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地下黨員陳修良回憶,解放南京時,她和南京地下黨的幹部們來不及換裝,還穿著旗袍、皮鞋。西裝,就迎來了入城的解放軍。於是在解放軍官兵中,流傳著這樣一個編排她們這些城市女性的順口溜:「頭髮是火燒的,胳膊是摸魚的,腿是過河的,鞋是跌人的。」調侃的就是燙髮、短袖旗袍、小腿外露和高跟鞋。
在 1915 年前後,女裝是流行曳地長裙的。至 1919 年,隨著五四運動的到來,青年女性受到西洋女性流行短裝的影響,剛出現的馬甲旗袍的長度也上升到膝蓋以下的小腿位置,比五年前短了七八寸,而且袖口縮小、下擺很寬。與男子的長衫非常相似。
民國初年的衣服沿襲了清末的風尚,盛行高領,審美認為越高越美,以至於領高到四五寸。當時人揶揄地說,仿佛本應用在袖子上的布料,都被移到脖子上去了。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後,隨著西學的傳播,一般女性也開始知道高領會妨礙頸部運動的道理。
「所以那時她們的思想很積極,不論離低領,一概取消,很慷慨地提倡穿沒領衣服了。那時女學生們得到這個消息,就立刻趕著把她們的衣領除去,而且還在報紙上刊物上發費很多廢領運動的文章,鼓吹得風雲皆變。」(少金《近代婦女的流行病》,1920年)
隨著五四運動的風潮過去,1921年旗袍又開始恢復有領了。不過經過廢領運動,領子的高度降為只有四五分,還是保留了一點運動成果的。報紙上還有人寫文章對之前的無領衫的美觀性大加抨擊,認為婦女們仿效西方女性穿無領,可西方女性是白種人,頸部曾白肌膚露出來自然美現。中國人是黃種人,頸部膚色並不適宜如此外露,如果脖頸再長一點,看起來就像鴆鷯、仙鶴之類的鳥一樣難著。
20世紀20年代初期的幾年裡,是旗袍逐漸開始流行的日子。至1927年,國民政府在南京成立。
「女子的旗袍,跟了政治上的改革而發生大變,當時女子雖想提高旗袍的高度,但是先用蝴蝶褶的衣邊和袖邊來掩飾她們的真意」(《旗袍的旋律》,1940年)。
1928 年,革命成功,全國統一,在社會一片欣欣向榮的氣氛中,旗袍的下擺被稍稍提高了,高度適中,即使開衩比較低也易於行走,不會局限了步福。
報章評論說:「這種新改變的旗袍,穿起來可說時髦極了!美麗極了!可是一雙肥厚而圓潤的大腿,暴露在冷冽的天氣之中。僅裹著一層薄薄的絲襪,便能抵禦寒氣的侵襲麼?」(葉家弗《女子的服裝》,1928年)
民國以後流行的「倒大袖」,因為袖口極寬,手臂活動起來就衣袖飄飄如仙,露出一大截的玉腕來。此時旗袍的袖子收窄了一些,對手臂的包裹倒是更加緊實了。
在1912年所定的《北洋服制案》中,女子禮服的法定款式是「裙褂」。即上褂下裙。到了1929年,國民政府頒布新的《服制條例》,女子禮服的形式第一次出現了右衽大襟的「袍」類服飾。由單獨的裙褂變成了襖裙和袍兩種形式兼而有之。雖然法令中沒有出現「旗袍」的名稱,但服制中的甲種女子禮服就是旗袍的樣子:「齊領,前襟右掩,長至膝與踝之中點。與褲下端齊,袖長過肘與手脈之中點,渡用絲麻棉毛織品,色藍,紐扣六。」此版服制奠定了旗袍在民國女子服裝中的地位。
1929 年,旗袍的下擺繼續升高,幾近膝蓋,袖口也隨之縮小、變短。剛剛頒布的《服制條例》裡明確規定了女子禮服,即旗袍的袖長要「過肘與手脈之中點」,可實際上國民根本不理睬這一套。1929年上海流行的旗袍款式衣袖很短,只到臂彎為止。
