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0日,上海銀保監局共公布37張罰單。其中上海農商行及寶山支行、金山支行、青浦支行、徐匯支行等四支行領到10張,位居首位。案由涉及違規發放某貸款被用作拍地保證金、土地出讓金、對某同業資金投前調查不盡職、向地方融資平臺發放無對應項目的流動資金貸款、未審慎評估項目還款來源、個人消費貸款流入股市、違規辦理承兌匯票貼現等違法違規行為,共計被罰款約500萬。
滬銀保監銀罰決字〔2019〕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年,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寶山支行違規發放某貸款被用作拍地保證金、土地出讓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六條第(四)項,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責令其改正,並處罰沒合計228.7968萬元;朱宋傑、黃河二人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同被處以警告;支行長楊興華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被處以警告。
滬銀保監銀罰決字〔2019〕1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年5月,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某同業資金投前調查不盡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責令其改正,並處罰款50萬元。
滬銀保監銀罰決字〔2019〕1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間,上海農村商業銀行發放某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貸款時,未按商業化原則審慎評估項目還款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七)項,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責令其改正,並處罰款50萬元。
滬銀保監銀罰決字〔2019〕1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年12月和2018年3月,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向某地方融資平臺發放無對應項目的流動資金貸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責令其改正,並處罰款50萬元。
滬銀保監銀罰決字〔2019〕3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年7月,上海農村商業銀行金山支行(負責人阮鳴傑)在發放某筆個人消費貸款後,未採取有效措施對貸款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監控分析,貸款資金用於證券交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七)項,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責令其改正,並處罰款50萬元。
滬銀保監銀罰決字〔2019〕4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年8月,上海農村商業銀行青浦支行(負責人王麗芳)未按權限和程序辦理某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責令其改正,並處罰款20萬元。
滬銀保監銀罰決字〔2019〕4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年4月,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徐匯支行(負責人張躍紅)該支行對某筆同業投資業務投前調查不盡職,實際用途與合同約定不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責令其改正,並處罰款50萬元。
上海農商銀行成立於2005年8月25日,是由國資控股、總部設在上海的法人銀行,是全國首家在農信基礎上改制成立的省級股份制商業銀行。目前註冊資本為86.8億元人民幣,營業網點近380家,員工總數超6,000人。
圍繞上海新三大任務、「五個中心」以及「四大品牌」建設,上海農商銀行全面實施「獨立上市、傳統升級、新興發力、管理轉型、人才驅動」五大核心戰略,堅持以客戶為中心,深入推進經營轉型,以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目標客戶,以高效的流程管理改善客戶體驗,全面提升客戶服務能力,全力打造服務型銀行,力爭成為紮根本地、服務高效的上市公眾銀行。
在英國《銀行家》公布的「2018年全球1000強」榜單中,上海農商銀行位居全球銀行業第178位,比2017年上升9位,在國內商業銀行中排名第25位;在「2019年全球銀行品牌價值500強」排名中排名第191位,比2018年上升32位;在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陀螺」評價體系中,位列國內農商銀行第2位;標普評級從「BBB-」上調至「BBB」,展望穩定,短期主體信用評級從「A-3」上調至「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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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