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疫情得到很好地控制,各種消息和聲明已經確認寵物並沒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也沒有確認狗會傳人新型冠狀病毒的證據!
但在三月六號,湖北黃石陽新縣尚湖灣小區物業貼出一張這樣的公告。
而且在公告中也表明散養與戶外遛狗都將予捕殺。
隨即,新京報記者聯繫到發布該公告的物業公司詢問此事,該物業的公司經理回覆說:傳達有誤,並不是禁止戶外遛狗行為,現在可以正常遛狗。
該公告是中午發的,下午已經進行改正!
但是,該記者又聯繫到該小區所在轄區的城管局了解情況,執法局工作人員表明,確實是要捕殺流浪狗!
看到這兒不免有些疑問,流浪狗基本都是因為一些不負責的人遺棄的,所以最後所有的事情要讓這個不會說話的小傢伙去承擔?
而當天,微博熱搜還有一條關於狗的話題,(消防搜救犬確認坍塌酒店下有生命跡象),兩個話題放在一起格外諷刺!
當狗為人類做貢獻的時候,紛紛誇讚它,當它被拋棄時,人類又要紛紛捕殺它?
它們做錯了什麼?命運永遠掌握在人類的手裡,生死都由人類來控制,簡直可笑!
同樣在三月九號,廣東一鄉鎮成立打狗抓雞隊,而官方回應的內容卻說是:防疫需要。
關於放養、遛狗不拴繩等行為,這種不應該懲治飼主嗎?為什麼人類不文明的行為卻要讓動物來承擔!
還專門成立打狗隊、抓雞隊,後因輿論壓力又改稱圈養工作領導小組,但起初的目的恐怕不是圈養這麼簡單吧……
現在沒有一例可以證明狗可以傳染人類,好好的為什麼要殘害一個個無辜的生命?根據社會的進步與發展,現在許多地方會建立流浪動物救助中心,很多人也在儘自己的力量幫助流浪動物。
退一步說,捕殺流浪狗真的能解決問題嗎?源頭明明在狗主人這裡,遺棄狗狗才使狗成為流浪狗,它們也想擁有一個家,它們在外流浪,吃不飽沒有安身之地,結果還要被捕殺?
真正該做的應該是對那些不負責任的狗主進行嚴重懲罰,遛狗不拴繩,遺棄狗狗都應受到嚴重處罰,在澳洲虐待動物是會受到約48000澳元的罰款和3年有期徒刑,狗狗不拴繩丟失的話會被罰款330澳幣相當於1500人民幣。
別的國家也在努力控制流浪狗的數量,他們直接解決問題的根本,減少遺棄,而在國內某些地區直接捕殺被遺棄的狗,真的不知道這種想法怎麼來的,讓不負責任的狗主,隨便遺棄的狗主完全意識不到自己的錯誤,以後要是再次遺棄寵物讓它們流浪,那麼接著繼續捕殺?何時才能結束?
如果真的想控制流浪狗數量,那麼從人類本身找原因吧!不要永遠惡性循環,人與流浪動物的矛盾歸根就是人與人的矛盾!
遺棄它們還要趕盡殺絕的都是人類!麻煩積點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