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夜,我心淌血
從不相信會通過、到不相信被否決,最後《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宣布暫緩,戲劇化的改變、幾十萬人上街,令我感到非常難受。
從未想過,正義會在人云亦云中被埋葬。
16日晚上,在一個群組,放上了一張中區國金中心商場的照片,滿都是穿上黑衣服的年輕人,然後有說「他們是為了正義。」我回了一句「他們有沒有什麼説話要對潘生、潘太説?」,得到的回應是「不要借潘生潘太過橋。」
看到了回應,以及電視上浩浩盪盪的幾十萬人,心裡只有淌血的感覺!一個確確實實的受害人,正因為大家的爭議,法案被暫緩,兇手將會逍遙法外,這種事實,怎麼就變成「橋」呢?當大家浩氣昂揚地走上街頭時,高喊「撤回」時,有沒有想過事情的後果?
九成人上街說是因為「恐怕」修例後,可能會有無辜者因而被引渡?但為著這憂慮,我們又為何可以把血淋淋的現實抹煞呢?修了例,「可能」會有無辜者,但不修例,香港卻實實在在有兇徒得以逃避法律制裁,我們的選擇,是否完全正確無誤?為了闢除杯弓蛇影而反對修例,又如何對得起罪案的受害人和他們的家人?這才是最現實不過的事情。
無論特區政府原來的出發點為何?我敢說只要能夠申張正義,也會毫不猶豫地冒上被無辜引渡的風險通過法例,因為這畢竟是風險,仍未成為事實,而最大的事實擺在眼前,就是有個滿身罪孽的兇嫌,正在監牢中,只要我們敢於排除心中的憂慮,就能夠有機會將兇手予以應得的法律制裁!
或許,其他司法管轄區可能不予配合,令我們毫無保留的付出成為白費,甚至惹禍上身,但是,最少我們盡了所有努力,我們問心無愧!既然大家有勇氣不畏強權走上街頭、早有付出代價的準備,為何不敢挑戰自己的憂慮、心中的恐懼,就冒自己被引渡的風險,為一眾受害人申張正義?能夠為現實擺在眼前的受害人盡心盡力,又何懼個人承受風險?
今天我們可能因為厭惡中共?又或者因為畏懼受無辜牽連?但請不要漠視被害人,請不要無視法例漏洞。今天抗拒修例,這又與見死不救有何異?為何憂慮竟會令我們和惡貫滿盈的罪犯站在一起?既然今天願意挺身而出,我相信在任何一個需要大家同心協力的時刻,亦會有著同樣的勇氣!
修例不成,大家又知否把一隻怎樣的妖怪釋放出來?因為這次爭議暴露了犯罪漏洞,缺乏引渡法例代表只要把他人誘使到澳門或內地後再犯案,無論是怒姦滛擄掠、拐帶謀殺,只要再潛逃回港,也沒有任何地區的執法者能夠將兇徒緝捕歸案,香港是真真正正成為了「逃犯天堂」!
這夜不能眠,請幫忙説服我為何要撤回修例,好讓我能夠釋懷。
作者:霍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