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在逛論壇的時候,經常會發現有用戶說「強制上岸」、「網貸的錢不還就當領工資了」之類的話。雖然可以理解用戶無力還款的困境和被催收騷擾的不爽,但是這種還款態度肯定是不行的。為什麼現在人欠錢不怕被起訴?失信被執行人挺過2年就沒事了?下面小編就來簡單地說一下。
一、 為什麼現在人欠錢不怕被起訴?
並不是不怕起訴,對於很多借款人而言,面子是很重要的。如果平臺在催收的時候爆了通訊錄,讓自己的親戚朋友同事都知道了自己的「醜事」,那麼反正已經都知道了也無所謂什麼面子了,起不起訴無所謂。
再有即便是起訴到法院,對於沒有還款能力的用戶一般還是以調解為主,讓借款人和平臺協商出一個新的還款計劃來。所以很多人覺得反正就算起訴到了法院,對方也不會把自己怎麼樣,所以也就不擔心了。然而有一點大家需要知道,對於有能力還款而拒不還款的用戶,那麼是會成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二、失信被執行人挺過2年就沒事了?
就算成為「老賴」,有些人還是不以為然的,覺得過2年不就沒事了嘛。其實情況並不是想像中的這麼好。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其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2年後逾期就沒辦法再請求法院保護。
但是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在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情況下,那麼所謂的2年訴訟時效對它沒有限制,最長可以有20年的保護期。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不還款,會從借款人表態拒絕還款的那一天起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
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借貸雙方就原來的債務再次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籤章,那麼原來的債務關係還是受法律保護。
欠了民間借貸逾期成了失信被執行人,就算挺過2年,也只是貸款人可能不能再起訴,如果被執行人還有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者其他多項失信行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還可以延長1-3年。
以上就是小編的一些看法,至於成為老賴之後有哪些後果就不多說了,大家有什麼看法歡迎來到評論區留言,或者說說大家正在經歷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