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傳統文化中,小說和戲曲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與官方提倡和推崇的藝術形式不同,小說和戲曲許多是由普通的百姓創作出來的,其主要面向的是社會大眾,其內容也是更加貼合社會大眾的喜好和需求的。
一個社會要創造出優秀的小說和戲曲,一種寬鬆的社會環境和氛圍是非常重要的。縱觀古今中外,文學作品湧現的時代一般都是相對自由和寬鬆的時代,當統治者對社會施加嚴厲的管制時,一般也很難湧現出優秀的文學作品。
明太祖朱元璋統治時期
明代恰好是一個兼具嚴厲管制與自由自由的時代。在明代建立的初期,特別是在明太祖朱元璋統治時期,朝廷對於社會的管制是相當嚴格的,而到了明代的中期之後,朝廷對於社會的管制則逐漸放鬆。在這樣的背景下,明代的小說和戲曲創作開始迅速發展,湧現出了許多反映當時社會現實的好作品。相反,在明代的初期,雖然社會上同樣有小說和戲曲作品出現,但其數量和水平都遠遠不如明代的中後期。
本文所要介紹的並非是明代中後期文學創作的繁盛時期,而是要介紹明初文學創作相對凋零的時期。通過介紹,讀者們可以了解是何種因素導致了明初對於文學藝術的限制,以及這種限制造成了怎樣的後果。
明清
明初對文學藝術的限制
對於社會大眾來說,如小說、戲曲等形式的文學藝術是一種消遣、娛樂的絕佳手段。今天的我們在業餘時間裡喜歡看看小說、看看電視劇,當時的人們也同樣喜歡在業餘時間看看小說,戲曲則可以被視為是一種原始形式的電視劇。如果對小說、戲曲嚴加限制的話,實際上便是對百姓們的業餘生活進行了限制,使得當時百姓本就不太豐富的業餘生活變得更加乏味。那麼,明初為何要對小說、戲曲等嚴加限制呢?
在講明初之前,我們先要講一講元末。元末對於社會的管制實際上是相當鬆弛的,也正是因為社會管制鬆弛,加之元末的商品經濟得到一定的發展,使得元末的社會呈現出一種追求奢靡的氣氛。這種奢靡一方面體現為在物質上追求享受,另一方面則體現為在精神上追求娛樂,而這種精神上對於娛樂的追求也就造就了小說和戲曲的發展與興盛。
元末時期四處動亂
對於奢靡的追求本來並沒有什麼大過錯,但元末社會對於奢靡的追求是建立在經濟凋敝的基礎上的,這就使得當時絕大多數的百姓生活困苦,而僅僅只有社會中上層的一小撮人能夠享受到富足的生活。當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後,他對於元末的這種現象是相當不滿的,他本人在童年和青年時期也可以說是這種經濟凋敝的受害者。因此,朱元璋力圖要恢復經濟、重塑整個社會的風氣。
而朱元璋恢復經濟、重塑社會風氣的方法便是在經濟上控制商業經營、恢復農業與手工業為主導的傳統自然經濟體系,同時對於社會思潮嚴加管控,其中就包括限制小說與戲曲等文學藝術形式的發展。
明朝經濟的發展
朱元璋認為,小說與戲曲只會使得民眾養成遊手好閒的習性,同時,這些小說與戲曲常常以歷朝歷代的帝王為主角,這讓朱元璋這個新皇帝感覺很不舒服。因此,朱元璋針對這種現象頒布了一系列禁令,如:
"嚴禁教坊司及天下樂人,毋得以古先聖賢、明王、忠臣、義士為遊戲,違者罪之。""在京但有軍官、軍人學唱的割了舌頭,下棋、打雙陸的斷手,蹴圓的卸腳,作買賣的發邊遠充軍。"
明初政府對於社會的管控相當嚴格,其刑罰也是相當之重,李光地在《榕村語錄》中對此就有相關的記載:
《榕村語錄》
"元時人多橫舞酣歌,不事生產。明太祖於中街立高樓,令卒偵望其上,聞有弦管、飲博者,即縛至倒懸樓上,飲水三日而死。"
可見,朱元璋是下定決心要整治社會風氣的。然而,令人感到矛盾的是,朱元璋雖然嚴厲禁止社會大眾觀賞戲曲和閱讀小說,但他自己以及宮中之人卻是喜歡看戲的。朱元璋曾說過:
"五經、四書如五穀,家家不可缺。高明《琵琶記》如珍羞百味,富貴家其可缺耶?"
