來治療。
而對於長期應用鎮靜催眠藥物的慢性失眠患者,不建議藥物連續治療,建議採用間歇治療或者按需治療的給藥方式,同時建議每4周進行一次睡眠改善評估,以便於及時掌握用藥情況。
目前在臨床上藥物治療成為了改善睡眠的首選,在這裡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對於改善睡眠的藥物多少都存在一定依賴性,因此對於老年患者而言,不建議首選藥物進行治療,建議通過改善睡眠習慣以及生活習慣來改善睡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