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律師都是法律人,算是「命運共同體」,但在實務中彼此有著各種埋怨和牢騷也是事實。律師埋怨法官不諳世事,法官則常怪律師能力差,不能說服委託人結案息訴。
對彼此而言,都希望有一個能說心裡話的對方陣營的朋友,有條件的年輕法官和律師間,不少還結成了姻緣。筆者有幸結識了這位叫W的北京法官,感覺受益的是,交流能夠省去很多冠冕堂皇的片兒湯話,直擊彼此真實的內心想法。今天還是單刀直入地分享筆者和W法官之間就「法官與律師的關係」的交流內容。
法官眼中的「誠信律師」
筆者:想問一個比較直接的問題,您有沒有特別信任的律師?
W法官:法官其實挺在意法律文書是出自誰的手筆。拿到上訴的判決書,我會先看最後一頁,因為能馬上能知道判決書上署名的原審法官是誰。
筆者:如果原審是您信任的法官,會有一種先入為主的感覺嗎?
W法官:多少會有一種如果是這個法官的話,「不應該有大問題吧」的感覺。對於代理律師寫的東西也一樣,「如果是這位律師的話,案件應該基本靠譜」。這是我個人的真實想法。
筆者:有這種感覺的原因是什麼呢?是因為律師有名或者跟您關係好嗎?
W法官:那倒不是。其實最關鍵的原因,我知道一般靠譜的律師會怎麼接案子。
我了解幾個律師,他們只接證據和法理上能打贏的案子。委託人上門諮詢,靠譜的律師一看基本情況打不贏的話,一般會積極地鼓動委託人別打官司通過和解或其他方式解決。只有在證據、法律規定、案例調查的基礎上,能手握勝算,判斷通過訴訟能為當事人獲得更大利益的情況下,人家才會一紙訴狀告到法院來,所以基本上都是勝訴。這種情況日積月累的話,法官也就知道了,這位律師告上來的案子應該是靠譜的。
筆者:有道理。在最初讀訴狀和證據清單的時候,法官對律師能有這樣一種信賴的話,對心證的影響是挺大的。
W法官:值得信任的律師說的、寫的東西比較容易接受這是實情,不過即使自己不太了解的律師寫的代理意見,如果條理清晰的話,也會認同對方是個靠譜的人。如果答辯狀和代理意見好像是邏輯上一團漿糊,牽強附會,滿紙的矯情的話,法官本能地會對代理律師產生不好的第一印象。
筆者:我們律師對對方代理律師是誰也挺在意的。對方律師以往處理的如果都是些法律要件證據不足的「硬告」的案件,多少也會有不好的感覺。
法官眼中的「忽悠律師」
筆者:法官判斷律師的優劣的時候,按時提交證據和質證、代理意見的算不算一個標準?
法官:形式上的東西當然重要,不過關鍵還是看內容。能真正從法律上說服當事人的律師我覺得是值得信任的。現在很多年輕律師現在成了為當事人跑腿兒的了,沒有作為律師的自覺。
筆者:您指的是對委託人惟命是從?
W法官:是的。律師帶著委託人一起,面不改色地提一些很明顯的從法律事實和依據上看毫無道理的主張,這跟沒有律師的當事人自己的訴訟幾乎一樣,有時常想問「×律,你真覺得這樣合適嗎?」
筆者:嗯,這說到我們的痛處了。現在律師數量增長很快,良莠不齊也是事實,與當事人是露水夫妻,關係沒那麼緊密。如果話說直接了,說重了,委託人會急,「又不是只有你一個律師,我去其他律所。」之類的話就來了,說真話的律師並沒有好果子吃。
W法官:可能是律師行業的律師多了,很多還來不及兢兢業業地掌握專業的律師就匆忙獨立了。前不久就有一個案子,本來就是一個買賣合同糾紛,律師直接訴「不當得利」。訴合同糾紛還可以主張違約賠償之類的原告的各種利益,如果這條路走不通再改成主張「不當得利」,這才是維護委託人利益的做法,可人家一上來就訴「不當得利」,也不知他是跟哪個律師學出來的。
筆者:現在律師行業競爭激烈,都忙著各種營業了,當事人怎麼可能知道怎麼看律師,只能在網上看一些宣傳廣告,找「看上去靠譜」或者「費用便宜」的律師,至於對方有啥經驗和本領是無法判斷的。
W法官:我覺得這不是好事。現在法院經常收到一些很不靠譜的案子,但是滿足民訴立案基本條件,又沒法兒不收案子。這些案子還是律師代理的,明顯是不靠譜或者根本就沒戲的案子,但是律師會受案告上來。也可能是靠譜的律師不收,當事人找來找去,終於找到了不靠譜的律師來「硬訴」,自己還滿心歡喜感覺像得救了似的。當事人訴權當然應該保障,但告狀的目的是理性地判斷能得到救濟和利益,也不是買彩票撞大運,這一點你們律師最該明白。
筆者:能把在其他律師判斷是「敗訴的案子」說成「能贏」的,只有兩種人,一種是真有本事的人,一種是真不行的忽悠。
W法官:很多根本就不靠譜的案子,我覺得只要是法律人一眼就能看清的,但還是會告上來。當然,也能理解,律師也是人,也得靠接案子活下去。都是些不該通過訴訟解決的,或者在法律層面上根本就沒戲的案件,雖然庭審會走一遍,但對不起,無一例外都是敗訴結果。
筆者:您說的這種情況新的委託人是不了解的,所以很多不靠譜的案件或者根本沒戲的案件還是會接踵而來。
W法官:是的。委託人對此還挺高興的,感覺「其他律師都拒絕了,就這個律師願意接這案子。」安撫委託人心理角度來看,如果就圖這種感覺的話,也許也是一種解決方案?
筆者:律師為當事人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這裡也包括根據情況說服當事人放棄「硬訴」,因為律師才知道案子有多大把握。雖然這樣做對律師自己沒什麼好處。
W法官:掌握案件的全貌,律師和法官本著能讓訴訟雙方解決問題的態度進行合作才行,這是我們該幹的,愛財要取之有道才行。也可能是律師太多了所以缺乏權威的原因?律師說了中肯的話,但當事人老不信邪,會認為「你不接沒關係,反正還有其他律師會接案。」良藥苦口這句話,對很多當事人不管用。
筆者:您在庭上會當面指責律師嗎?
W法官:當事人在場的時候,我不會。雖然有時候想教育一些年輕律師,話不能這樣說,案子也不是這樣辦的。
筆者:我覺得法官雖然是庭審指揮官,不該和律師臉紅脖子粗地說話。也應該考慮當事人和代理律師的關係,法官當庭訓律師,當事人會有一種「我的律師被法官數落了,案子是不是會輸啊?」的擔心。當事人懷疑律師不行的話,律師以後說什麼當事人都不信了,不利於今後的和解與爭議解決。
以上是與民事起訴相關的一部分法官和律師的專業意見。
面對司法實務中各種問題,現任法官與律師的真實想法是怎樣的?以此作為焦點,通過法官與律師對談的方式,今後隨時和大家分享我們的意見。在此感謝您的指教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