明朝戲曲
他認為,戲曲對於富貴之家是不可缺少的,因此,他在宮廷之中、慶典之中都是會進行戲劇表演的。並且據時人所說,朱元璋本人對於戲曲、說書等藝術形式還相當喜愛,由此可以看出,朱元璋對於戲曲和小說的限制並非由於他的個人好惡,而是出於整頓社會風氣的需要。
明初戲曲和小說的小規模發展
朱元璋對於戲曲和小說的態度令人感到矛盾,但正是由於朱元璋個人對於戲曲和小說的喜愛,使得戲曲和小說等藝術形式雖然受到限制,但仍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在洪武三十年所最終確定的《大明律》中,朱元璋對於戲曲等藝術形式的態度已經發生了變化,只要不觸犯明令禁止的題材,其他的題詞都是可以進行創作和表演的:
《大明律》
"凡樂人搬做雜劇、戲文,不許妝扮歷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聖先賢神像,違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妝扮者與同罪。其神仙道扮及義夫節婦、孝子順孫、勸人為善者,不在禁限。"
隨著朝廷對于禁令的放鬆以及明初經濟的恢復,小說和戲曲等形式在一些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開始復興。比如,在北京、南京以及江浙地區,戲曲和小說開始重新流行和發展。當時在北京上演的主要稱作"北戲",而在江浙地區以及南京等地流行的則被稱為"南戲",兩者各有特色。
"北戲"表演特色
同時,小說也得到一定的發展,當時在江南和北方地區開始流行以歷史故事和道德說教為內容的小說,甚至還出現了描寫男女之間情感的小說。戲曲和小說不僅在民間重新流行,甚至還影響到了宮廷,正德元年一位官員的上書中便提到了皇帝沉迷於戲曲的事實:
"臣等伏睹近歲以來朝政日非,號令欠當。自入秋來視朝漸晩,仰窺聖容日漸清穢,皆言太監馬永成、谷大用、張永、羅祥、魏彬、劉瑾、丘聚等製造巧偽,淫蕩上心。或擊球走馬,或放鷹逐犬,或俳優雜劇錯陳於前,或導萬乘之尊與外人交易。狎暱狎褻,無復禮體。日遊不足,夜以繼之。勞耗精神,虧損志德。"
南戲表演特色
當然,雖然當時戲曲和小說在一些地區重新得到了流行和發展,但在官員之中仍然對這種現象十分警惕,許多上層人士對這種現象都持批評的態度,認為這類小說和戲曲不僅會侵蝕尋常百姓的心靈,更會影響軍人、士子、官員等人的心靈,進而使得整個國家變得虛浮。因此,當時有許多官員上書直諫,希望皇帝能夠重新嚴厲管控,防止社會風氣因此受到影響。
明初戲曲和小說的特點
總的來說,明初的戲曲和小說的發展仍然是受到限制的,這也就決定了明初的戲曲和小說的發展是初步的,其仍未得到真正全面且快速的發展。具體來說,明初所創作的戲曲和小說主要有以下兩個特點:
祁陽戲曲
首先,在創作所使用的文字上,明初的戲曲和小說仍然是以文言文為主,白話文還比較少被使用。這一點之所以會限制戲曲和小說的發展,是因為民間的普通百姓大多並不具備太好的文學素養,通篇的文言並不會引起百姓的興趣,許多百姓可能也讀不通文言,因此,這樣的寫作語言並不利於戲曲和小說的傳播與發展。只有在廣泛地使用了百姓都能看得懂的白話文之後,明代的戲曲和小說才得到了比較快的發展,當然,這是明代中葉之後的事情了。
其次,在所描寫的內容上,雖然出現了前文所說的關於男女感情的題材,但明初的戲曲和小說的主要還是關於道德禮教以及歷史、神道等內容的。這些內容相對來說比較偏向於說理和說教,主要反映的是統治階層要求民眾恪守封建禮教的願望,很難真正引起民眾的廣泛興趣,這實際上也是不利於戲曲和小說的發展與傳播的。只有當內容廣泛且貼近普通百姓的生活之後,戲曲和小說才有可能得到廣泛的傳播。
明代小說
當然,這兩個特點在明代中葉之後人們所創作的小說和戲曲中基本已經不復存在,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明代中葉以後的小說和戲曲才能得到廣泛的傳播與發展。
結語
明代初期的小說和戲曲發展得並不充分,與明代中葉之後的小說與戲曲發展形成了比較鮮明的對比。這種發展的不充分一方面體現在其所使用的語言上,另一方面則體現在其所描寫的內容上。
明初的小說和戲曲之所以發展的不充分,重要原因便是明初對於民間小說和戲曲發展的管制。明太祖朱元璋認為小說和戲曲等文學藝術對社會發展不利,因此嚴加禁止,這當然就阻礙了小說和戲曲的發展。
在受到管制的情況下,明初的小說和戲曲仍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與流行。隨著明代中葉之後社會管制的放鬆,小說和戲曲迎來了發展的黃金階段,這也就促使了明代中葉之後大量受到歡迎的小說和戲曲作品的湧現。
參考資料:《明史》、《榕村語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