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庭君被BBC短劇《她說:女性人生瞬間》震撼到了。
這部豆瓣9.3的高分劇,展現了種種女性不為人知的痛苦、壓抑和反抗。
其中有一集最戳廣大女性痛點:婚內強姦。
Ivy的丈夫婚前對他溫柔體貼,婚後卻原形畢露。
總喜歡把她拖進房間,拉上她親手做的窗簾實施獸性,他認為自己的行為在婚姻裡是合法的。
比起成為強姦受害者,Ivy更想成為一個妻子。
向老公訴說,充耳不聞;選擇報警,被人笑話。
人們對Ivy的傷視而不見,因為直到1991年,在英格蘭強姦妻子都是合法的。
傷心的她寧願被陌生人強迫,也不願是丈夫。
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男人覺得自己有權利支配妻子身體。
不喜歡可以婚內無性無愛,讓妻子獨守空房;
喜歡可以隨意擺弄,供自己消遣。
婚姻中比無性無愛更可怕的,是婚內強姦。
對已婚和同居女性來說,遭到伴侶強姦的概率,是遭到陌生人強姦概率的4倍。
數據顯示,10%-14%已婚或同居女性,至少經歷過一次來自伴侶的強姦企圖。
婚內強制「相愛」不但普遍存在,還是對女性造成極大傷害的元兇。
01
用強的「性福」無處不在
黃女士五年前和陳先生再婚,婚後才發現這段重組婚姻並不幸福。
丈夫性慾很高,要求「相愛」時,不同意非打即罵。
平時極易暴怒的他,有次在妻子住院期間對她暴打,打的她臉上嘴裡全是血。
事後丈夫道歉,稱自己情緒失控,要求原諒,她卻不敢不從。
她想離婚,又怕對方有過激行為。
直到某一天,一件事堅定了她離婚的念頭。
當天,丈夫想強行和她發生關係,被拒絕後怒拽她頭髮,把她按在地上拳打腳踢。
期間更是不顧她的絕望拿剪刀瘋狂剪她頭髮和衣服,聲稱要同歸於盡。
是啊,你是我妻子,為什麼不可以?
很多人覺得,娶妻就要為自己提供「性」福,不發生性關係,結什麼婚?
但事實上,婚內強姦確實存在,只是埋沒在婚姻外衣之下不易發現罷了。
鳳凰網健康獨家發起過一則「婚內強姦小調查」,一半人認為婚內存在強姦,56%人認為婚內強迫性行為不算犯罪。
而針對黃女士事件,有律師表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違背女方意志,強行與其發生夫妻關係,同樣涉嫌強姦。
近年來,性侵相關案例被人們不斷討論,然而長久隱秘在「合法婚姻」背後的性侵卻鮮有人關心。
那些被侵犯的女性很少會求助,因為「羞於其恥」,「怕被指責」,「為維持婚姻繼續忍受」。
早在2013年,香港平等機會婦女聯席曾調查發現,反映有超過2成婦女曾在婚內或親密關係內被「婚內強姦」。
女性在遭受非自主意願的侵犯、暴力時不去維權,造成婚內無奸的假象。
而實際上,我們更應正視性暴力確實存在的事實。
02
性暴力裹藏著對伴侶的傷害
有一種婚內強迫叫不尊重對方意願。
在一期《懺悔錄》節目裡,劉群菊哭訴她噩夢般的生活。
丈夫不顧流產虛弱的她,用麻繩捆綁實施自己的欲望,導致她下身流血疼痛不止。
來月經時同樣施暴,甚至懷孕時也不放過。
結婚6年,無止盡的語言暴力威脅,早已成家常便飯。
以至於每到夜晚她都躲在牆角瑟瑟發抖。
丈夫的暴力如同凌遲的刀子讓她痛不欲生。
詩人傅立特說:「暴力不是開始於一個人卡住另一個人的脖子。它開始於當一個人說我愛你,你屬於我。」
從籤署婚姻一紙協議起,你就屬於我,我能對你身體有任意支配權。
當妻子成為丈夫「性」的犧牲品,才是婚姻中傷妻最深之痛。
知乎網友,字字泣血:
結婚九年,丈夫多次出軌,孩子各種學費、貸款、保險公積金都靠自己出。
想離婚又顧及丈夫親戚是律師,怕得不到孩子撫養權,在次次心灰意冷下一直忍受分居。
然而分居也沒能澆滅丈夫對欲望的渴求,在一次提出性愛被拒後對她毆打謾罵。
甚至有次不惜以孩子為由騙她進屋,之後把孩子反鎖門外,不顧孩子哭鬧拍打、不顧她拼死反抗最終得逞。
