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的第6章和第7章都是約伯所說的話,是對以利法先前關於他遭災難的一些評價給出回應。在第6章約伯非常憤怒地質問以利法那些空虛的理論,並為自己的正直做出了辯護。
在第7章的內容裡,他認為神與這一場的災難是有關聯的,所以他將目光轉向神,並且在神的面前傾訴自己裡面的悽涼,發出悲哀的怨氣。他這樣祈求就好像一個孩子投到嚴厲父親的懷中一樣,所以讀這一章經文的時候,我們千萬要注意,不可以把它當作敘事體來讀,就是說不可以把它當作是一種真實的對話。
我們在開始的時候就曾多次強調,這是一種詩歌題材,是一種戲劇式的表達方式,就是在描述約伯當時的處境,表達他當時的一些想法。我們看不同的文脈,讀的時候有不同的方式,要不然的話你就會錯誤地去領會這個文本當中所給我們的內容。
在第7章繼續描述約伯如何看待以利法所說的話。11節說「我不禁止我口,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心中常常會有一些痛苦,那麼內心的苦楚到底可不可以發洩出來?向誰發洩?怎麼發洩?約伯深深地感到自己的痛苦和困擾,當他感到痛苦、困擾的時候,他就非常誠實地向神說出了他的感受,宣洩心中失意的情緒。
各位弟兄姐妹,我們如果和約伯有同樣的經歷,心中有很多的苦惱、苦毒,也有很多的情緒,那麼我們能不能發洩出來?當然可以。但問題是你要向誰發洩?其實我們常常向人發洩,常常向人述說,可是大家幾乎都是生活在苦難當中的,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問題。我們向人傾訴自己的苦難,其實誰也幫不了誰,只是徒增更多的愁苦而已,所以選擇傾訴的對象對我們來講極其重要。
作為基督徒來講,我們本身有一個禱告的權柄,可以向神表達我們心中的艱難,祂也樂意聽我們的禱告。所以我們要選擇神,在神的面前表達自己心中的一些想法,坦誠地向神禱告,在禱告當中也有助於我們從永恆的角度來理解我們的處境,通過禱告也可以更多地幫助我們積極地去面對我們的環境。所以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要學習如何在神的面前禱告、尋求。
在7章的12節裡面說「我對神說:我豈是洋海,豈是大魚,你竟防守我呢?」這個好像是約伯對神的一種懷疑。約伯起初是對以利法不滿,後來就直接指向神。雖然約伯在生活上無可指責,但是他卻開始懷疑自己生命存在的價值。從他的觀點可以引申出神是不看顧他的神,神是不公正的神。所以在《約伯記》的38章第2節裡面,神就指責了約伯的這種態度,指出他的說法是不對的。
所以親愛的弟兄姐妹,撒但其實是想利用這些想法,讓我們背棄神,這是撒但的工作。我們像約伯一樣受苦,也許並不是因為我們犯罪的結果,但我們必須小心,我們無論是因為什麼在環境當中,都不可以抱怨,不要因著自己的過犯而受苦。當我們來到上帝的面前,可能有的時候情緒不好,偶爾抱怨幾句,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的抱怨不可以讓我們懷疑上帝的愛,這個是原則。
無論我們怎麼表達自己的情緒,無論我們在禱告當中和神述說什麼樣的話,我們都不可以懷疑上帝對我們的愛,因為祂對我們的愛是永遠不變的愛。
第20節說「鑑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與你何妨?為何以我當你的箭靶子,使我厭棄自己的性命?」神鑑察我們,數算我們的罪,這是約伯當時的理解。
約伯把神當作一個高高在上的旁觀者,他感到神就像他的敵人,毫無憐憫地看著他在痛苦當中掙扎。這是真的嗎?我們都知道神確實是在旁邊查看在我們身上所發生的一切,但我們不要忘記神絕對不是僅僅用嚴厲的眼光來鑑察我們,神是懷著深情,懷著慈愛在關注我們。
祂的關注不是要抓住我們的把柄而置我們於死地,祂的關注是要成為我們隨時的幫助,所以神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屬性,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是要成為我們的幫助。神的屬性向人顯現的時候,是讓人多了解神,目的是讓祂知道祂是全力以赴地在關注我們,這個是最終的目標。
約伯和以利法的第一輪對話就是這麼多的內容,從他們的對話當中我們看到,兩個人挺有意思的。他們的對話好像雞對鴨講一樣,總是有自己的猜測,有自己的判斷,說自己的事兒。
約伯的回應明明是對以利法的回應,慢慢就轉到對神的回應,這就是戲劇式表達的藝術,讓我們看到了人心中更深層次的想法,從而來整理自己與上帝的關係。這樣的對話是很有意思的,相信我們也是常常與神有這樣的對話,那麼在我們與神的對話當中,有沒有整理我們與神的關係?
我們一起來禱告:
親愛的天父,我們感謝你。我們心中有很多的愁苦,我們願意來到你的面前向你傾訴,求你除去我們裡面的苦毒,讓我們帶著一個積極喜樂的心面對我們的環境。如果我們之前對你發過怨言,也求你饒恕我們,求你讓我們不要懷疑你對我們的愛,因為你一直愛著我們,並且用你自己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屬性成為我們隨時的幫助。求你給我們這樣的信心,讓我們不斷地因著你的話語,轉向你,投靠你。禱告奉耶穌的名,阿們!願神祝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