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聞網訊(彭毅 南充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韓順順) 12月23日,記者從嘉陵區市場監管局獲悉,近日,該局執法稽查大隊和區公安分局行政執法大隊組成聯合執法組,對轄區火鍋(串串)店開展聯合專項執法檢查。
記者了解到, 聯合檢查組執法人員對嘉陵區於陛路一火鍋(串串)店實施檢查時, 發現一個餐廚廢棄物專用桶中存放有約40公斤油水混合物, 該店現場負責人對該油水混合物來源、用途含糊其辭。通過進一步調查, 發現該油水混合物中無明顯餐廚廢渣, 執法人員隨即對現場證據進行了固定。目前,該店涉嫌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已被嘉陵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 有關線索已移送公安部門查處。
回收「老油」又叫潲水油、地溝油、回收油,是回收使用過的油經提煉而成, 在提煉過程中, 會發生酸敗、氧化、黴變,產生黃麴黴毒素、苯並芘等致癌物質, 嚴重危害人體生命健康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嚴禁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也明文規定:「在生產、 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 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來源:南充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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