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曹菲
近日,天府新區法院(四川自貿區法院)與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協同合作,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企業等市場主體訴訟文書送達地址承諾制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三方將通過加強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及政務信息數據交換,共建企業送達地址承諾制度,推進市場主體誠信管理機制和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加快糾紛解決效率。
根據《意見》,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天府新區辦理設立、變更、備案等登記註冊業務時,須填報《確認訴訟文書送達地址承諾書》,並對其填報內容真實性、準確性以及送達地址可以及時有效接收訴訟文書作出承諾,企業等市場主體註冊登記的住所為其默認的送達地址,註冊登記的法定代表人為默認的收件人。
企業等市場主體填報的電子郵箱、電話號碼等信息作為電子送達地址,確認了電子送達地址的,人民法院將優先適用電子送達方式送達訴訟文書。通過電子送達方式已完成訴訟文書送達的,不再進行其他方式的送達。
承諾企業等市場主體參加訴訟後可以通過填報《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向人民法院重新確認涉訴具體案件中本單位的訴訟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送達時優先適用重新確認的訴訟文書送達地址。
市場監管部門在依法履職的過程中,發現承諾企業等市場主體因提供虛假地址或通過登記的住所無法聯繫的,將被依法納入信用聯合懲戒清單並記入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