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被譽為「行走的荷爾蒙」的韓國男星趙寅成主演的《卑劣的街頭》(2006),是一部典型的雙主題電影。它浮在表面上的主題,以因果報應闡述了罪惡之道的不可持續;而潛藏在此主題之下的「戲中戲」,則指向了創作者普遍面臨的一類道德困境。
韓國與「犯罪題材」有關的佳作不勝枚舉,如樸贊鬱執導的《老男孩》(2003)、羅宏鎮執導的《追擊者》(2008)、尹鍾彬執導的《壞人的全盛時代》(2012)、禹民鎬執導的《局內人》(2015)、韓在林執導的《王者》(2017)等等。就算中國電影從《「大」人物》(翻拍自柳昇完的《老手》)開始走一條購買版權再創作的路徑,亦是有光景能賺到錢的,以鄰人的積澱之深,不至於一下子就見鍋底。
庾河作品《卑劣的街頭》是有區別於同類型的一部犯罪電影。它裡面沒有血肉橫飛、刀槍不入、三頭六臂的孤膽英雄,只有尋常而無奈的普通人,自以為駕輕就熟、遙控一切,卻動輒走入命運的兩難。
若將那些節奏緊張、畫風冷峻、戲劇衝突強烈的犯罪題材看作是商業片,那麼節奏遲緩、畫風溫和、主題若有所指的《卑劣的街頭》則近似一部文藝片。有趣的觀察在於:在電影產業發達的國家,電影拍得越接地氣、越寫實,就越靠近「文藝」的標準;而在電影產業欠發達或偽發達的國家,電影越考慮市場、深入群眾,就越靠近「商業」的標準。
寫實近似媚俗的時候,錯不在於影像上的「俗」,而在於取材時的「實」。
拍出好的文藝片,體現的其實不是電影工業與藝術家的「發達」,而是受眾對於文藝的接受能力的「發達」。同時,人家的「商業」還不同於我們的「商業」,前者對內容是有固定標準和要求的,後者則是在浮動中體現市場與審查的合力。
炳鬥是一個三流社團的兵頭將尾,老大不小的他並不被上級器重,卻經常被上級使喚,整日在街面上幹一些看場子、搶地盤、收債的雜活。炳鬥不僅有一群跟著他的兄弟,作為長子的他還有家人要養。
一方面,炳鬥日常是在做看上去很不負責任的事情;另一方面,他又無時不刻地承擔起了生活的重壓。在這組矛盾中不斷變換身份的主人公,雖然不上檯面,卻著實讓人討厭不起來。
而珉浩就不同了,作為電影導演的他雖然還未成就,但是知道自己該怎麼做。珉浩要為一個街頭題材的新片取材,為了走出「故事情節蒼白,缺乏暴力元素」的劇本瓶頸,他千方百計地找到了那位身為職業混混的初中同學。
藝術來源於生活,這是不變的真理。要拍痞子的日常,炳鬥有實踐經驗和系統認知,他當然是珉浩取材的不二人選。電影有處橋段就體現了這點,珉浩剛把炳鬥帶去片場,後者立刻露了一手——當著剛才還對「乖乖仔」珉浩頤指氣使的武術指導,炳鬥親自用「人肉沙包」示範了街頭鬥毆的拳拳到肉,令現場的一干人等噤若寒蟬。
創作者和創作者是不一樣的,有些人擅長紀實文學,有些人出口成章,有些人的特長是寫評論,還有些人是天生的小說家。珉浩不屬於天生的小說家,這也就意味著從創作屬性上來說,他離優秀的編劇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看上去最真實的細節往往就是真實發生過的,虛構與想像的東西再怎麼完善,都不可避免會落入細節失真的窠臼。在珉浩完全不熟悉的街頭題材上,他既不方便去體驗生活,又無法充分發揮想像,還想挖出震撼人心的猛料,那就只能從才犯下命案的朋友身上就地取材了。
原來炳鬥受上級壓榨已久,為了翻身,他替上級的上級秘密除掉了一位利害相關的法務人員。偶然的一次醉酒,心情壓抑的炳鬥把這件事告訴了珉浩,他沒有料到缺題材缺到枯竭的後者會將這件真實的兇殺案原封不動地改編進他的新片。
電影公映後成為爆款,珉浩一躍成為知名導演的同時,炳鬥感到麻煩接踵而至。電影中有一幕,炳鬥和跟班坐進電影院,在銀幕上看到令他們驚心動魄的劇情,本該嚴守終生的謎案,如今換了幅面孔大白於天下。
在珉浩坑害炳鬥這件事上,創作者的道德困境結結實實地被擺在觀眾面前。雖然前者在接受採訪時一再強調自己是從好萊塢類型片裡取材,但他的解釋已經無法阻止幕後主謀及昔日友人的報復念頭。
原因很好解釋:一旦東窗事發,被引用者就要人頭落地。炳鬥沒有理由不敏感,沒有理由不認為引用者在拿他的一切開玩笑。在炳鬥看來,珉浩電影中那行「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的實際效果大致與「我有個朋友」相當,它無力清洗後者人性中的自私。很遺憾,他們永遠不能做朋友了。
以上便是《卑劣的街頭》足以成為文藝創作必修案例的充分理由,它至少告訴觀眾一件事:把生平舊事改編成小說或劇本,選自己的可以,選別人的就要掂量掂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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