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名律師、政商界人士行賄,多名法官牽連,「百億院長」張家慧158頁...

2020-12-22 瀟湘晨報

前言:近日,「百億院長」張家慧以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

判決書長達158頁。厚厚的判決書下,張家慧背後龐大的利益鏈隨之揭曉。

三年前的一天,張家慧彼時還是享有盛名的海南高院副院長,被她的師妹、海南經和緯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馨約出來吃飯。

丁鑫此時手頭接了個棘手的案子,她代理的深圳市奇信建設集團陷入了一起裝飾裝修施工合同糾紛案,一審雖勝訴,對方鑫東源公司不服,上訴到海南高院。

她想起了自己的師姐張家慧。

飯吃得很順利,張家慧答應幫忙關照。張家慧言而有信,之後她把二審承辦法官張爽叫到自己辦公室,要求其支持奇信公司,駁回對方的訴求。2017年底二審判決,部分改判,奇信公司總體上勝訴。

一年後,張家慧約丁鑫出來喝茶,抱怨法官難當,收入低。丁鑫明白話中之意。幾天後張家慧再次約她到咖啡館喝茶,這次丁鑫沒有空手而來,將一個裝有10萬元現金的塑膠袋交給了她。

這是張家慧的刑事判決書中出現的一幕。在158頁判決書裡,這個案子只佔了兩頁,是受賄金額最小的其中一例。在張家慧高達4375萬元的受賄金額裡,這只是冰山一角。

判決書記錄了張家慧共非法收受了37人財物。主編有態度(微信號:zbytdya)粗略統計了一下,單受賄一個罪名,像丁鑫這樣的行賄律師共18名、張爽這樣的司法工作人員共37個、奇信公司這樣的企業共39家。

上述統計還不包括個人請託行賄的案例。

01 打一聲招呼,土地補償額從2.3億變成4.28億

張家慧的受賄中,有兩起金額較大的案件,均涉及土地。或可說明,像張家慧這樣在法院系統「深耕」已久,掌握不小權力的司法「蛀蟲」,尋租空間有多大。

2018年,深圳甲乙丙開元投資中心向海口市中院申請拍賣樂東「美好·龍沐灣」項目二期土地。因涉及多位債權人和眾多購房者,易引發社會群體事件,出任該項目風險防控司法應對專項工作組組長的的張家慧要求暫停拍賣。

為了推進項目土地拍賣程序,深圳甲乙丙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邱代倫向朋友借了400萬,湊齊500萬送到了張家慧的丈夫劉遠生手中。

邱代倫回憶:「送錢後不久,劉遠生說『美好·龍沐灣』二期土地拍賣的事情應該沒問題了。」

劉遠生收到錢後,把邱代倫送錢和請託事項告訴了張家慧。不久,張家慧告訴他,已經主持召開會議專門討論「龍沐灣」項目問題,同意邱代倫提出的附條件拍賣解決問題的方案。後海口市中院恢復執行拍賣程序。

其中,張家慧只是實施主持會議、批示等職權行為,輕鬆獲利500萬。

鋌而走險背後,通常是巨大的經濟利益驅使。以海南醫學院附屬醫院兩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為例,在張家慧幹預下,裁判結果和一審判決相比,海醫附院共計少支付約1320萬元。豐厚的「利差」,吸引各大企業趨之若鶩。

海南大亞置業公司股東張林東是張家慧、劉遠生夫婦的多年好友。2015年,張林東找到張家慧丈夫劉遠生幫忙,海南大亞公司、海南大亞投資公司幾塊土地因規劃調整要收回,張林東覺得政府補償標準太低。劉遠生建議提起行政訴訟並推薦了自己公司海南迪納斯的法律顧問甘力代理該案。張家慧給承辦該案的秀英法院院長甘文萍打招呼,希望關照大亞公司,支持其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將大亞公司的土地補償額由2.3億餘元變更為4.28億餘元。

張林東達到訴訟目的後,在2018年春節海口市一家酒店停車場送給劉遠生100萬元。

02 稅務局副局長、政協委員被列入行賄人名單

在整個行賄受賄鏈條中,行賄人、受賄人和「被打招呼」的司法工作人員缺一不可。

主編有態度(微信號:zbytdya)發現,行賄人包括18個律師和多個企業主、官員,涉案有39家公司。其中一個律師可能代理多起案件。例如行賄數額最高的海南唐海律師事務所隱名合伙人張阜,曾在海南第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等六起案件中請求張家慧幫助,行賄數額達615萬元。

海南方圓律師事務所主任塗顯亞,為其所在律所代理的案件能得到張家慧的關照,2013年至2019年每年春節期間,還去張家慧家送給張20萬元,先後七次共14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37名行賄人中,還包括現任國家稅務總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稅務局副局長鄭成發。2018年前,鄭成發一直在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地方稅務局工作,曾擔任洋浦經濟開發區地方稅務局副局長,2018年7月,稅務機構改革,鄭成發擔任國家稅務總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稅務局副局長至今。

