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網絡信息的傳播速度讓許多地方前一秒發生的新聞後一秒就能讓全國人民都知道,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現在我們可以在網上看到各種各樣的新聞,其中既有讓人感動的,但同時又有讓人憤慨的。
而那些看完令人憤慨的新聞,往往描寫的是壞人做壞事逍遙法外,而好人卻只能是受欺負而無可奈何。
每當這個時候,人們的心中總是會感覺到憤怒,甚至是恨不得衝上去將那個做壞事的人打一頓,更有甚者則是直接表示如果讓自己遇到了,那肯定是要打死對方的。
而這也就牽扯出了一個話題,以暴制暴究竟是不是正確的?
從人的情感角度出發,以暴制暴其實是源於人們對於正義的渴望,當代表正義的法律無法去懲戒一個壞人的時候,我們這些普通人又期望能夠制裁那個壞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唯一能使用的辦法就是使用同樣暴力的手段對其進行制裁。
從出發點來看,以暴制暴原始理念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我們進一步的進行思考,就會發現以暴制暴其實存在著一個非常嚴重的邏輯陷阱。
首先每一個人心中的正義與邪惡的理念是不同的,在有些人看來,殺人放火,坑蒙拐騙這就是邪惡的,但在有的人眼裡,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同樣也是邪惡的,甚至在還有一些人眼裡,欺負寵物貓寵物狗,吃貓肉吃狗肉也是十惡不赦的!
在這個世界上,人類雖然是一種相同的生物,但每一個個體因為成長環境的不同,所形成的內心也是不盡相同的,所以我們無法要求不同的人類建立一個標準的正義理念,這麼一來如果當以暴制暴成為了一個常態化的事情的話,那每一個人都可以按照自己內心中的正義標準去懲罰那些在自己看來違背標準的壞人,也許這個壞人是一個殺人犯,但也許這個人只是吃了一頓狗肉火鍋的普通人。
當每一個人都可以利用各自的正義理念去對那些在自己眼裡是非正義的人以暴制暴時,法律就失去了唯一性和約束性,更失去了法律應有的尊嚴,那麼一個國家的社會體制也就會徹底崩塌。
所以說不管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都要明白以暴制暴並不是一件正確的事情,正所謂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而天道在現實生活中的顯現依靠的就是法律,而不是靠我們各自的思想和理念。
當然,也有的人會覺得以暴制暴這件事離自己很遠,但實際上在我們的生活中,當一個人犯了罪,其他人選擇在網上進行言論攻擊,甚至是人肉搜索的時候,這就已經形成了一種以暴制暴的事實,而我們參與其中的每一個人,其實也就成為了試圖凌駕於法律之上,並且破壞法律尊嚴的人。
所以從今天開始,我們每一個人再遇到任何事情的時候,一定要冷靜,我們可以去幫助受害者,但絕對不能任由自己的想法對犯人發動私刑,這一點既包括肉體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真正的制裁應該有法律來完成,而我們作為這個社會中的一份子,唯一要做的就是相信法律,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