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2020年太難了,大家都希望這一年能快點過去,開心迎接新的開始。但是,2020還有一份福利不能忘了!
是什麼呢?!當然是,小夥伴們心心念念的年終獎啦!掐指算算,即將送到喲~
據說,年終獎可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時可能會有人問:「什麼是全年一次性獎金?全年一次性獎金又該如何計算?年終獎怎麼算個稅?」
別著急!你的問題機巧來解答↓
1、什麼是全年一次性獎金?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稅應該如何計算呢?
在2021年12月31日前,計稅方式有兩種可供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和「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1、單獨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如下圖所示),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附稅率表:
舉個例子:企業職工小劉月工資6000元,年底單位發放一次性年終獎2萬元。單獨核算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呢?
計算步驟:
Step1:先將2萬元年終獎除以12,即20000/4=1666.7元
Step2:查找稅率表,根據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如下圖),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
Step3:計算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000*3%-0=600元
小劉年終獎這一部分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600元。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一次性獎金收入應納稅額+上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
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單獨核算需要注意以下內容:
(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單獨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的優惠政策只允許採用一次。
(2)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併入後的年度綜合所得*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併入後的年度綜合所得=累計收入(包含一次性獎金)-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附稅率表: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述,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單獨計稅也可以合併計稅,2022年1月1日起採用合併計稅方法核算。
友情提醒:
因為每個人工資薪金不一樣,適用哪種方式計算出來的稅額少,要具體計算分析,大家要根據自己情況選擇更適合自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