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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白色月光》火爆螢屏
劇中男女主角們的「勾心鬥角」
看得大家心潮澎湃
其中涉及到哪些法律知識
你知道嗎?
劇中
張一在送給楊雁的禮物上
安裝了隱藏攝像頭
∆ 電視劇截圖
∆ 電視劇截圖
她拍到了張鑫出軌的證據
但律師卻告訴張一
這樣的取證不能作為呈堂證據
甚至對方還可以反咬一口!
∆ 電視劇截圖
該片段引起網友熱議
非正常手段拍攝到的出軌視頻
能否作為有效法律證據?
是否涉嫌侵犯對方隱私?
今天
小編就陪你說道說道!
由於錄音錄像是在對方不知情或者不知道你的真實意圖的情況進行下的,對方不會防範或者警惕性不強,因此取證比較容易,在證據不足或者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這種方式。
但是,錄音、錄像應當強調合法性!
針對現實中越來越多的偷窺,民法典專門作了規定。不能未經權利人的許可,用攝像頭去拍攝別人的私密場所,特別是個人住宅、賓館房間這些私密空間,也不能夠拍攝別人的私密部位。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在實踐中
張一的行為有可能
因為侵犯隱私
被認定為取證手段不正當
法院不予支持
只要實施了非法跟蹤、非法窺視等行為
去獲取別人不願讓人知曉的秘密
不管她是否把這些東西進行公開
她實際上就已經侵權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錄音錄像證據,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那麼,如何進行錄音錄像才有效呢?
其實也並非都需要「捉姦在床」的照片或視頻,在公眾場合拍攝到的超出正常關係的親密照片、微信對話以及出入相關酒店、具有不合理的酒店監控錄像都可以作為證據,只要能形成證據鏈,也是可以達到相應證明目的,增強法官對過錯方具有出軌行為的內心確信的。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一旦確認張一的丈夫有婚內出軌的事實並且法官對此予以確認,那麼其就屬於過錯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甚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1、錄音對象
只有本人的講話才能對其有約束力。實踐中有人不承認被錄音人是他本人,這時你可以申請司法鑑定,不過鑑定費需要你先預交。最後鑑定費用承擔問題由法院判決(一般由敗訴方承擔)。
2、錄音錄像應當真實且完整
錄音錄像證據應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有些時候當事人會故意引導對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後進行剪輯,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真實,也是無效的。
3、錄音錄像內容必須反映其真實意思表示
即被錄音錄像者必須不是在被逼、被脅迫的情況下錄音的,任何通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綁架、威脅等手段取得的證據都是無效的。
4、錄音錄像取得的方式應當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裝錄音錄像設備一般認定為無效。
5、保留好原始載體
錄完音後要及時備份,同時存在錄音錄像設備中的原始資料一定不要刪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如果對方對錄音錄像證據有異議時,法院或者鑑定機構會要求你出示原始材料,否則其證明力將會有問題。另外錄音完畢後要整理成書面材料,並刻製成光碟。
6、電話錄音可以公證
在公證員面前撥打電話並錄音,公證處會出具《證據保全公證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經過公證的證據證明力高於一般的證據。公證的錄音可以被法院認定沒有經過剪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提示
對於一些對方出軌敗露後要求對方寫下「保證書」或「懺悔書」,這是起訴的關鍵證據。
還有一些像證人證言,出警記錄,單位的處罰決定書等都是可以作為關鍵證據使用。
小編提醒
維護自身權益
應當採取合法有效的手段
避免採取衝動甚至不法手段
「賠了夫人又折兵」!
來源:雲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