這樣的生活讓她生不如死。
以至於出差時,無數次想自殺;上班時,無數次想走向飛馳的汽車;看到刀,無數次想割腕。
但為了孩子也只能苦苦死撐。
曾幾何時,丈夫強硬態度,給了最親密的人無盡傷痛。
美國學者Diana Russell指出:大量證據表明,婚內強姦後果非常嚴重,是熟人強姦中最具傷害類型,並且要比陌生人強姦所造成的傷害更大。
不尊重妻子意願,只求自己喜歡。
欲望像把無形的刀,摧毀著妻子步步走向深淵。
03
做自己,涅槃重生後才最美
為了自由和活著,即使經歷至暗時刻,也要逆襲重生。
名模凱蒂·派珀24歲時認識了男友丹尼·林奇,相愛後男友嚴重的暴力傾向卻讓她害怕。
無法容忍的她只好提出分手,被拒後男友卻把她鎖在飯店內實施性虐待。
好不容易被放回家,心軟的她卻沒想到報警。
直到男友假裝向她道歉,邀請她赴約,卻不料途中男友竟僱人向她潑硫酸。
得不到就毀掉。
2個多月裡,40多場手術,才從死神手裡把她拉回來。
醒來那一刻,她覺得自己的世界崩塌了。
「我希望自己沒有活過來。」
好在一次角膜幹細胞移植後,她的左眼奇蹟復明,這讓她枯死的心又活了過來。
之後三年裡,做了110次整容手術,每天一邊戴23小時塑料壓力面罩,一邊與自我放棄念頭搏鬥。
直到2010年走出抑鬱的她公開自己的遭遇。
她想告訴更多女孩,要有自我保護意識。
最終前男友被判入獄。
而她拍紀錄片,激勵像她遭遇的人積極生活;寫自傳,記錄自己不平凡生命;
不僅如此,還成立同名基金會,重回T臺當模特,並最終遇到真愛結婚生子。
張海迪說:「即使翅膀斷了,心也要飛翔。」
即使被傷害也要渴望活著,要有獲得自由的決心,更要活的漂亮。
我只屬於我,誰也無法強迫,要有對無性婚姻說不的權利,也有對婚內強姦說不的勇氣。
古特雷斯曾在「女性與權能」演講中呼籲尊重婦女權利,以求世界更好的發展。
的確。
社會對女性存在外貌、著裝、婚內妻子對丈夫無條件「性」服從等約束,而在被桎梏背後,唯獨忘了她們是個體的意識,也需要被尊重。
女性不是誰的附屬,她們有權支配自己的生活,活出自我。
做自己,才是女性對抗婚內不公最大的底氣。
04
面對婚內強姦,女性該如何維權?
面對侵犯,女性可以這樣做:
1. 明確告訴丈夫,你的人身權利不容侵犯。尤其對第一次施暴行為要堅決說不!你的一次隱忍會帶來日後無限次的暴力侵害。
2. 對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如情節輕微,可及時向親友、鄰居、村(居)委會、婦聯反映和求助。
3. 多次被暴力侵犯後,應儘量設法減少對自己的傷害,及時離開並撥打110報警、求助,或到當地的家庭暴力庇護所、救助機構暫住。
4. 如果人身安全無法得到保證,可向當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被申請人施暴,或騷擾、跟蹤,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等。
5. 妥善保存家庭暴力證據。傷情鑑定報告,施暴者寫下的保證書、悔過書等,均可作為證據保留。受害人可及時給傷痕拍照、錄像留下證據。
6. 經過協調,施暴者仍不改惡習,離婚不失為擺脫家庭性暴力的一種明智選擇。對於情節惡劣、構成輕傷以上,或長期遭受家庭暴力有充分證據的,可向法院起訴,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
面對傷害,女性要大膽維權,敢對不平說「不」,才有出路。
願身處困境的女性,都能擺脫傷害追求幸福。
願每一位女性,眼有星辰心懷希望,活成最初的模樣。
文:家庭雜誌新媒體特約作者 晴之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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