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進行時
2019年8月3日7時左右,王先生在晨練的時遇到了一隻拉布拉多犬。人和狗發生了碰撞。王先生摔成了十級傷殘。後來,王先生把狗的主人秦先生告上了法庭,索要20餘萬元的賠償。
究竟是狗撞了人,還是人撞了狗,王先生和秦先生在法庭上爭執不下。王先生今年62歲,對輪滑運動非常熱愛。
2019年8月3日一大早,王先生和往常一樣,來到石景山遊樂園南廣場,穿上輪滑鞋開始晨練。
此時,秦先生牽著自家的拉布拉多犬也來到了廣場。
鬆了繩子的狗開始在廣場上撒歡兒。當狗跑到廣場邊緣時,王先生滑著輪滑恰巧經過此處,結果人和狗撞在了一起,王先生摔了出去。
原告王先生的代理人說,經醫生診斷,原告左股骨粗隆間骨折,老年性骨質疏鬆,胃食管反流,原告的傷情經本北京中正司法鑑定所鑑定,傷殘程度構成10級,致殘率10%
王先生說,事發時,拉布拉多犬突然從他的左側方竄出,撞在他的腿上。他來不及躲閃才摔倒在地。
王先生認為,事發的根本原因在於秦先生鬆開了狗繩,放任拉布拉多犬在廣場上肆意奔跑。
被告秦先生並不同意賠償王先生的觀點。他說,事發前的一刻,他的拉布拉多犬並未奔跑。
秦先生認為,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在於王先生的輪滑速度太快,使其自身陷入了危險的境地。
王先生指著錄像說,監控錄像裡根本就看不出來狗有過停下來回頭看的動作;另外,他在這個廣場上玩輪滑這麼多年了,對於危險總是高度警惕,不存在滑行過快的問題。
被告秦先生強調,王先生是從他身後出現的,他根本來不及注意。而王先生則表示,秦先生在廣場上遛狗,鬆開狗繩就是放任危險的發生。
庭審後,記者來到事發的廣場。這裡並沒有禁止遛狗的標誌牌,也並沒有禁止從事某項運動的標誌牌。周邊居民表示,時常有人到此處遛狗,但大多遛狗者都使用狗鏈。根據《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的要求,攜犬出戶時,應當對犬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犬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被傷者送至醫療機構診治,並先行墊付醫療費用。
事發後,秦先生把王先生送到了醫院,並墊付了救治的費用。庭審中,原被告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雙方一直爭論不休,並拒絕調解,法官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