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荊浩《筆法記》中「畫者華也」與「畫者畫也」的對話,在三個層面上展開分析。第一,在本體問題上討論「貴似得真」與「度物象而取其真」的理論落實點,以為前者針對「畫者華也」而言,注重形式呈現;後者針對「畫者畫也」,注重個體體驗與主觀表達。第二,在主體問題上討論「筆勝於象,骨氣自高」或「忘筆墨而有真景」,以為前者是在張揚筆墨的生動性,是「畫者畫也」之論的高調呈現;而後者看似回到「畫者華也」的論述上,其實不然,其「真景」一說依然在於人的內在精神,提倡以無欲的空寂狀態,虛以待物,「亡有所為,任運成象。」由此涉及繪畫中圖像意義與繪畫性的關係。第三,討論「隨類賦彩」與「水暈墨章」間的歷史轉換,由此涉及其歷史性問題。
一
讀荊浩《筆法記》,發現有這麼一段對話:
曰:「畫者,華也。但貴似得真。」#畫道論#
叟曰:「不然。畫者,畫也。度物象而取其真。」[1]
二者何異?華,煥發光彩,極具美觀,古時同「花」[2]。在後文中,作者將此與「實」相對,並進一步闡發——「物之華,取其華;物之實,取其實。」從字義上看,似乎開花了,就畫花;結果了,就畫果。若將這花與果的關係推演開來,從對象自身的形式變化推移到繪畫中的形質關係,即由形而觸及到質,形質相關但並非完全一致。換言之,有形並不一定就有質,開花不一定就結果,如「華而不實」者。就繪畫關係而言,此時的「形」僅僅是「華」,若獨立出來,與「質」相對,便與「文」相近了。華,為形式;實,為本質。故又言:「不可持花為實」。這是一句告誡,目的僅僅在於提醒畫家——在物象華美的形式中不一定就能觸碰到存在的本真,切不可將表面的形式作為本質性的東西來追求。
故,由「畫者華也」與「畫者畫也」對話展開的第一層意義,我以為在於說明繪畫中的形質關係,由此涉及本體問題。如「真」,但我們怎樣理解「貴似得真」或「度物象而取其真」?
「貴似得真」是針對「畫者華也」而言。主張「畫者華也」的人,比較注重形式的呈現問題,以為有了形便能獲得其內在的真實。事物的形質是同一的,且質是通過形而存在,內在的真實是通過外部的形式得以體現。不然,我們則無從感知,無法得到。只有充分重視外部的形式,才能獲得內在的真實,而在這兩者之間,寫實性的「似」便成為一種客觀的表現手段。通過相似性的圖像移植,通過人的視幻覺,在人的心理上產生相應的作用,從而激發人的想像,去觸摸物象背後不可知的能讓物象煥發光彩的那個東西。
而且,這「似」的前提又是「華」,直接規定著繪畫的形式樣態,並將這「華」與「真」聯繫起來。那麼,這「真」到底指什麼?是一種與視覺形式相關的美的存在,還是一種與表現形式相對的神的存在?前者強調其客觀性,後者強調其主觀性。
回到「真」的原意上,據古篆書而為漢代的許慎解釋為「仙人變形而登天」。[3]仙人,即神者,或可曰,神者託形而達道。古人以為,耳目為尋真之梯級,由耳目能感受有形之物,而感受是主體行為,受主體意識的引導,也為主體的精神狀態所左右。故真者內在於神,隱形而又行上,充實於形而又有光輝,為孟子所謂「美」者及「大」者。更重要的是,此大而化之,為「聖」者,「聖而不可知之為神」。[4]形式之充實與否,是「貴似得真」的重要環節,因為神在內,形式才得以充實,或可被稱之為誠實。故「畫者華也」之論者,尊重自我的感受,尊重客觀的呈現。如其文開篇,即言入大巖扉,見滿目古松,「圍大者,皮老蒼蘚,翔鱗乘空,蟠虯之勢,欲附雲漢。成林者,爽氣重榮。不能者,抱節自屈。
或迴根出土,或偃截巨流,掛岸盤溪,披苔裂石。因驚其異,遍而賞之。明日攜筆復就寫之,凡數萬本,方如其真。」[5]這段描述,顯然是為後面「貴似得真」的觀點鋪墊。尤其是「凡數萬本,方如其真」,再次說明以形寫神者,需要不斷反覆地探究對象,絕非一蹴而就之事。
「度物象而取其真」是針對「畫者畫也」而言。主張「畫者畫也」的人,比較注重個體體驗及主觀表達。所謂「度」,即計量,依據一定的標準確定數值範圍。若為動詞之「度」(duo),便有推測、估算之意,在數值邊緣增加了模糊度,但還是有標準並有限度的。這裡,荊浩應該是將其作為動詞使用。「度物象而取其真」,雖然也在形質的範圍內討論問題,也考慮客觀的存在,但突出了主體的主觀意向,畫家的選擇性增強了,其個體意識顯現了,有意或無意地將「真」的存在從物象背後拉到了前臺,強調其表現性。一個「度」,一個「取」,都有這個意思。而這個「度」與「取」,都被納入到個體的感受能力及表現範圍內,如荊浩所言:「若不知術,苟似可也,圖真不可及也。」[6]寫實性的「似」與表現性的「真」被分開了,聯繫二者的不再是圖像的對應問題,而是繪畫的表達問題,即「術」。「術」是筆法麼?是荊浩所言之「六要」麼?