徐國楨講 1929 年上海流行的旗袍款式:「曲線的顯明,自然已成應有條件之一,穿上了真是緊緊地裹在身上,走在路上,凡是胸部臀部腰部腿部,都可從衣服外面很清楚地——加以辨別,不必出之意會了,領高而硬,似乎一個竹管套在頸之四周,衣袖很短,不過到臂彎為止,袖口也不甚大。長度只到腿彎,兩條玉脛上,套著一雙長筒絲襪,再加上一雙高跟皮鞋,走起路來,'吉個吉個'的益顯婀娜」(《上海生活》,1930 年)
1930年,為適合女學生的要求,旗袍下擺又提高了一寸,甚至縮短到膝蓋以上。無論冬夏,膝蓋以下都是一雙粉紅絲襪。腰身逐漸收小,整體造型緊窄合體,腰部出現了比較明顯的曲線。袖子也仿照西式而趨短。這樣可以跑跳自如,象徵了當時被解放的新女性。當時歐美正是爵士時代,女子衣裙以史無前例的短為時尚,其誘惑力之大被人稱作是「魔鬼的傑作」。
對於這種時尚潮流,張恨水在《天上人間》中有一段描述反映了它對當時中國女裝的影響:「近代的舞蹈,第一條件,就是要露出兩隻腿,腿愈露得多,愈是時髦;第二條件,便是露著手臂與胸脯,自然也是愈露得多愈好………她們都是歐化的裝束,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地露出肉體來……這位董小姐,身上穿了米色薄綢的西式背心,胸前雙峰微凸,兩隻光胳膊,連兩肋都露在外面。」
30 年代以後女性穿旗袍不穿襪子的風潮漸漸流行起來。在絲襪流行以前,女性穿高開衩的旗袍,裡面會套穿很長、很鮮豔綢料的大腳管褲子,有的褲腳管上還綴著漂亮的花邊。自從上海婦女開始流行旗袍內不穿褲子開始,各種色彩的女襪承擔起了包裹腿部的職責。
30 年代以前,時尚雜誌不斷發出各種關於絲襪的流行信息:「身上穿著華美的衣物,但如果你的絲襪的線條從後方望過去是彎而不整齊的,或是腳後跟處補有一個破洞的,老實說,沒有比她再可憐的了。」「去年絲襪的流行色是咖啡色,絲綢的襪子是被一部分的女子愛用過的。」
顯然,上海市政府在不穿襪風潮之始就注意到了這個問題,率先在 1930 年發布禁令:「上浦市公安局、社會局昨日會銜發貼布也雲,為會銜布告事,查人民服飾與社會風化關係至巨,前經內政部擬定服制條例,呈奉國民政府公布實施,對於奇裝異服,並經通令查禁在案。近查市內發現少數婦女,衣裳華麗,不襪而履或短襪露褪……除由本公安局通令各區所,從嚴查禁外,故幹懲處,切切,此布!」
但是上海的女學生們並不買帳,「索性把襪子去了,不但露腿,而且露出「香鉤」,不但露出雪白粉嫩的大腿,而且在大腿上,畫了圖案的花紋」。1931 年以後,不穿襪子的姑娘在上海日漸多了起來,到 1933 年,天津街頭的女子也多不穿襪子,天津媒體報導:「日來天氣甚暖,摩登女郎徘徊街頭,招搖過市者,大有人在。最摩登者……只穿極薄絲綢夾旗袍,微風過處,衣衩縫裡,可窺見玉腿瑩然,已多不穿絲襪者矣。」
不穿襪子的風潮已然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近來又盛行女子裸腿赤足,伊們的理由是:涼快舒適,還可以省一雙襪,似乎又在經濟方面打算了。哪知有些女子,在腿上擦了又白又香的巴黎香粉,在足趾上塗以鮮豔的玫瑰色蔻丹,這價值又比一雙襪貴的多了,顯然有要與提倡的目的,漸漸背道而馳,這誰料得到呢?」
