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梁虹)面對近期債券市場違約頻發的狀況,國家發改委提前發布了《2021年度企業債券風險排查和存續期監管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通知》將企業債風險排查放在了首要位置。《通知》要求各省級發改委對轄區內近期到期特別是2020年底前到期、以及2021年企業債本息兌付等風險進行全面排查,掌握資金安排和風險狀況。
對排查後存在償債風險的企業債,《通知》要求第一時間組成風險應對工作專班,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分管負責人負責,並派專人赴企業現場督導,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及時推動化解風險;對區域內已發生違約且尚未處置完畢的企業債,加強與各方的溝通協調,積極推進風險處置,維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