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巨頭不會普降甘露,一切補貼和免費策略的背後,都是以壟斷形成之後的超高價格來作為代價的。因此通往奴役之路,往往都是免費的。
最近巨頭社區賣菜開始打起了價格戰,各種補貼層出不窮,甚至推出了0元買菜的活動。而一般的小菜販和小商販在這種免費策略面前完全沒有抵抗能力,只能被清洗出局。隨著小菜販和小商販被清洗出局,最後的結果就是巨頭形成賣菜壟斷,而壟斷一旦形成,之前你0元購買的每一捆菜,最終都要用終身的時間去付出無數倍的價格來償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除了對巨頭把手伸向菜市場的壟斷競爭行為進行譴責之外,還有應該呼籲有關部門拿起法律的武器對不正當競爭說不。
《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定:「所謂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侵權性,是指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了或者可能損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包括:混淆行為、強制性交易行為、行政強制經營行為、商業賄賂行為、虛假宣傳行為、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低價傾銷行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行為、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詆毀商譽行為、招標投標中的串通行為。」
事實上巨頭進行免費策略來大搞不正當競爭已經出現過很多次,消費者也已經被坑了無數次。比如當年在中國有一家叫做易趣的網絡購物網站,這是一家合資企業,經營策略卻比較保守。當時開一個易趣網店需要每月繳納50元的使用費。很多人覺得貴,就沒去開,直到某寶網橫空出世,並在一開始實行了免費開店的策略。
但這種免費開店其實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將商品低於成本銷售,或免費推向市場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在國際貿易中這種行為叫做「傾銷」,是被各國政府嚴厲反對的。在國內經營時,這種行為同樣是違法的。賠錢賺吆喝的背後,就是對其他同類競爭者的毀滅性打擊,因為沒有人可以戰勝一個賠錢的巨頭,因此這種「燒錢」遊戲的背後,最終只能消滅市場上的全部同類競爭者,只剩下巨頭一家獨大。當這種一家獨大的壟斷形成之後,定價權就完全被控制了。
今天開一個某寶店你知道需要多少錢呢?從表面上看,註冊一個某寶店似乎依然是免費的,只需要交納1000元保證金,並且你關店的時候保證金還是可以退掉的。然而問題在於:你僅僅是註冊一個這種某寶店的話,那你一年啥也賣不出去。別人搜索商品的時候,怎麼也搜索不到你。如果你想要有曝光率,如果你想要被客戶看到,那麼你就需要交更多的錢。開一家天貓旗艦店,每年要繳納好幾萬元不等的費用,然而這每年幾萬的「店租」交出去了才僅僅是一個開始。當你上架商品之後,還有五花八門的搜索和推廣「套餐」等著你。
商品優先展示費用、頁面美化優化費用、搜索排序競價費用、流量推廣營銷費用等等,沒有一項是不要錢的。最終你會發現,如果你花錢去做這些全套項目,那你的確可以賣出去不少商品,但利潤卻都被平臺拿走了,而如果你不去購買這些套餐,那最終你也賣不出去幾個商品,反正你怎麼都賺不到錢。這時候你會覺得平臺太黑了,費用太高了,提供成本太大了,你想要反抗,你想要換一家平臺,但轉身一看,壟斷早已形成,你換無可換,畢竟易趣已經倒閉太多年了。
當年50塊錢捨不得交,最終每年要付出5萬不止的代價。這就是不正當競爭形成超級壟斷之後的後果。
同樣的例子還有網絡打車APP。在這方面,大家都在玩陰的。一開始進入中國市場的uber也是如此,大搞免費和補貼遊戲。當時中國網友用uber打車便宜到不敢相信,打計程車要三五十的,打uber只要9.9!都不夠油錢。可uber司機們為什麼要做這種賠本買賣呢?倒貼油錢?司機當然不會倒貼,背後其實是uber公司在倒貼錢,最終的目的就是要形成壟斷格局。
為了應對uber的「傾銷」策略,國內打車公司也紛紛開始加入「燒錢」大戰,開始各種補貼一起上。一時間9.9元打車、甚至是0元打車的「免費餡餅」滿天飛,有便宜不佔王八蛋,消費者和司機蜂擁而至,直到市場工商管理部門出來叫停「燒錢」遊戲。但這個叫停還是來得稍微晚了一點,最終uber支撐不住,退出了市場,國內幾家打車APP軟體合併形成了壟斷格局。格局已經形成,補貼早已不見,價格飛漲。
前幾天我試了下,在北京打車從西客站到西單用打車軟體需要45元,而直接攔計程車居然只花了23塊錢。曾幾何時大家都覺得網絡打車更便宜,這才短短幾年啊,情況就已經徹底顛倒過來了。壟斷的背後,必然是高價。當然車我們可以不打,但菜我們能不吃嗎?當壟斷的手伸向菜市場之後,人民要面臨的困境恐怕要艱難得多。因此網際網路公司賣菜不是不行,但堅決不能搞任何補貼或免費策略,堅決不能允許巨頭用燒錢這種不正當競爭方式消滅中小菜販商販,否則中國人從此只能生活在天價菜和壟斷菜的陰影裡,每一個人都將是永遠的受害者,包括那些參與開發和推廣了這種壟斷軟體的人們。
曾經糰子外賣改變了人們的生活,讓飲食變得更為簡便。但在嘗過了初期的補貼甜頭之後,消費者和飯店很快就落入了壟斷的深淵。今天外賣價格已經越來越貴,平臺一魚三吃,三面收錢。飯店如果敢不去平臺註冊開店,那麼就會沒有生意做。而如果上平臺,那麼平臺就要抽成。你賣的每一份飯菜,平臺都要參與分成。吃完飯店,吃小哥。送外賣的小哥想要賺錢,也只能到平臺接單。然後外賣小哥賺的每一單跑腿辛苦費,平臺也都要從中抽成。最後面對消費者,平臺也「貼心」地推出了各種會員費、打折卡和優惠券賣給你。這簡直就是「吃完原告吃被告,吃完被告還吃律師。」 誰要是敢不接受平臺的這些盤剝,誰就找不到客戶,點不到心儀的飯菜。壟斷一旦形成,就讓你別無選擇。
外賣咱們可以不點,咱們自己做也行。可問題是,如果連買菜自己做飯的權力也被剝奪了的話,那麼底層老百姓的出路又在哪裡呢?筆者認為,在涉及這種國計民生基本盤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國家監管部門一定要重拳出擊,提前防範,把壟斷消滅在萌芽狀態。讓一切涉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徹底禁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