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釋義

2021-02-23 富於春秋

九族五服釋義

九族中:

縱向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己身、子、孫、曾孫、玄孫;

橫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圍繞著縱橫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與五服的家族結構圖。

往上數,上輩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始、祖始、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數,下輩中有侄婦、堂侄婦、再堂侄婦、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孫婦、堂侄孫姑、侄孫女、堂侄孫女、曾任孫婦、曾侄孫女等。

   

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圖。

 

  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每個家族成員根據自己與死者的血緣關係,和當時社會所公認的形式來穿孝、戴孝,稱為'遵禮成服'。

  鼻祖

       遠祖

       太祖

       烈祖:六世 六世親屬竭矣

  天祖:五世 袒免 五世袒免,殺同姓也, 

  高祖:一代 一服 四世 緦親 四世而緦,服之窮也( 高祖之下為本家)

  曾祖:二代 二服 三世 小功親 

  祖:三代 三服 二世 大功親 

  父:四代 四服 一世 衰親 

  己:五代 五服 己 

  子:六代 

  孫:七代 

  曾孫:八代 

  玄孫:九代 

  來孫

       晜(kun)孫

       雲孫

       仍孫

       耳孫

五服制度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禮記·喪服小記》所謂「上殺、下殺、旁殺」即此意。服制按服喪期限及喪服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即所謂五服:

       斬衰

  斬衰,喪服名。衰通「縗」。「五服」中最重的喪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製做,斷處外露不緝邊,喪服上衣叫「衰」,因稱「斬衰」。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承重孫(長房長孫)為祖父,妻妾為夫,均服斬衰。至明、清,子及未嫁女為母,承重孫為祖母,子婦為姑(婆),也改齊衰三年為斬衰。女子服斬衰,並須以生麻束起頭髮,梳成喪髻。實際服期約兩年餘,多為二十五個月除孝。《禮記·喪服小記》:「斬衰括發以麻。」《清史稿·禮志十二》:「斬衰三年,子為父、母;為繼母、慈母、養母、嫡母、生母;為人後者為所後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孫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為夫,妾為家長同。」

    

齊衰

  齊衰,喪服名。齊,下衣的邊。衰通「縗」。是次於「斬衰」的喪服。用粗麻布製做,斷處緝邊,因稱「齊衰」。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齊衰一年,用喪杖,稱「杖期」,不用喪杖,稱「不杖期」。周代,父在父母服齊衰杖期,父卒服齊衰三年。唐代,為母,父在父卒皆齊衰三年;子婦為姑(婆)亦齊衰三年。至清代,凡夫為妻,男子為庶母、為伯叔父母、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為父母,孫男女為祖父母,均服齊衰一年,杖與否,各有規定;重孫男女為曾祖父母,服齊衰五月;玄孫男女為高祖父母,且齊衰三月。《禮記·檀弓下》:「哀公為之齊衰。」《清史稿·禮十八》:「曰齊衰杖期,嫡旁及下際緝,麻冠、致、草屨、桐杖.曰齊衰杖期,嫡子、眾子為庶母;子之妻同;子為嫁母、出母;夫為妻;嫡孫祖在為祖母承重。曰齊衰不杖期,為伯、叔父、母,為親兄、弟;為親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為同居繼父兩無大功以上親者。「參閱清吳榮光《吾學錄·喪禮門一》所附喪服各圖。

    

大功

  大功,亦稱「大紅」。喪服名。是次於「齊衰」的喪服。用粗熟麻布製做。服期為九個月。清代,凡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史記·孝文帝本紀》:「已下,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裴駰集解:「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布也。』」《明史·禮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為眾子婦,為女之出嫁者;祖為眾孫;為兄弟之子婦.為兄弟之子為人後者。」《清史搞·禮志十二》:「曰大功服,粗白布,冠、致如之,繭布緣屨。」參閱清吳榮光《吾學錄·喪禮門一》所附喪服各圖。

小功

  小功,亦稱「上紅」。喪服名。是次於「大功」的喪服。用稍粗熟麻布製成。服期五年月。清代,凡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從兄弟、未嫁再從姊妹,又外親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儀禮·喪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從祖祖父,從祖父母報;人祖昆弟;從父姊妹篇,孫嫡人者;為人後者為其姊妹嫡人者。」《新唐書·禮樂志十》:「小功五月殤,正服:為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叔父之下殤,為姑、姊妹之下殤,為從兄弟姊妹長殤,為庶孫之長殤。降服:為人後者為其兄弟之長殤,出嫁姑為侄之長殤,為人後者為其姑、姊妹之長殤。義服: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夫之叔父之長殤。」參閱清吳榮光《吾學錄·喪禮門》一所附喪服各圖。

 緦麻

  緦麻,喪服名,是次於「小功」的喪服。「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較細熟麻布製成,做功也較「小功」為細。清代,凡男子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為外孫、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緦麻。服期三月.

