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東部新區管委會回復了一批熱心群眾的網絡留言問題,涉及拆遷、安置等問題,另外,東部新區拆遷補償標準也出來了。
激動的心,顫抖的手,快來看看有你關心的問題嗎?
01、草池街道永逸村7組有無徵地計劃?
02、草池鎮羅家村安置房何時修?
03、董家埂鎮高家灣村二組拆遷有無變動?
04、高明鎮的發展
05、兩湖源拆遷房屋款什麼時候能打?
06、玉成街道皂角村5、6、7組有無拆遷計劃?
東部新區拆遷補償標準
徵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
1. 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年產值×徵地面積×10倍;
2. 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按徵收耕地土地補償費的一半計算。
(二)安置補助費
1. 耕地的安置補助費
(1)人均耕地1畝及1畝以上:年產值×徵地面積×6倍。
(2)人均耕地1畝以下:年產值×應安置人口數×6倍。
2. 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徵收耕地安置補助費的一半計算。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根據現場實際,按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凡搶種、搶栽的農作物、經濟林木和搶建的建築物、構築物等不予補償。
(四)青苗補償費
耕地:1300元/畝×徵收耕地面積
五、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應安置的農業人口由村民小組組織安置,安置補助費由村民小組按規定管理和使用。
被拆遷戶原有房屋的合法面積,根據原房屋結構,由徵收土地實施單位按照附件2進行補償;室內裝飾裝修和附著物按原合法房屋建築面積分類定級給予補助,其標準為:磚混300元/平方米,磚木200元/平方米,土木、木結構100元/平方米;室外附屬設施按照附件3補償。
基本居住補償安置方式過渡期暫按12個月計算,12個月內按100元/人/月計算,13~24個月(含24個月)按200元/人/月計算,25個月及以上的按300元/人/月計算;貨幣補償安置方式過渡期為12個月,按100元/人/月一次性支付;統一規劃、劃地自建補償安置方式過渡期為12個月,按100元/人/月一次性支付。
徵收土地實施單位一次性支付被拆遷戶:農機具、家禽家畜、生產生活必需品等處置補助費1000元/戶;搬家費按每戶每次1000元計算,搬出搬進兩次共計2000元;合法房屋主體殘值收購費15元/平方米;按時籤約後7天內搬遷獎勵3000元/戶。
第十九條 徵收土地房屋拆遷實行基本居住補償安置,貨幣補償安置和統一規劃、劃地自建補償安置三種方式。一戶只能選擇一種補償安置方式。
基本居住補償安置方式:
徵收土地實施單位向住房應安置人員無償提供38平方米/人的基本住房。若還不能滿足居住需求,經本人申請另可享受15平方米/人的建設成本價購房優惠;對持有獨立房屋產權的一人戶,向其無償提供50平方米的基本住房,經本人申請另可享受15平方米的建設成本價購房優惠。基本居住房屋面積和成本價購房面積含公攤面積。建設成本價由市政府組織市發改、財政、國土、住建、房管、鄉鎮(街道)等單位研究確定並公示。
安置還房由市政府統一規劃建設,質量標準及要求按照《簡陽市農房安置還房建設標準》(簡府發〔2015〕40號)執行 。
貨幣補償安置方式:
徵收土地實施單位向住房應安置人員提供38平方米/人的住房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標準由由市政府組織市發改、財政、國土、住建、房管、鄉鎮(街道)等單位研究確定並公示。
政府鼓勵貨幣補償安置方式,一次性支付30000元/人異地購房補貼。
住房應安置人員在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權屬證明資料或共有房屋居住承諾之前,徵收土地實施單位不得支付超過貨幣補償總額的30%。
來源:成都向東、成都東部新區發展論壇、天府動態、問政四川、直擊成都樓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