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的武俠小說和古裝電視劇裡。每逢遇到客棧,我們都會看到或聽到店小二熱情的詢問:客官,您是打尖還是住店?住店很好理解,那麼打尖是什麼意思呢?一起來看一下。
一:出現在名著裡的「打尖」。除卻娛樂性較強的武俠小說和古裝電視劇,打尖一詞也經常出現在名著裡。例如:清代文人李汝珍創作的長篇小說《鏡花緣》第六十三回就寫到:如路上每逢打尖住宿,那店小二聞是上等過客,必殺雞宰鴨。
再比如四大名著之一的《紅樓夢》十五回也有寫到:那時秦鍾正騎著馬,隨他父親的轎,忽見寶玉的小廝跑來,請他去打尖。現代作家姚雪垠創作的長篇歷史小說《李自成》也有提到:倘若在平時行軍,遇著這樣好的地方,應該命人馬停下來休息打尖,然後再走。
二:「打尖」的來歷出處。打尖一詞,最初出現在清朝鹹豐年間的滿族官員福格所寫的一部風俗掌故筆記《聽雨叢談》裡。《聽雨叢談》中所記載的多為福格耳聞目睹之事,內容比較雜亂,但大多和滿洲以及旗人風俗制度有關。其中卷11中就第一次提到了「打尖」一詞: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
至於為什麼把「投店吃飯」稱作打尖。福格自己也頗為疑惑,遂根據自己的猜測和學識做出了解釋:皆不喻其字義,或曰中途為住宿之間,乃誤間而為尖也。並引經據典來證明自己的猜測:謹按《翠華尋幸》,謂中頓曰中火。又見宋元人小說,謂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誤為尖也。今天看來,福格的解釋倒也有根有據,合情合理。
還有一個強有力的證據就是:在出現「打尖」之前,宋元時期的小說和雜劇中「打火」一詞俯拾即是。例如:《水滸傳》第六十回:且說吳用、李逵二人往北京去,行了四五日路程,每日天晚投店安歇,平明打火上路。《說嶽全傳》第八回:當下牛皋、王貴將帶來的傢伙,團團的尋著些水來,叫眾莊丁打火做飯。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也有提到:〔僕雲〕天明也。咱早行一程兒,前面打火去。
三:打尖的具體意思。究其實也,所謂打尖,實際上是打發舌尖的縮略詞。舌尖是人對味道最敏感的地方,趕路的時候餓了,好賴吃點東西,打發一下舌尖,而後繼續上路。具體說來:打尖就是京津一帶的行人在行路途中吃頓便飯,而後繼續趕路的俗語。
除此之外,打尖在還經常出現在廣東方言裡,只不過意思就大相逕庭了。廣東方言裡的打尖又稱作:兼隊或尖隊。意思是指人們不遵守秩序而隨意插隊的行為,這就屬於貶義詞了。
此外,在中國北方還流行著一種童年的遊戲也叫打尖,筆者童年就曾玩過。用一根拇指粗細的圓木,兩頭削尖,再找一根長的木棍做板。比賽的時候,用板敲打木棍的尖,看誰的尖飛得遠,誰就是勝利者,饒有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