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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港媒香港01報導,11月7日早上約7時40分,香港深水埗港鐵站有警察開槍!事後警方封鎖附近範圍調查。站內有大批警員駐守,以橙色膠帶圍封現場,站外亦有多輛警車駛到戒備,氣氛緊張。
現場消息指,一名隸屬香港西九龍機動部隊的女警巡經港鐵站時,截查一名50餘歲男子,期間男子亮出一把𠝹刀,女警疑受威脅下,開槍制止男子,男子上半身受傷。
據了解,中槍男子55歲姓周,是一名地盤工,藏有的𠝹刀,疑為用於地盤𠝹紙皮或棚架繩的工業用𠝹刀。
他有案底,在2013年遇上衝鋒隊截查時,曾有襲警記錄,被判入獄七日。
有便利店職員稱,工作期間突然聽到「嘭」一聲巨響,便嚇得躲回店鋪內,途人四散。而途經現場的王先生表示,當時聽到吵鬧聲,有途人逃跑,多名警察及多輛警車陸續到場。
香港警方:有充足訓練及指引
深水埗分區指揮官周毅剛警司約10時40分交代案情,指事發於大約7時40分,西九龍總區一男一女機動部隊人員正進行反罪惡巡邏行動,當巡至深水涉港鐵站大堂時,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中國籍男子並作出截查,男子從胸前背囊取出長約15cm的𠝹刀,並亮出刀鋒,意圖襲擊兩名警員。
警員發出警告後無效,男子仍意圖襲擊女警,女警感到生命受威脅,於是向他開了一槍並把他制服。受傷男子左腹中槍,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他持有香港身份證,案件交由西九總區重案區跟進調查。
對於香港警方在人流多的地方開槍,有沒有考慮流彈可能擊傷途人,周回應指警方對於開槍有充足訓練及指引,警員當時經過形勢評估並有信心擊中疑犯才開槍。
周表示開槍女警及疑犯的距離並不遠("the distance won't be very far away"),對方亮出𠝹刀後,警員曾嘗試退後("step back"),又警方考慮開槍是因為其生命受威脅("under the threat of life"),疑犯亮出威脅生命的武器("life-threatening sharp-edged weapon")。
被問及為何在人流多的地方向疑人開槍射向腹部而不是射向手部,周僅強調警方對使用武器有充足的訓練及指引,對於事件是否符合指引方面,詳細情況要再調查。
據了解,這次是香港有史以來,首宗執勤女警開槍事件。
據香港電臺報導稱,警員在受訓時,使用槍械主要需要集中被射擊對象的身體最大部分,而非如坊間所指,只可射向對方的手腳。
而根據規定,香港警察可在3種情況下使用槍械,包括保護自己等任何人,以免性命受到危害或身體受到嚴重損傷;有理由相信某人剛犯上嚴重暴力罪行、須加以拘捕及或幹犯該等罪行之疑犯企圖拒捕;及平息騷亂或暴亂。
現實版《陀槍師姐》
這次開槍的陀槍師姐現年31歲,據悉已入職6年,加入機動部隊約半年。而香港女警的歷史也有很長時間了。
根據資料,香港的女警已有69年歷史,現今已有逾4,600名「師姐」,佔香港警隊總人數約一成六。但陀槍師姐在街巡邏則只有23年歷史。香港大學犯罪學中心榮譽研究員、退休高級警司何明新指出,以往女警主要做文職工作,但由於已逐漸由文職人員替代,工作範疇亦與男警相若。現時前線女警的比例已有所增加,「同男警一樣在街上巡邏,去到最前線,開槍是很自然的事。」
香港的女警歷史要追溯到1949年,在此之前,香港警方只以非正式方式招聘女性任「搜查員」,專責替女疑犯及女被捕人士進行搜身及套取指模的工作。
至1949年,首名女性警務人員馬來西亞籍華人許錦濤(別號高健美)獲聘為警隊女副督察,是香港首名女性偵緝人員。於1951年,警隊開始招募女警員,以取代當時的女搜查員,首批獲聘的女警共有10人,最後有9人順利畢業。至1974年,男女警員已實施同工同酬制度。
在1992年,第一個全女警機動部隊「Tango」連成立,主要為應付強制遣返越南船民的工作。為了讓女警儘可能執行更多基本警察職務,1995年起,所有新入職的女性警務人員須參與強制性槍械射擊訓練,並須佩槍值勤(但1996年或以前入職女警,便有權選擇是否配槍)。她們亦有人經挑選後接受機動部隊訓練。
雖然女警配槍多年,但她們的槍枝均是「善良的槍」,包括現時香港警務處副處長趙慧賢在內,執勤多年也未曾開槍。但以往也曾發生多宗女警佩槍走火事件,當中有休班女警的佩槍,曾走火誤傷女傭。
本文轉載自香港01、香港電臺、公眾號香港傳真,歡迎分享本文至朋友圈。關注百書兄,獲取公安大學出版社最新書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