1930 年以後,旗袍的下擺長度又降了下來,至 1934 年達到長度的頂峰,被形象地稱為「掃地旗袍」。1934 年陳玉梅女士出席「全國電影界談話會」的時候,在中山陵前的留影就是旗袍下擺掃到地面,大概是當時電影界女士最時尚的旗袍款式了。至此,旗袍的長度發展到了極致,又很修身,必須要與高開衩和高跟鞋配合穿著,才能解決邁步難的現實問題。民國時的設計師有時就將旗袍開衩稱為「開胯」,倒是很形象地點明了開衩的實際用途,拖地的旗袍沒有高衩真是邁不開胯的。
從1933 年開始,旗袍由低衩或者無衩變為高衩,從此高開衩也成了現代旗袍的標誌之一。長旗袍的潮流或許還與高跟鞋的流行有關,當年流行鞋跟愈高愈妙,旗袍下擺加長,裙衩開得更高,直至臀線以下,從開衩處隱約露出穿高跟鞋的足踝和緊裹小腿的絲襪,是一種充滿誘惑力的女性之美。
1932 年旗袍花邊大興,上海的時髦女性甚至在整件旗袍的四周都滾上一圈花邊,這是當時最時髦的款式。
30 年代還開始流行一種「陰丹士林」藍布旗袍。所謂陰丹士林,是由西方傳入的化學合成染料「Indanthrene」的音譯。與中國傳統使用的礦物、植物染料相比,以陰丹士林染色的織物顏色純度更高,非常鮮亮。陰丹士林是民國時期最著名的化學染料,能染棉、毛、絲等多種纖維和織物,顏色種類豐富,用來做旗袍效果非常好,其中以藍色最為常見和經典,因而被稱為陰丹士林藍。
今天在江寧織造博物館的「中國旗袍館」內還展示有一張民國時的月份牌廣告畫,名為《快樂小姐》,畫面中寫道:「她為什麼快樂?因為她穿的陰丹士林色布顏色最為鮮豔,炎日暴曬不褪色,經久皂洗不褪色,不致枉費金錢。」因為 1929 年服制規定男子長袍、女子禮服均用藍色,陰丹士林染色的藍色料子色彩豔麗,又價格便宜,很受社會各界人士歡迎。
1934 年,流行的旗袍樣式袖子既短且寬,玉臂得以充分展現。一首《夏日時裝婦女五言吟》記曰:「衣袖高齊肘,飄飄七寸寬。偶然伸玉臂,兩腋任郎看。」
自 1934 年開始,蔣介石可能對社會上的各種無視服制的著裝風氣實在看不下去了,提出要將「禮義廉恥」結合到日常的「衣食住行」之中去,推出了「新生活」國民教育運動。其中對旗袍的要求是,既要防止過長,至腳背上方一兩寸最好,更要防止過短,短旗袍是奇裝異服,有傷風化。所以中等偏長的旗袍盛行了好幾年。對領部的約束更加嚴格,無領是萬萬不可以的。又開始流行高且緊的衣領。
當時人講:「現在時興之領,每次扣上,粉頸立起紅痕,實可有上吊未遂之誤會;而談吐低聲,後顧必賴向後轉,仰視必賴突肚,俯視必賴彎腰,左右顧必賴瞟眼斜視……」描述也許略有誇張,但領部緊到勒住脖子、無法轉頭,實在不是讓穿著者喜歡的設計。到 30 年代中後期,旗袍雖然還有立領,但是可以放低一些,不至於讓脖頸無法轉動了。至於自1920 年就開始的旗袍廢領運動,一直有人在提,可是卻又一直廢不掉。當時的女性似乎也覺得沒有衣領,旗袍就不像是旗袍該有的樣子了。
新生活運動對衣袖長度也提出了明確的規定,愛穿短袖的女性就另想出對策,將符合規定的長袖捲起來穿。
《北洋畫報》1935 年登載的一篇文章《捲袖時裝》寫到新生活運動禁止旗袍縮短袖子:「短袖女性在公眾場合,受窘者甚多,故北平女性現作旗袍時,袖口皆作長過肘。但平日則將其高卷二三折,仍將肘露出,至受幹涉時始放下,令幹涉者無話可說。現裁縫已懂此妙訣,而專作此種袖口之衣服矣。」
物極必反,1935 年旗袍掃地,到了 1937 年,下擺又與袖長一起縮短,旗袍開衩也降到膝蓋。袖子先是回縮到肩下兩三寸的位置,到 1938 年乾脆變成馬甲一樣的無袖,時人稱「這可以說回到了1925年時旗袍馬甲的舊境。」
