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濟南聯通套餐到期後仍被套餐 律師質疑違法
魯網財經6月4日訊(記者 徐坤)套餐合約到期後,消費者是否還要繼續辦理新的套餐呢?魯網財經近來連續接到幾起消費者投訴,稱在濟南聯通辦理的套餐合約到期了,還被要求選擇其他套餐的現象。
市民張女士2011年在中國聯通濟南分公司體育中心營業廳購買了386元套餐的iphone4合約機一部,約定使用期為兩年。好不容易盼到合約到期,張女士便去聯通營業廳諮詢套餐後續費用問題,營業廳工作人員給了張女士了兩種選擇:第一是存話費送手機,第二就是降低套餐標準。
無奈之下,張女士選擇了一款費用較低的套餐合約。她告訴記者:「因為號碼要用,選擇一個較低的套餐也是沒有辦法,別的方法也不合適。」
她認為,上個合約已經結束了,我有正常消費的選擇權利,並不一定要辦理套餐業務。合約到期之後還要辦理套餐,有強制消費的嫌疑。
濟南聯通涉嫌強制消費
無獨有偶。市民徐先生也遇到了類似情況。他辦理的一部286元每月的iphone4合約機,到期後去改套餐,卻被營業廳工作人員告知最低消費為66元。
「因為286元的iphone4合約機已經到期,我平時的電話比較多,就重新辦了一個新的合約機,可是我這個號有許多重要客戶,一時沒法取消,只想留著接電話用,可是我去聯通辦理的時候,聯通的工作人員告訴我,最低消費是66元,可是我幾天撥打了10010聯通客服熱線,客服熱線的工作人員告訴我,我這個186的號段,必須要有最低的消費。」徐先生對記者說。
山東平正大律師事務所趙律師告訴記者,「因為雙方籤訂的兩年合約機已經履行完畢,到期後如何選擇,應該完全由消費者自主決定,雙方完全自願平等,不應該再被強制消費其他種類套餐,這種行為觸犯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針對消費者反映的情況,記者來到中國聯通濟南分公司核實。公司綜合部陳老師說,「按正常情況,合約到期後由顧客自己選擇,不會去強制顧客消費。」他表示,具體業務問題他也不是很清楚,需要去相關業務部門了解後給記者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