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不卑不亢,算不算做人的最高境界,本人沒考證過。做人要做到不卑不亢,這是對的,但很少有人能始終做到。不卑不亢是一個平常人應有的品格。
關於最高境界,眾說不一,有人歸納了:婚姻的最高境界和,做人的最高境界是舍,擇偶的最高境界是緣,運動的最高境界是度,修煉的最高境界是空,愛情的最高境界是容,養生的最高境界是壽,生活的最高境界樂,交友的最高境界是誠,人生的最高境界是靜。
不卑不亢,形容人說話辦事有恰當的分寸,既不低聲下氣,也不傲慢自大。 這個詞出現在外交場合的頻率較高。它出自明代朱之瑜的《答小宅生順書十九首》:「聖賢自有中正道,不亢不卑,不驕不謅,何得如此也!」
不卑不亢的成語故事是這樣的:春秋末年,齊國宰相晏嬰奉命出使楚國,楚王百般刁難他,先是讓他從小門進城,然後說他是矮子,用最差的飯菜招待他,最後用兩個齊國囚犯來羞辱他,均被他的不卑不亢的態度及高超的外交才能所折服,結果楚王自取其辱。
為人處事的行為準則自古以來有很多,收集在《增廣賢文》中的最多,以家訓或諺語的形式出現。《朱氏家訓》也是講做人的道理的。不卑不亢,難就難在分寸的拿捏上。很少有人做到十全十美。
人生有些時候身處逆境,受人管轄,或寄人籬下,或不得志,處於「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的尷尬處境。面對強惡勢力的打壓和限制,有人不畏豪強,敢於針鋒相對,敢於據理力爭,敢於揭露真相,敢於昂起高傲的頭,表現出正氣凜然的民族氣節,他們受盡折磨,甚至會犧牲生命,比如戰爭年代的方志敏、許雲峰、江姐等。其精神和品格令人敬佩。極少數人則因屈服於對方勢力而背叛自己民族或國家,成為歷史的罪人,如抗日戰爭時期的漢奸。
在現實世界中,面對於自己不利的人和事,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應對態度,有的選擇堅持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堅持據理力爭,結果可能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和打擊,有的則選擇妥協,先表現順從,所謂好漢不吃眼前虧,姑且違心地做自己本不願做的事,先保存實力,待機而後動。越王勾踐臥薪嘗膽,韜光養晦,待回到自己國家東山再起,最終擊敗吳王夫差,終成霸業,就屬於後者。
當然,不卑不亢,更多的時候適用在外交場合。平常時候,人與人之間交往,保持低調最好,低調做人,謙卑受教,高調做事,不落人後,不過於張揚,與人為善,保持親和力,有利於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而以一副傲慢的態度對人,趾高氣昂,目空一切,睥睨天下,不把別人放在眼裡,勢必讓人敬而遠之,受到眾人孤立,對自己的事業和工作帶來隱患。
在與人交往這個問題上,似乎中庸之道比較可取,既不仰視權勢和名人巨賈,也不俯視甚至瞧不起比自己過得差的人,人生平等,友好和睦相處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