   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親屬為袒免親,即所謂「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從項中向前交於額上,又後繞於髻。宋人車垓說此儀久廢,當時人的袒免親喪服是白闌縞巾;明、清時,素服,以尺布纏頭。同六世祖的親屬便是無服親了。故《禮記·大傳》云:「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 

  《儀禮·喪服》章所載親屬間各種服制被後世奉為權威性的準則,歷代遵行,但也有所變通。

五服制度

  「五服」制度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西晉定律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納入法典之中,作為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輕重的標準,這就是「準五服以制罪」原則,它不僅適用於親屬間相互侵犯、傷害的情形,也用於確定贍養、繼承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

  「五服制罪」的原則實質上是「同罪異罰」的原則在家族範圍內體現,它在刑法方面的適用原則是:親屬相犯,以卑犯尊者,處罰重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重;若以尊犯卑,則處罰輕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輕。親屬相奸,處罰重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重;親屬相盜,處罰輕於常人,關係越親,處罰越輕。在民事方面,如財產轉讓時有犯,則關係越親,處罰越輕。

  「五服」制罪原則的確立,使得儒家的禮儀制度與法律的適用完全結合在一起,是自漢代開「禮律融合」之先河以來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發展,它不僅體現了晉律「禮律並重」的特點,也是中國封建法律倫理法特徵的集中表現。自西晉定律直至明清,「五服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在實踐中不斷的充實與完善 

    

五服的具體應用

  斬衰,「衰」(讀做「催」)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衰,是最重的孝服。

    齊衰,是用本色粗生麻布製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擺貼邊都在砸邊際。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衰」的禮制。 

  大功,是用熟麻布製作的,質料比「齊衰」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小功,是輕於'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製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的。

    緦麻,是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現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稱為「漂孝」。凡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嶽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

  

       五服之外,古代還有一種更輕的服.喪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殯.葬時也要披麻;如果在他鄉,那就'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帶縛髻。 

  五服規定,是晚輩對長輩的喪服規定,夫妻屬平輩不穿孝服,戴黑袖標即可。

    

五服的演變

  本來的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後來,五服也指代五輩人,比如在山東膠東半島一帶,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話,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

  血緣關係中五服的計算方法:由於古代一夫多妻,因此,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謂「同胞」、「一奶同胞」;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紅樓夢》中賈寶玉與賈環。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紅樓夢》中賈寶玉與賈璉,同曾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紅樓夢》中賈寶玉與寧國府的賈珍;同高祖父的是五服。 

  現代實行一夫一妻制,除非父親離婚、喪偶後再婚再生育,一二服之間的區別通常消失,因此計算起來會令人困惑,錯以為五服就是五代,實際上五服只四代。從祖父開始向上,不再分別妻妾的子女。 

  另外,對於長輩及晚輩的稱呼實際上也是有相應的說法的。 

  由自己開始,上一輩為父親,父之父為祖,祖之父為曾祖,曾祖之父為高祖,高祖之父為天祖,天祖之父為烈祖,烈祖之父為太祖,太祖之父為遠祖,遠祖之父為鼻祖。由自己往下,為子,子之子為孫,孫之子為曾孫,曾孫之子為玄孫,玄孫之子為來孫,來孫之子為晜(kun)孫,晜孫之子為雲孫,雲孫之子為仍孫,仍孫之子為耳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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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焦點

