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宇晨 陳佳慧 發自南昌
12月21日下午1點,勞榮枝案繼續公開庭審。
法庭上,公訴人和辯護方就溫州兩女子被殺案的事實部分進行爭論。公訴人表示,勞榮枝對其中一位女性實施了捆綁,並在對兩位受害者的犯罪過程中起到了主要作用。對此,辯護方表示,沒有證據證明勞榮枝事前知曉此事,也沒有證據證明勞榮枝參與了兩位受害人的加害行為。
在庭審現場,勞榮枝表示自己沒有「觸摸過被害人」,自己也沒有「搶錢的故意」(原話)。在法子英實施犯罪過程的過程中,勞榮枝稱,她的情緒一直很低落,「我不會去侮辱謾罵別人,我真的不懂,法子英為什麼要去殺害別人,我也不敢去報案。」
庭審過程中,勞榮枝情緒較為激動,沒有當庭承認所有的指控,尤其對指控她殺害多人的犯罪事實並不認同,當庭供述與此前在偵查階段的口供並不一致。
為自證說的都是真話,勞榮枝當庭請求測謊儀測謊。她說:「我承認我參與了搶劫,但是我沒有動機去搶劫。我是法子英的個人財產嗎?我是他的工具嗎?他遊手好閒,根本不想著去工作。就是個恐怖分子,我只是個涉世未深的人。」
公訴人當場提出質疑:你不知道法子英會殺人,但你又說他以死亡威脅你,那你是不是知道他是個會殺人的人?勞榮枝答:「他就是掐著我的脖子。我相信了他告訴我的關於他們(被綁架者)的情況。」
因測試結果無法作為庭審證據,法庭未採納勞榮枝的測謊請求。
「我真的不知道他會殺人滅口」
在勞榮枝看來,賺錢不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我從來沒有覺得賺錢很難,就算是自己十分厭惡的坐檯,只要不傷害別人就好。」勞榮枝同時描述了與法子英的部分相處細節。勞榮枝說,法子英一直對她進行打罵,從來不關心她的身體健康。「我每天賺的錢都要給他,生活費都是我賺的。」
勞榮枝自述:「那時的我,心理不夠健康,不夠獨立。因為沒有身份證,也不敢去租房子。我坐檯不是為了物色下一個目標,只是想賺錢。我想開個店,快餐店之類的。我想要的只是一個安身之處。我只想活著,好好的活著。」
勞榮枝堅持認為,自己是配合的角色。1998年9月,法子英和勞榮枝來到常州。勞榮枝回憶,常州跟九江的風水很像,飲食很甜:「我很喜歡那裡。但是每天和法子英的開支很高,白天一百塊,晚上一百塊。但有屋頂給我住,有被子給我蓋,我就很滿足了。我求他,我們就這樣過吧,但換來的是一頓毆打。那時候我已經知道自己被通緝了。」
為什麼不逃跑?勞榮枝說自己「非常怕法子英」,「我左右不了他。我缺乏跟人溝通,我以前工作只跟學生還有學生家長交流。我沒有其他朋友,租房我都獨立完成不了。」
勞榮枝說,每次犯案時,法子英都會跟她說:「你先走,我來善後。」在她看來,「善後」的意思是法子英跑得快,所以「讓我先走,他去把人弄鬆一點,被害人可以慢慢自己掙脫,我真的不知道他會殺人滅口。」
「我喜歡去教堂,感受心靈的洗滌」
勞榮枝說,在去年過年之前,她都不願意跟律師接觸,「因為我覺得我可能被判極刑」。目前,無論是法援律師還是家裡人給我請的律師,「我相信他們的職業操守」。
勞榮枝回憶,她和法子英的每一起作案都是夏天。因為法子英「好吃懶做,冬天躺在床上不起來」。
1999年6月底,法子英與勞榮枝竄至安徽省合肥市。勞榮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三九天都」歌舞廳坐檯,因為身上布滿被法子英虐待的傷痕,她只能穿長褲去上班。
兩人物色到綁架對象殷建華(男,35歲)。1999年7月1日,法子英與勞榮枝租住合肥市出租屋後預謀準備工具綁架殺人。法子英在白水壩一電焊門市部以「關狗」為名定製一隻鋼筋籠;勞榮枝則購買了一臺舊冰櫃。
1999年7月22日上午,勞榮枝打電話誘騙殷建華到租房處。法子英手持尖刀逼住殷建華,將殷建華的手腳捆綁鎖進鋼筋籠。7月底,殷建華的屍體在一居民屋內被發現,他被鎖在鐵籠子裡,被老虎鉗子擰著鐵絲勒死,紅柄老虎鉗還留在死者頸部。
庭審現場,勞榮枝說:「我承認是我報告給法子英,法子英說把他(殷建華)抓過來,我就同意了。我跟法子英抬鐵籠抬不動,是殷建華自己舉著鐵籠走過去的,對不起,殷建華家屬聽到可能會受不了。」
「我被釘在恥辱架上,千夫所指,我已經沒有臉活了。我喜歡去教堂,感受心靈的洗滌。」勞榮枝說。
12月21日下午5點,勞榮枝案宣布休庭。12月22日,該案將繼續公開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