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屠夫」連殺4人,免除死刑判終身監禁,自稱:我在替天行道

2020-12-22 海叔說春秋

「替天行道」這個詞常常出現在《水滸傳》系列影視劇裡面,但你聽過有人稱自己殺害無辜者是在替天行道嗎?這個人就是當年引起廣泛關注的「雨夜屠夫」,他的言辭引發了香港社會大討論。

此人名叫林過雲(也名林國裕,林友強),是一個臭名昭著的連環殺人犯。1982年2月,警察發現了被丟棄在沙田城門河的一些人體殘肢,死者為女性。他們馬上深入調查,確定了死者是一個姓陳的舞女,在夜總會工作。

但那時候警察還不知道,這名舞女只是一樁連環殺人案的開端。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裡,報紙上不斷出現年輕姑娘失蹤的新聞,警察忙得焦頭爛額。與此同時,某個照片衝洗店的老闆與員工也漸漸起了疑心:有個年輕人常常跑來衝洗照片,照片上都是一些殘肢甚至隱秘器官。

老闆和員工談起這件事,越想越覺得不對勁。那名年輕人也算是他們店裡的常客,和一個姓張的員工比較熟,雖然他自稱在殮房擔任攝影師,需要拍攝一些解剖的照片,所以才拿到他們店裡衝洗,但萬一他說的是假話呢?

考慮了一陣,老闆決定把這條線索提供給警方。萬幸他提供的還算及時,警方意識到這裡面的不對,埋伏在店周圍等著那個年輕人來取相片,將他一舉拿下。由此案情真相才逐漸浮出水面,這個年輕人就是林過雲。

林過雲表面做著普通的計程車司機工作,實際上卻是連殺了4名女性、還會侮辱她們屍體的變態殺手。被抓之後,林過雲承認了自己殺人的事實,第一個受害人是陳姓舞女,第二個是31歲的女收銀員,第三個是29歲的女清潔工,第四個是17歲的女學生。

警察將案情整理了一番,發現林過雲犯案十分密集,陳姓舞女死於當年2月3日,女學生死於當年7月2日,也就是說林過雲在短短5個月內殺了4人;更可怕的是,林過雲殺人後還會將屍體分塊,為屍體拍照,用防腐藥水保存一部分器官做成標本留著日後「欣賞」等等。

他把這些東西都存放在家裡,警察很容易就搜到了錄影、照片與標本還有殺人工具。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林過雲接受了審訊,所有人都等著看這個殺人惡魔會如何判決。由於他手段殘忍,且作案多在下雨的晚上,因此被大眾稱為「雨夜屠夫」。

更讓人憤怒的是,林過雲竟然聲稱自己最初殺人是在「替天行道」。他瞧不起風塵女子,認為她們都該死,會引誘男人,要殺光了世界才幹淨;然而根據警方的調查,林過雲18歲那年就曾經脅迫過一名普通女子,對她實行侵犯並且因此被關入精神病院3個多月。

林過雲的邏輯根本不成立,任何行業都是有需求才有市場。而且根據當年5名精神病專家的測驗,林過雲的種種怪異變態言語表現不是因為患有精神病。1984年,林過雲的死刑被赦免,改判終身監禁,原因是香港自1966年11月16日後就再沒執行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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