「術」的本義是「邑中道」,又有方法、策略、技術之意指。對於山水畫家而言,自然也就回到筆法的問題上,荊浩總結為「六要」——氣、韻、思、景、筆、墨。為何荊浩將「氣」置於筆法的第一要義?因為其關乎「真」的體現問題。如其所言:「似者得其形而遺其氣,真者氣質俱盛。凡氣傳於華遺於象,象之死也。」[7]可見,氣是一個關鍵性的概念,其關聯物象的形與質,關聯著表現中的生動性問題,關聯著「真」的體現。但氣又不是一個純抽象的概念,其可以涵養,可以讓人體會並調控,達到「心隨筆運,取象不惑」的效果。
氣,是內涵的,而由氣及韻,由韻及思,由思及景,由景及筆,由筆及墨,我們可以看到一條自內而外的發展路線,這就是「六要」的內在理路,也是其邏輯所在。如氣與質相動,與心相隨;韻與神相動,與品相隨;思與物相動,與形相隨;景與時相動,與度相隨;筆與法相動,與手相隨;墨與色相動,與氣相隨。[8] 概念的層級很清晰,從抽象到具體,其程序關係也很明確。這是一套新的系統,不同於謝赫的「六法」,或者說,與謝赫相比,荊浩更貼近於當時的山水畫創作現實,在繪畫本體問題上體現出自覺的精神。「畫者畫也」,讓畫家直接面對繪畫而不是其他,繪畫由此變得更為純粹。
二
由「畫者華也」與「畫者畫也」對話展開的第二層意義,在於說明繪畫中圖像意義與繪畫性的關係,由此涉及主體問題。於是,「筆勝於象,骨氣自高」或「忘筆墨而有真景」,可以成為我們進一步討論的話題。
「筆勝於象,骨氣自高」,顯然是在張揚筆墨的生動性,是「畫者畫也」之論的高調呈現。 雖說這用於評價吳道子繪畫,有其特指,但在六朝畫論中,在用筆的問題上,多是尊受物象,尋求物理,講究形理統一,或形神合一。如謝赫就談 「窮理盡性,事絕言象」[9],其畫之「六法」,無論「氣韻生動」、「骨法用筆」,還是「應物象形」、「隨類賦彩」,均應此理。更何況顧愷之的「空其實對則大失」[10]之說,宗炳的「澄懷味象」[11]之論,都注意主客體間的精神往來,並沒有將筆墨之形式本體獨立出來。而荊浩在論述形神關係時,也提到「有形之病」與「無形之病」,稱「有形病者,花木不時,屋小人大,或樹高於山,橋不登於岸,可度形之類也。是如此之病,尚可改圖。無形之病,氣韻俱泯,物象全乖,筆墨雖行,類同死物,以斯格拙,不可刪修。」[12] 自然山川也是有形有勢,有理有氣,不可不顧理氣不求形勢。故其又曰:「山水之象,氣勢相生。」[13]
寫實者,講究形似,且不可違背常形常理,從而顯示圖像的社會學意義及其功能。特別在早期的人物畫上,無非是「明勸戒,著升沉,千載寂寞,披圖可鑑。」[14]只是後來山水畫興起,圖像自身的意義才開始減弱,而筆墨問題逐漸凸顯。這種現象與文人介入繪畫有關。如相傳為梁元帝所撰的《山水松石格》[15],已提出「寫山水之縱橫,或格高而思逸,信筆妙而墨精。」[16] 後來,蘇軾索性就指出:「人禽宮室器用皆有常形。至於山石竹木,水波煙雲,雖無常形,而有常理。常形之失,人皆知之。常理之不當,雖曉畫者有不知。
故凡可以欺世而取名者,必託於無常形者也。雖然,常形之失,止於所失,而不能病其全,若常理之不當,則舉廢之矣。以其形之無常,是以其理不可不謹也。世之工人,或能曲盡其形;而至於其理,非高人逸才不能辨。」[17]其實,荊浩就這一問題也有說法,如「知書畫者,名賢之所學也。耕生知其非本,玩筆取與,終無所成。」[18]工人與高人,耕生與名賢,指的都是主體的社會身份,有階層之別,有文化之異,加之以「學」,涉及其「本」,問題也就明朗了。形理之間,理為重,而明理需要知識,還需要洞察與體會,需要相應的表達方式。