  • 什麼是「五服」?人們常說的「五服」到底是什麼意思?
    《書益稷》云:「弼成五服,至於五千。」孔:「五服,侯﹑甸﹑綏﹑要﹑荒服也。服,五百裡。四方相距為方五千裡」,西周時期,王畿之外,以五百裡為一服,由近及遠,分別稱為侯服、甸服、綏服、要服、荒服,是為「五服」。吉服。所謂「吉服」,即古代祭祀時所穿的禮服。
  • 人們常說「五服九族」,什麼是「五服」,九族是哪「九族」?
    「五服」這個詞現代用的比較少了,但是在農村或老一輩人口中,每每論到親緣關係,常常會說「出五服了」,或者說我們關係不遠,「沒出五服」,那到底什麼是「五服」呢,先看一張圖:什麼是五服?現代人基本很難弄清「五服」到底是啥意思,因為在傳統文化中,五服是一個很複雜的概念,也不止一種含義:1、古代王畿外圍在周朝以前,以王畿為中心,國土向外擴張,每五百裡為一個單位,由近而遠分別為:甸服、侯服、綏服(或賓服)、要服、荒服。「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狄荒服。」
  • 「五服」是什麼?為什麼古人會說「出了五服不是親戚」?
    「親不過五服」,這句俗語想必很多人都曾經聽過。如今這句俗語的意思就是,自己五代以外的,就是血緣關係並不親近的人,也就不是親戚了。「親不過五服」中的「五服」,不只是指五代人的意思,在古代,「五服」還有很多其他的含義。
  • 老人常說:「出了五服不是親戚」,是何意?五服是指的什麼?
    如果我們經常看一些古裝電視劇,或者讀一些古文,經常能夠看到一些與「五服」相關的字眼。而且老人常說:「出了五服就不是親戚」,這是何意,五服是指的什麼?從母系氏族社會發展到父系氏族社會,男人的地位越發的出眾,後來逐漸形成以男人為天的社會現象。
  • 老人常說的「出了五服就不是親戚了」,「五服」到底是什麼呢?
    「九族」其實在古代更多的適用於封建社會政治上的說法,而在民間大家常用的是「五服」這個概念,直到現在也常常有老人說;「出了五服就不再親戚了」。老祖宗們是怎麼限定這個「五服」的概念的呢?在古代,「五服」用法廣泛,用來劃分血緣關係中的遠近,以五百裡劃分為一個單位,一共劃分了五個單位,就是五服。所以,在一定意義上,「五服」的劃分更像是一個現代行政區域的劃分,形象一點就是成都的同心圓城市模式。
  • 老一輩常說的「出了五服不是親戚」是啥意思?「五服」到底是什麼?
    在民間,老一輩常說"出了五服不是親戚",而這句話是啥意思?為什麼說"出了五服不是親戚"呢?簡單意義上講,就是若兩人的關係出五服了,那麼即使是同一個老祖宗,也沒有親戚關係,這個"五服"到底是什麼?
  • 老一輩常說的"出了五服不是親戚"是啥意思?"五服"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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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村俗語:「五服之內是一家,出了五服成外人」是啥意思?
    老者告訴我說:在咱們農村,有這麼一句俗語----「五服之內是一家,出了五服成外人」。凡是來往比較密切的,應該是沒有「出五服」;而來往不密切的,應該是「出了五服」了。說句實在話,什麼是「五服」,我著實不懂,於是,便請求老者解釋一下這句俗語的意思。
  • 農村俗語「姑舅不是親,出了五服成路人」,五服是指什麼?
    而人們所說的「出了五服成路人」,這裡的五服又是指的什麼呢? 五服其實是家族中舉辦喪事而穿的五種孝服。它是指根據五種喪葬孝服制度,根據和主人家的關係而穿的不踴的孝服。五種孝服具體指的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不同的親疏關係穿的孝服也不一樣。雖然說只有五種孝服,但是它卻涉及到九代人。這九代人依次是高祖、曾祖、祖爺、父親、自身、兒女、孫子、曾孫、玄孫,出了這九代人就是出五服。
  • 什麼叫五服和九族?
    一個人的血緣關係,是以他本人為中心點向外擴散的,所謂五服,就是以他本人為中心點向下到第五代為止的所有人。他自己是第一代,他兒子是第二代,孫子是第三代,曾孫是第四代,玄孫是第五代,玄孫下面是來孫,是第六代,來孫就算是出了五服,玄孫就沒有出五服,也就是說從這個人他自身一直到他的玄孫輩,就是他的五服。
  • 五服、五倫、五常:這三「五」,有何不同
    中華文化,底蘊深厚,源遠流長,在厚重的傳統文化裡,我們經常都能夠聽到一些很有名氣的詞語,比如「五服」、「五倫」、「五常」等等;正好這三個詞語都帶了一個「五」字,那麼,你知道這三個「五」,有何不同嗎?五服關於「五服」,向來至少都有四種說法。其一,以王城(皇宮)為中心,每向外延伸五百裡,就劃分為一個區域,這五個區域由裡向外,依次為甸服﹑侯服﹑綏服﹑要服和荒服,合稱五服;所謂「服」,就是「服侍天子」之意。
  • 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五服」為何能代表古代親屬制度?
    五服圖皇親國戚、世家大族都存在著嚴格的親屬制度,並且代代相傳,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中國古代親屬制度則是"五服圖"。那麼"五服圖"中包含哪些內容?它為何要稱作五服呢?"五服"制度在周朝形成延續至明清時期"五服"是指在喪葬時期,要求亡者親屬按照與亡者關係的遠近程度來決定所穿的喪服,而"五服圖"就是用來展現家族中親屬之間遠近關係的一種圖示。用喪服的差別來體現親屬間的關係,即與亡者關係越親近穿著越粗糙,反之關係越疏遠穿著越精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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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古至今人們常說的「五服」到底是什麼意思
    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親屬關係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最直觀的「出五服」首先,我們來看,服,這個字的意思是什麼,最開始的時候,五服指的是五種孝服。到後來,五服其實指的是五輩人!五服以後,就沒有親戚關係了,就可以婚喪娶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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