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棧」是古代人對酒店的稱謂,時至今日,一些古鎮還保留著客棧這一古色古香的名稱,讓客人們可以體會到古代旅人的感受。在影視作品中客棧也是時常出現的一種題材,比如《武林外傳》中的同福客棧,或者是《龍門客棧》等等,都讓觀眾們更深一步地接觸到了這種客棧文化。
而在這些影視作品中,最常聽到店小二說的一句話就是:「客官,您是打尖還是住店啊?」「打尖」很明顯就是吃飯,那麼為什麼吃飯要說成打尖呢?其實它有好幾種衍生的意義。
「打尖」這種說法最早出現在京津一帶,《漢語大詞典》對其的釋義為「在旅途或勞動中休息進食」,清初以來的白話小說中最為多見。比如《鏡花緣》中就寫道:「如路上每逢打尖住宿,那店小二聞是上等過客,必殺雞宰鴨。」
第一種說法是說「打尖」為「打發舌尖」的略寫,意思就是趕路的時候餓了或者饞了,但還沒到吃飯的點,就隨便吃點東西來打發舌尖解解饞。
這種說法和四川方言中一樣名為「打尖」的點心意思很接近,其實就是雞蛋煮醪糟。一般是在上午10點左右、勞作了一上午的農民正有些餓了的時候,由他們的妻子做好送去的食物,以緩解飯點未到的飢餓感。
第二種說法是「打尖」為「搭肩」的諧音。古代人沒有行李箱,一般都是用一塊大點的布將衣物包裹起來搭在肩膀上趕路,稱為「包袱」。比如《夷堅三志》中記載的:「乾道元年冬,弋陽某客子獨攜包袱來宿。」
住店時客人一般就將包袱放到房間去了,而只是簡單地吃個飯就會將包袱放在身邊。這時候有些店小二就會幫忙照看這些包袱,甚至將它們搭在肩上,故而就有了「搭肩」這個說法。
第三種說法是說「打尖」為「打間」或者「打火」的誤傳,在清人福格所著的《聽雨叢談》中就有記載:「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皆不喻其字義,或曰中途為住宿之間,乃誤『間』而為『尖』也。謹按《翠華尋幸》,謂中頓曰『中火』。又見宋元人小說,謂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誤為『尖』也。」
在湯顯祖的《邯鄲記》也有「打火」一詞出現:「他家往來歇腳在我店中,也有遠方客商,來此打火。」也有說「打尖」為客棧用語,「打火」為民間用語,其實意思是一樣的。因為古代人生火就是用一頭細一頭粗的尖尖木棍,故而這兩個詞都可以用來指代中途休息吃飯。
而在廣東方言裡,「打尖」還有插隊的意思,本字為「打櫼(音同尖)」,「櫼」為插在木器的榫子鋒利的木片,所以演化為插隊之意。由此可見「打尖」一詞在不同的地方可能會有不同的解釋,雖然基本上都等同於歇息吃飯,但還是要因地制宜,才能判斷出它原本的由來與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