於是,要求畫家能理解,要求畫家能在筆墨樣式中尋找相應的理式,同時還要求一種有質量的筆墨,與人的氣質相關,從而建立新的藝術觀。於是,「逸」的問題出現了,直接挑戰「神」。或者說,在主體性問題上,以「逸」論者改變了以「神」論者的理論視角,從客觀知識轉向主觀知識,直視人的存在。
文人介入繪畫,不僅增強了筆墨趣味,而且將筆墨問題獨立出來,並賦予其特有的意義內涵,使之成為繪畫形式語言的本體。筆墨精神,體現的也就是中國的文人精神。筆墨的價值呈現,不斷地依賴主體的知識涵養與人格修養,重新調整與技藝的關係,逐漸脫離圖像的束縛而建立一套屬於自身的價值評判體系。這套體系不支持圖形的辨識工作,但支持有關生命氣息的體認,因為這氣息能指使筆墨,成就「骨氣」。「骨氣」這一概念與書寫有關,而與書寫相配合的是文不是象。漢代的許慎就說「文者,物象之本。」[19]
而我們通常也認為,文人與繪畫筆墨的關係就立足於書寫,以書寫性構成文人畫家共有的審美特徵,而這恰恰又在隋唐間與山水畫的歷史發展聯繫起來。那麼,我們是否可以認為,「畫者畫也」所強調的繪畫性,也就是中國繪畫中特有的書寫性?而書寫性的核心價值就在「骨氣」,因骨氣包含著畫家的人格修養與情理問題,可將法納入其中,將理也牽連進來。法備氣至,造化入畫,自然這骨氣就勝出圖像,躍然並洋溢著。這與張彥遠所說的「夫象物必在於形似,形似須全其骨氣」的著眼點不同,但與其「骨氣形似,皆本於立意而歸乎用筆」[20]有相通之處,即在用筆的問題上體會這「骨氣」,從書寫的角度體會這「骨氣」,且荊浩還認為「骨氣自高」。
由「骨法用筆」到「骨氣自高」,也就從法至理,由理轉氣,由氣而升格,筆墨之氣象顯然不同。但「骨氣」又可分而論之,如荊浩所作的解釋——「生死剛正謂之骨,跡化不敗謂之氣。」前者是人格的象徵,後者是生命的象徵。於是,「骨氣」與「筋肉」一併又為荊浩列入筆之「四勢」。[21]其中,「筋、肉、骨」等概念,先見於晉之衛夫人的《筆陣圖》[22];而「骨氣」這一概念,則先見於南朝梁之袁昂對蔡邕的書評。[23]若依次查詢,《世說新語》中也用,如「時人道,阮思曠骨氣不及右軍」[24];又,鍾嶸《詩品》亦見此語,如論及魏陳思王植,曰:「其源於國風,骨氣奇高」[25]。這些,都與當時人物品藻的風氣有關。
那麼,「忘筆墨而有真景」一說是否又回到「畫者華也」的論述上?非也。
清康熙年間,王原祁畫了一幅山水立軸,仿荊浩筆法,並題曰:「昔洪谷子在太行山畫松二十餘年,忽遇異人,云:子但畫松之形而不知其神與意,宜乎?久而難成也。仝聞之,頓悟畫理。故其巖壑雲泉,皆有神行於其間。」[26]此是複述荊浩在《筆法記》中所言之事,且王原祁信了,他相信荊浩對景寫生所下的功夫,亦相信聞者能頓悟畫理,在形中見神會意。故他畫時,即追寫意象,讓筆墨縱橫磊落,呈現生機。這裡,筆墨這一概念是遊移的,一是與物形(象)相應,由形及神,表達形意;一是與行跡(式)相應,觸感生情,表現情意。
