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很多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但這部《踏血尋梅》給我的印象尤為深刻,久久不曾忘懷。
文藝片式的開頭,驚悚片式的結尾,不斷切換的畫面鏡頭,錯綜複雜的人物關係,將整個案件娓娓道來。
該片是以2008年震驚香港的「王嘉梅肢解案」為原型改編而成的。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下案件始末。
背景:
死者王嘉梅1992年出生於湖南,家中還有一個姐姐,父母因為感情不和,很早便離了婚。隨後母親改嫁一個香港人,便帶著姐姐一起去香港定居生活。
2005年時,母親將王嘉梅也接了過去,在大埔三育中學就讀。
初入香港的王嘉梅因口音等問題經常受到同學和老師排擠,同繼父的關係也不是很好。而其母親以拾荒來維持生計,一家人生活的很拮据。
也許是因為這些原因,原本品學兼優的王嘉梅在2008年1月主動提出輟學,想靠打工貼補家用。
據嘉梅的姐姐稱她個性固執,與同學關係較差,但有不少校外朋友,平時也喜歡網上交友,喜歡結交年紀大的對象。
據說,王嘉梅一直想做模特,於是花了很多錢包裝自己,但是她卻沒有什麼賺錢的本領,只能靠打零工,收入微薄、入不敷出。
據香港媒體報導,王嘉梅很有可能因欠五萬元港幣外債,而在網上援助交際討論區中,以「KIMI」名義,上傳個人照片及報價,以此渠道結識男子,從事媛交。
案發:
2008年4月29日,香港警方接到一宗報案,報案人是王嘉梅的母親,稱她16歲的女兒於4月27日離家之後,便一直沒有回來,家人打電話一直無法聯絡到她,自此失蹤。
之後警方查詢了王嘉梅的通訊記錄,發現27日當天,最後與她聯繫的,是一名住在深水埗石硤尾街39號,仁發大廈2C套房的租客,名叫丁啟泰。
警方到達丁啟泰的住處後,在其住處發現了少量的血跡,經檢驗,正是屬於王嘉梅的。審訊時,丁啟泰也承認殺人。
丁啟泰是在網上結識王嘉梅的,4月27日他約王嘉梅來家中,進行援助交易,在其過程中殺死王嘉梅,然後肢解碎屍。
為了毀屍滅跡更是將碎肉丟進馬桶衝走,再搭乘巴士去了九龍城碼頭,把頭拋入大海。而剩餘的骨架,丁啟泰將其包好,趁夜間無人時,用手推車運至附近的菜市,放入肉檔下的竹筐裡,與豬骨混在一起。有傳被肉檔老闆誤作豬骨出售,此舉而後引起全港恐慌。
之後丁啟泰著手毀滅家中證據,包括踩爛水桶,清洗枕頭及床褥再剪毀,然後把菜刀及砧板等分批棄掉。
他剪碎了王嘉梅的布鞋、手袋及證件,將其錢包內的3400元則據為己有。最後清洗住處血跡,如此大概做到凌晨 3點鐘,之後他衝了涼,換了衣服,然後睡覺。就這樣完成了犯案的全過程。
審判:
儘管兇手已認罪,但是要成功檢控他,必須證明王嘉梅已死,一日還未找到其屍首,仍不能百分百坐實兇手的罪名。
因此警方在案發後大規模搜集證據,希望能找到王嘉梅屍體部分和兇器等。
5月8日警方特別召來渠務署工人到石硤尾街37號至39號後巷、汙水渠及多個沙井展開搜尋工作。
於5月9日晚取得重大突破,在案發大廈附近的沙井挖起的淤泥中,陸續找到20多塊碎肉,經過 DNA化驗認定屬於死者。
在庭上,當問他為何殺害王嘉梅時,丁啟泰說自己當時吃了藥,在犯案的整個過程中,神智極其不清醒,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自己並非有意而為之。
但是供詞很快便被控方推翻了,依據分屍的整個流程,及之後的現場處理,他顯然是在神志清醒時所為,並且其冷靜程度及縝密的心思也並非常人所能及。
因為在對之前發現的碎肉檢驗後證實,王嘉梅是有生活反應的,也就是說,當時王嘉梅並沒有死,是在分屍過程中才死去的。控方有理由懷疑,丁啟泰是故意誘騙王嘉梅前往住處,並劫色劫財。
案件於2009年7月27日在高等法院審結,被告丁啟泰被裁定一項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後續:
由於此案受到高度關注,後來便被改編成電影,由郭富城,春夏主演的《踏血尋梅》,該片播出後引起了極大的反響,也獲得了很多獎項,當時的春夏還只是個小模特,憑藉這部影片一躍成為金馬影后。
但影片內所描述的,是兩個寂寞孤單的靈魂相遇,尋求自我解脫的故事。
對於王佳梅的死,影片中的丁子聰始終認為那是一種成全。他覺得自己是在幫助佳梅。因為佳梅說了她很想死」。
在我看來她並不是想死,而是不想活了。可能已經非常厭倦了自己的生活,但又沒有能力去改變。只能是活著也行,死了也行,那活著還不如死來得解脫。
整部片子看下來後,並沒有對案件偵破有多大的欣慰感,也並沒有對兇手丁子聰有多深的恨意。而是感覺心中有湧起一種莫名的難過。
在該片導演翁子光的鏡頭下,呈現出這樣一群人,他們移居到香港後,生活在社會最底層,去香港前他們也都是滿懷憧憬的吧,但是迫於現實,又無力改變現狀,來都來了,就不能灰頭土臉的再回去。
想要與命運死磕到底,卻只能拼命地,在不斷地掙扎中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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