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多數莘莘學子挑燈夜戰,夜以繼日,為了一分一遍又一遍地複習、刷題,為的是能走到自己理想的學校,而有些人卻另闢捷徑,冒名頂替,偷走了原本屬於別人的安穩人生。
冒名頂替,頂掉的不僅僅是一個學籍,也是十六年前陳秋媛人生中唯一一次改變命運的機會。十六年前她背負了太多的壓力,父母的期望,哥哥的犧牲,甚至也沒有了再來一次的勇氣。
現實重壓之下,在她稍稍能放鬆之時,她也從未放棄大學夢。才會在填寫成人教育考試信息時,才發現自己的大學錄取通知書被別人冒領。是不甘?是無奈?眼下,冒名者已被查出並被停職。可是陳秋媛被偷走的十六年光陰怎麼算?
應像徹查仝卓案那樣,徹陳秋媛案更需要查清這起冒名頂替究竟是怎麼運作的,一個不漏地加以追責。如此,才是對冒名頂替上大學亂象的最強力震懾,也才能保護好高考這片淨土。
高考是道分水嶺,現在通過參軍、打工改變自己的機會越來越少,高考成為寒門貴子的最大機遇。或許高考也不是絕對的公平,但是卻是目前現存的寒門子弟可以實現階層跨越的最公平的途徑。農村的孩子,因為教育資源的分配不均,在小學就已經與大城市的孩子拉開了差距,而伴隨著年級的增長,這種差距只會越拉越大。農村的寒門子弟,可以說,一開始,就輸在了起跑線上。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貧富差距,讓寒門子弟的大學夢越來越艱難。更何況陳秋媛面對的是這種人為的強制的幹預。
如今,「讀書無用論」再一次在農村盛行。這也從側面反映出高考實現階層晉升的作用越來越弱。越來越多的父母認為與其花費這麼多心血,讓孩子上個專科,還不如讓孩子早早打工,學一技之長,補貼家用。
英國的紀錄片《The Up Series》做了49年的跟蹤紀錄,最後發現富人的孩子還成了富人,中產階級的孩子還是中產階級,而窮人的孩子依然沒有改變命運。教育再也不是窮人改變命運的階梯,而成了富人維護現有秩序的工具。
寒門難出貴子,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但是寒門也不能因此輕易認輸。拼不了爹,就只能拼命。改變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寒門再難出貴子也不是輕易就能改變的。只是希望可以公平一些,少一些陳秋媛、仝卓這樣的案例。在遵循規則,不破壞社會秩序的前提下,實現個人更好的發展。
【法智普法】什麼是職務犯罪?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汙、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汙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立案標準
1.貪汙罪:5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但情節較重的(貪汙救災、搶險、防汛、防疫、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及募捐款物、贓款贓物、罰沒款物、暫扣款物,以及貪汙手段惡劣、毀滅證據、轉移贓物等情節);
2.受賄罪:5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3)強行索取財物的;
3.職務侵佔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
5.單位受賄罪:10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2)強行索取財物的;(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