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是直通車
不容小覷
△北京市海澱區玉淵潭內一景 國是直通車 汪俐辰 攝
「北京今年天更藍了」「家裡的空氣淨化器都快閒置了」……這個冬天,霧霾並沒有像前些年那樣頻繁來襲。
2020年即將結束。在過去的11個月裡,北京累計優良天數達245天。
不僅北京,這幾年全中國細顆粒物(PM2.5)都得到了有效控制,藍天變多,空氣更清新,聯合國曾評價中國空氣治理是「可借鑑的範本」。
但有喜也有憂。目前,相當一部分城市陷入新困局——近兩年在空氣品質普遍改善、各項空氣汙染物濃度有所降低的情況下,臭氧濃度不降反升,已經逐漸成為僅次於PM2.5,影響優良天數比率的重要因素。
下一步,大氣汙染治理怎麼辦?
藍天不再是「奢侈品」
△北京市門頭溝區白瀑寺內一景 國是直通車 陳昊星 攝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近日曬出「藍天成績單」:
2020年1-11月,北京市細顆粒物(PM2.5)累計濃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連續3個月保持「30+」,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中持續保持最優。
如果說這個數字比較抽象,那麼優良天數更為直觀。數據顯示,今年前11個月,北京累計優良天數245天,同比增加30天。
哪些區空氣品質更好?
1-11月,各區PM2.5濃度在29-41微克/立方米之間,密雲、懷柔、延慶、門頭溝等區濃度較低,東城、西城、朝陽等區濃度較高;各區PM2.5濃度均同比下降,通州、大興、密雲等區降幅較大,東城、朝陽、海澱等區降幅較小。
「就是衝著門頭溝的好天氣,我們全家從城裡搬了出來。不少老北京也都為了新鮮空氣往郊區遷。」家住門頭溝的李先生表示。
雖然郊區表現更亮眼,但從11月數據可以看出,除了昌平、門頭溝、懷柔等區PM2.5降幅較大之外,西城、東城、海澱、朝陽等城區降幅也較大,城區空氣品質也有所改善。
實際上,去年北京市「藍天成績單」就已表現亮眼。2019年,全市空氣品質持續改善,主要汙染物年平均濃度值全面下降,PM2.5年平均濃度值創歷史新低,密雲區和懷柔區PM2.5年平均濃度值率先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北京的藍天為什麼多了?空氣品質為什麼變好了?
△圖片來源: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官網
主要是因為2013-2017年北京市實施了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8-2020年北京市開展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大氣汙染治理對策隨之升級:
——逐漸從末端治理轉向全過程管控;
——從以濃度控制為主轉向濃度與總量並重;
——從注重企業治理轉向企業治理與區域和行業治理並重;
——圍繞「壓減燃煤、控車減油、汙染減排、清潔降塵」等方面,從注重政府管控轉向全社會共治。
在大氣汙染防治過程中,北京市堅持「依法治汙、精準治汙、科學治汙」的理念,不斷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
值得一提的是,因夏季和秋冬季主要汙染物有所不同,北京有針對性地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空氣品質。
「夏季臭氧、秋冬季PM2.5是擋在我們面前的『兩座大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司長柏仇勇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說。
根據「中國清潔空氣政策夥伴關係」(CCAPP)的梳理,針對夏季臭氧汙染問題,北京市對不同汙染源採取不同管理方法:
針對移動源,採取「油改電」和燃油、排放標準升級等措施;
針對工業源,實行排汙許可證制度、針對工廠減排採取「一廠一策」措施;
針對生活源,實行閉環管理,構建相關標準體系;
針對城市面源,建立高密度監測網並開展車載走航式溯源。
針對秋冬季PM2.5汙染問題,北京市採取了以下控制措施:
移動源低排放化;
揚塵汙染管控精細化;
生產生活減量化:
能源利用清潔化;
加強應對重汙染天氣。
PM2.5+臭氧汙染「夾擊」怎麼辦?
從全國層面來看,「十二五」「十三五」期間,我國實施了「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藍天保衛戰」等一系列重大舉措,大氣汙染防治取得了顯著成效,空氣品質已經實現顯著改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環境政策研究室主任陳健鵬對中新社國是直通車表示,目前,大氣汙染防治從「攻堅戰」轉為「持久戰」。從空氣環境質量改善趨勢看,我國總體上已經跨越了「環境拐點」,進入環境質量持續向好的階段。
陳健鵬表示,數據顯示,2013年至2019年,城市空氣品質已經顯著改善,但改善速度呈趨緩的態勢。「十四五」時期,空氣品質改善速度進入相對平穩的階段。
「在這一階段,臭氧的汙染問題將進一步突顯。」陳健鵬指出。
如果說PM2.5是「看得見的汙染」,那麼臭氧汙染則相對隱蔽,但對環境以及人體的危害不容小覷。今年夏天,各地打響臭氧狙擊戰,其中,7月發布的《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是眾多臭氧治理手段的重要一環。
「十四五」規劃建議明確指出,強化多汙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汙染天氣。
大氣汙染治理是複雜的系統性工程,下一步該怎麼辦?陳健鵬給出四點建議:
第一,深化環境監管體系改革,優化環境監管。
陳健鵬表示,根據研判,從當前到2035年,我國主要工業產品生產、能源消費、機動車保有量等產生汙染物排放的驅動因素仍處於「高位平臺期」甚至持續增長狀態,環境監管對汙染物減排的貢獻處於主導地位。
第二,優化產業結構。在尊重產業發展規律前提下,推進重點地區,如京津冀地區等產業結構調整,有序引導產業轉移。
第三,推進能源系統低碳清潔轉型。在保證能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發展清潔、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潔能源的比重。推進碳減排和空氣汙染物協同控制。
第四,加強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控制。加強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