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輕微的臉盲症,所以近十年來,能記住的新出道的女明星總共就三位,景甜、馮提莫、楊超越。景甜是因為獲得的資源太多,我這個不喜歡看電影、電視劇的躲都躲不掉。記得住馮提莫是因為身高特徵太過於明顯。至於其他明星,比如我可能會把萬茜和江疏影搞混了,鞠婧禕站我面前,也能對不上號。至於楊超越,她是超級無敵可愛漂亮,我把她的美貌程度與李嘉欣等歸為一類,而且絲毫的不做作。在現在的娛樂圈尤其難得,與鄭爽比起來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這個對賭協議是楊超越的老闆和投資人籤約的,理論上和楊超越沒有太直接的關係。如果賭贏了,賺大錢的是楊超越的老闆,賭輸了,也不用我們家楊超越掏錢。最多也就是影響楊超越的獎金等收入,不過楊超越剛出道不久,獎金收入本來就不多,估計也影響不了多少。
對賭協議的內容大概是說,有投資人要買楊超越,已經買了60%,但是又害怕現在的老闆拿錢之後,實現了財務自由,放飛自我,消極怠工,就籤訂了對賭協議。對賭協議的大概內容是說,未來三年賺的越多,投資人對於剩下的40%出價也越高。如果賺的少了,那就需要現在的老闆自掏腰包,進行一下補償。
根據網上的消息,整理了一下對賭協議的內容。傳遞娛樂首先出資9600萬元收購聞瀾文化60%股權,並與聞瀾文化籤下了為期三年的業績對賭協議,以決定剩下40%股權的回購價格。按照對賭協議,三年對賭期結束後:如果聞瀾文化盈利超過7000萬元,傳遞娛樂需要以8000萬元的價格回購剩餘的40%股權;如果在6300萬-7000萬之間,回購價為4000萬元;如果在5600萬-6300萬之間,回購價為2000萬元;如果低於5600萬,則回購價為零元。如果利潤低於4000萬,則由文瀾文化補足。
這個協議是相當公平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對剩餘的股份設置了階梯對價,不光楊超越的老闆和投資人覺得公平,我們這些局外人都覺得這份協議靠譜,簡直可以作為對賭協議的模板。一般的對賭協議,都要求業績指標的複合增長。比如說,第一年淨利2000萬,以後逐年增長50%。但在這份對賭協議中,只要求了三年總的利潤是7000萬,給予了楊超越團隊足夠的操作空間。投資人已經出資8000萬購買了60%的股份,即使最壞的情況,由楊超越的老闆自掏腰包4000萬補足利潤,整體上也是有利可圖的。
這個協議對楊超越的最大影響是公司會儘可能地安排楊超越參加綜藝,參演電影電視劇,接代言。公司利潤達到7000萬之前,楊超越獲得的工資、績效、獎金都不會特別多,但是一旦超過7000萬,我們家的楊超越肯定拿錢拿到手軟,說不定可以在湯臣買一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