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囑,在我國傳統的觀念裡從來都是避而不談的,且不說年老的長輩忌憚死亡拒談遺囑,年輕一代的青年也鮮少對遺囑有理性、具體的認知。而在西方,遺囑被稱為家庭憲法,只要家裡有了孩子,家長便開始訂立遺囑,管理自己的財產和相關事務,規範財產分配範圍。#廣州婚姻家事律師#
在北美,年紀較大或者是病情較重的病人在接受治療之前,醫院都會對其進行詢問是否需要預立遺囑,以保障病人在意識清醒的時候能夠根據自身的真實意願作出決定。而我國,立遺囑這一塊的認知幾乎是空白的。
一、什麼樣的情況下應該重視預立遺囑?
1、兄弟姐妹較多的家庭。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順位繼承人。如果家庭兄弟姐妹較多,意味著家族關係網會相當龐大和複雜,特別是兄弟姐妹都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的情況下,配偶也能夠分割其繼承後的財產,份額的名額增加,就會導致財產的繼承難度變大,而一份詳盡的遺囑則能夠很好實現公平分配;
2、再婚家庭。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解除而解除,因此即使再婚,只要盡到相應的撫養義務的子女都有繼承權。但是重新組建的家庭,各自均有子女的情況下,訂立遺囑可以避免雙方子女為遺囑發生糾紛;
3、子女婚姻不和諧的家庭。在沒有遺囑明確將財產的繼承權歸屬於自己子女的名下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子女婚姻存續期間內繼承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配偶有權請求分割。如果子女婚姻關係不和諧,為避免財產被子女配偶分走,最佳方式就是預立遺囑,將被繼承的財產明確歸於子女個人的名下;
4、年紀大或者身體欠佳的人。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機能下降,以及身體欠佳的情況,為了避免意外的發生,在意識清醒的時候應該預立遺囑,保護自己的財產;
5、獨居的情況。沒有子女也沒有配偶的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有限,預立遺囑能更好地以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明確繼承人。
二、預立遺囑的必要性
1、理清財產清單。隨著社會發展,個人財產管理的方式越來越紛繁複雜,股票、債券、各種理財方案都是財產儲蓄和管理的方式,預立遺囑可以將個人財產的管理、儲蓄方式以及具體財產類型、支取方式都清晰整理出來,以防止突發意外的時候財產下落不明導致不必要的流失;
2、保障意思自治。個人在擁有完全民事行為時所作出的真實意思表示,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依尊重意思自治的原則,都能夠受到我國民法的保護。預立遺囑能將自己的事務按照自身的意願進行處理,是排除法定繼承的唯一方式;
3、避免家庭糾紛。不管是財富豐厚的家庭還是平凡簡單的普通家庭,但凡涉及遺產繼承,每個人都不願放過有機會屬於自己的利益。預立遺囑將財產分配確定,沒有利益的爭奪空間自然避免了家庭遺產之爭;
4、減少不必要費用。遺產在繼承發生時,並不是立馬就成為了繼承人名下的財產。繼承發生後,繼承人行使繼承權也要將需要登記才能轉移所有權的財產到相關部門登記在自己的名下才算繼承的完成。不僅如此,還有很多銀行、證券等金融管理機構都需要開戶人本人進行操作,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想要繼承,必要時候得進行公證,確認與被繼承人之間的關係。而有遺囑則能直接進行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管理被繼承人的存款、證券等,減少了公證所需要的費用;
5、縮短繼承所需的時間。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直接根據遺囑處理被繼承人的身後事務,但是沒有遺囑的法定繼承,得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關係,整理被繼承人的遺產清單,還要與爭奪遺產的其他親戚朋友鬥智鬥勇,而有明確意願的遺囑就能定分止爭,按章辦事,避免了很多程序;
6、保證贍養義務。老有所養是每個人的期望,但是在社會壓力大的狀況下衍生出很多無奈的問題,久病床全無孝子,訂立遺囑是為子女著想的一種做法,體諒子女在自己久病或者晚年時的辛苦照料,也是肯定子女付出的回饋方式,保障子女積極履行贍養義務。
根據不同的家庭情況,一份遺囑所產生的積極影響遠不止以上總結的效果。預立遺囑不能狹義地看成是提前直面死亡,而是尊重生活,管理好自己事務的一種方式,同時還有傳承財富、防止家庭糾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