30 年代末開始,旗袍長度的縮短與抗戰局勢帶來的物資緊缺有關,或許還有戰局帶來的女性心態上的變化。
碧遙在《短旗袍》一文中寫道:「今年(旗袍)短了,短到小腿的當中。人們也許認為這是節約省布的表現,然而未必盡然。這是抗戰時期的婦女,在生活上不再適用那種拖地的長袍,而在意識中也不再艾蒿那種婀娜窈窕、斯文閒雅。」至於這種不長不短的無袖旗袍,「光光的玉臂,則象徵了近代女性的健康美。」(《上海婦女》 1941年第12期)。
20 世紀 40 年代初,由於抗日時局日益緊張,經濟蕭條、物資匱乏使得旗袍的款式設計整體都在做減法。這與世界大戰背景下的國際流行趨勢也是同步的。女性從經濟和方便活動的角度考慮,縮短了旗袍的下擺,長度在小腿中部和膝蓋之間。在夏季,袖長僅至肩下兩三寸,或者乾脆變成無袖。使用低領,或可以拆卸的襯領,也減少了許多華麗的裝飾,整體風格趨向簡潔。同時還在造型上繼續吸收西化的元素,金屬子母扣與拉鏈代替中式傳統的盤扣,成為旗袍主要的固定方式。
為了適應戰爭生活的需要,婦女界開始呼籲婦女服飾要響應時代的召喚,放棄華美的旗袍,改著與男子相同的衣褲,若還要穿旗袍,就把它剪短。因此旗袍變得樸素實用,報紙和雜誌上也沒有旗袍流行款式發布了。1939 年 9 月《婦女生活》雜誌登出一篇文章《剪短你的旗袍吧》,呼籲特殊時期的婦女服飾要適時做出應對,既可以更好地投入到抗日救國運動中,也能便於行動、更好地保護自己。
1942 年頒布的新《國民服制條例》,較好地體現了當局在服裝問題上對民意的支持。條例規定「女子常服與禮服都仿如旗袍的改裝」(《國民政府公報》1942 年),旗袍真正成為了中國女子的國服。1943 年 2 月宋美齡赴美國尋求抗戰支持,全程皆穿旗袍,特別是至美國國會發表著名講演時,身穿—襲黑色緞面旗袍的端莊形象登上了美國各大雜誌,將中國女性的旗袍形象強勢地展現在歐美社會面前,也引得歐美時尚界一陣喧囂。旗袍在英語中被譯為「Chinese Dress」,說明旗袍是全世界人們所熟知的中國女性服裝的標誌,並在此後給予了西方服裝設計師源源不斷的創作靈感。
後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在經濟建設熱火朝天的 50 年代,婦女們仍喜歡穿旗袍,特別是在一些禮儀場合。當時的陳毅外長和夫人張茜出訪時,張茜同志穿上旗袍受到西歐的好評。參加世界青年聯歡節的中國代表團的女團員穿上旗袍,在世界青年中產生了很大影響。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旗袍被稱為「國服」。
50年代以後,旗袍漸漸淡出日常生活,經過了二十多年的沉寂,直到 80年代初,才再度出現在人們的生活當中。可是世界服裝潮流已經時移世易,隨著工作節奏的加快、生活方式的改變,緊裡身體的衣裙不再是女性服裝的主流、寬鬆、休閒的服飾已成為新的著裝風尚。
因此旗袍的角色從日常便服變成了禮服,女性往往在一些正式場合、節日慶典上,才會選擇穿著旗袍。最經常穿著旗袍的女性,不再是女學生、普通職業女性,而是女外交家、女文藝工作者們,她們有更多的場合和舞臺穿著旗袍、向世界展示中國傳統與民族服飾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