2015年左右,鄭成發和前妻因感情不和進行離婚訴訟,經過一審、二審判決,前妻不服,2017年向法院申請再審。他通過劉遠生請託張家慧幫忙。張讓法院分管部門人員林珍向該申訴案承辦法官鄭燕傑打招呼。再審申請被駁回後,2017年底,鄭成發在海口水雲天小區雲天咖啡廳送給劉遠生10萬元。

擔任海南省政協委員的海南億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詹漢欽、海南金裕律師事務所主任陳紅娟,也在行賄人名單中。

張家慧受賄的一個重要中間人,就是其丈夫劉遠生。在2017年3月張家慧與劉遠生離婚前的受賄,絕大部分都是劉遠生充當直接收錢人,另外一部分是張家慧外甥劉磊在中間操作。這種「特定關係人」,在落馬官員中並不鮮見,張家慧只不過採取了同樣的隱蔽手段,而她才是真正運用司法權力起作用的幕後人。

03 37名司法工作人員「被打招呼」,兩名院長拒絕

張家慧幹預司法的方式粗暴而多樣,有的向下級法院負責人打電話、向相關承辦法官打招呼,要求關照相關請託人一方,有的電話施壓「是他們家的事,要關照一下」後,又派人進一步向承辦法官轉達要求,有的親自在審委會發表有利於請託人一方的觀點。

主編有態度(微信號:zbytdya)發現,有多達37位司法工作人員(有的為業務部門負責人和法院院長,大部分為承辦法官)「被打招呼」,並聽從了張家慧的意見。

可知,張家慧作為海南高院副院長,對當地司法生態汙染的嚴重性,更反映出司法腐敗風險點的脆弱,司法制度還需進一步改善。

法院認為,張家慧的職務身份對案件處理,及對下級法院司法工作人員的行為具有明顯的影響力和制約力。

作為省高院審委會委員,對涉案行政訴訟案件的上訴案件或再審案件,在參加審委會討論時,具有審判職權。作為副院長、黨組成員,對下級人民法院的院領導及一般司法工作人員,在職務晉升、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等方面具有影響力和相應決定權。

當自己的「飯碗」掌握在張家慧手裡,也就不難理解為何有如此多「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了。

在158頁判決書中,主編找到了一個特例,是三亞中院原院長李慶、副院長陳恆。

判決書顯示,2017年5月,蘇州金螳螂建築裝飾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曹黎明請託張家慧和劉遠生,為其公司裝飾合同糾紛案提供幫助,在海口市水雲天小區雲天咖啡廳停車場送給劉遠生300萬元。

劉收錢後告知張家慧,張利用職務便利,向負責該案二審的三亞中院院長李慶、副院長陳恆打電話,要求支持金螳螂公司訴求。但二人未按張家慧要求支持金螳螂公司訴求,二審駁回金螳螂公司上訴,維持原判,金螳螂公司支付違約金605萬元。

陳恆、李慶二位院長的證言中提到,當時張家慧分別給他們打電話要求關照金螳螂公司,他們雖然在電話裡答應,但過後沒有向合議庭成員打過招呼或過問該案。

因為張家慧向三亞中院打招呼後,該院二審沒有支持曹黎明。金螳螂公司又向省高院申請再審,這次,曹黎明再拿出200萬,請託張家慧和劉遠生幫忙。

張家慧找到該案申訴複查業務庭負責人鄒漢江,讓其幫忙關照金螳螂公司,支持該案進入再審程序。其表示同意。2018年12月,省高院指令三亞中院再審。

再審期間,張家慧第二次跟李慶打招呼,李慶雖也答應,但沒有向相關人員打招呼。

李慶,現年56歲,比張家慧還大一歲。她曾在西南政法學院擔任教師五年,在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海南分校任教師、講師七年。2003年~2012年,在海南高院擔任審判員九年,隨後調三亞中院先後擔任副院長、院長,2019年再調海口任副院長、代理院長。目前仍在海口中院擔任院長。

張家慧可能沒有想到,多年的苦心經營竟然一朝破滅,只剩下18年的牢獄之災。她更不會想到,當初一篇「百億院長」的報導,最後竟牽扯出一大片司法腐敗。幾十個司法同行、好友同盟同樣暴露在陽光下。

12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就張家慧案件發布《解讀|律師行賄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有八類行為,其中包括不得「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

「律師行賄是嚴重不法行為,我國從刑法、律師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等建立了一整套預防、懲治機制。」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助理教授蔡元培說,這一行為將受到法律法規的嚴肅追究,輕則停止執業、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重則構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張家慧雖已判刑,留下的司法系統餘震悠遠。

附: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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