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一起涉及兩家「黑診所」的涉惡勢力犯罪案作出終審宣判,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首要分子謝建武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0萬元;其餘12人被判處六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起,謝建武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先後承包經營位於東莞市鳳崗鎮雁田村的博愛門診和位於鳳崗鎮官井頭村的仁愛門診,招聘無醫療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醫生、助理,並招聘了管理、財務人員,採用欺騙、威脅、要挾、脅迫的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形成了以謝建武為首要分子,成員固定、人數眾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在謝建武的組織、策劃、指揮下,該犯罪集團利用醫患信息不對稱、醫患關係不對等的狀況,採取捏造、誇大病情欺騙前來就診的被害人,甚至製造病症假象恐嚇被害人有多種嚴重疾病,以不治療會有生命危險等理由,迫使被害人接受更多手術。在手術過程中,「醫生」還使用醫療器械等方法造成被害人身體疼痛難忍,利用被害人孤立無援的狀態和恐懼心理,脅迫被害人接受遠高於合理價格的「無痛」微創手術,施行不必要的治療。財務人員便趁機拿POS機到檢查室、手術室向被害人收取費用,「醫生」甚至還視被害人支付能力隨意調高價格。該「黑診所」共計敲詐勒索30次,勒索被害人錢財48萬餘元。
法院認為,以謝建武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主觀惡性大,作案手段惡劣,不顧他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以脅迫為主要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依法應予嚴懲。謝建武是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其他組織成員應當按各自參與的犯罪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判。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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