貼近前者,形象突出了,筆墨隱藏了,在畫家的注意力中也就消失了;貼近後者,筆道突出了,形象也就被操縱了,隨著畫家的情感狀態而活動。在王原祁題跋的下文,可見其體會到的並不是對象的形神表現問題,而是筆意心意與畫理的溝通問題。故其接著往下題:「餘為燮鈞侄作此圖,意欲仿之,而手與心違,無縱橫磊落之致。猶幸不畫形而畫意之語,遵循師法之,猶可冀一日之開悟。是作原非餘專門,喜其無作家氣,故以歸之硯席間耳。」(同上)這是王原祁的理解,並非荊浩原意,尤其是所謂「作家氣」,排解的就是以形寫神論。但在荊浩與黃公望之間,我們還是可以看到一種聯繫,這便是面對自然物象,用心去領會並感悟。
如荊浩居太行山二十多年畫松不斷,黃公望「終日只在荒山亂石叢木深筱中坐」[27],這種近乎修煉的生活方式,與筆墨無關,與形象無關,有的只是人與自然的精神交往。黃公望的山水初學荊浩,但在與自然的關係上又隔了一層,其主觀性更強,故後至王原祁,眼中便只有筆墨程式了。荊浩對自然的觀察還是深入的,如松的形態,闡發得十分細緻——「圍大者,皮老蒼蘚,翔鱗乘空,蟠虯之勢,欲附雲漢。成林者,爽氣重榮;不能者,抱節自屈。或回根出土,或偃截巨流,掛岸盤溪,披苔裂石。因驚其異,遍而賞之。明日攜筆復就寫之,凡數萬本,方如其真。」[28]
這就是「真景」麼?不然。宋韓拙《山水純全集》「論林木」一節談到畫松,所引荊浩之文有異,如「荊浩曰:成材者,氣概高幹;不材者,抱節自屈。有偃蓋而枝盤頭低而腰曲者為異松也,皮老蒼鱗枝枯葉少者為古松也。」[29]與前文相比,其異處正在於所有的言辭都擬人化了,與人的精神狀態緊密相連。也許,這是韓拙轉述時取大意而為之,並參入自己的理解,但也不排除前文有誤。作為畫者,最佳的精神狀態是什麼?無欲。
聖人言:無欲則剛。而荊浩借神人之言,曰:「代去雜欲」。如果說「欲」含有自我實現的因素,源自人的本能,那麼「代去雜欲」則需藉助道德文化觀念才得以實行。剛,是順其天道自然的一種正義,是人格象徵。但在現實中,「剛」的人格體現並非一律地「氣概高幹」,表達形式還取決於其生存環境。荊浩並不在乎外部形式如何,而在乎內在精神如何,即質性或曰品性。他提倡的不是外向觀而是內向觀,無論對人還是對景。故「代去雜欲」只是實現這種內向觀的渠道。人在觀察外部世界的時候,使自我心境處於寂靜與本然的狀態,即「虛以待物」,接納萬象。那麼,對象世界便能充分展開。如莊子所言,人應蕩滌四個「六者」[30],「胸中則正,正則靜,靜則明,明則虛,虛則無為而無不為也。」
這才是賢者逸士的人格修養,才是一澄明的世界。所謂「真景」,便內在於這麼一個無我的世界。「奢欲者,生之賊也。」[31]而「忘筆墨」並非捨棄筆墨,只是將筆墨隨同欲望及對象的形式一併忘卻,其表現出的問題依然是消減圖像的社會學意義,彰顯主體的自由精神。如此這般,筆才能夠「不質不形,如飛如動。」墨才能夠「品物深淺,文採自然。」最後,「亡有所為,任運成象。」——這是荊浩所嚮往的「真景」。
三
由「畫者華也」與「畫者畫也」 對話展開的,還有第三層意義麼?如怎樣看待「隨類賦彩」與「水暈墨章」間的歷史轉換?由此涉及歷史性問題。
荊浩曰:「夫隨類賦彩,自古有能;如水暈墨章,興我唐代。」隨類賦彩,見於謝赫的「六法」,之前也應有人述及。但水暈墨章,則見荊浩明確為唐代之事。難道這便是色彩的中國畫向水墨中國畫轉換的歷史節點?其與文中的「華」之論或「畫」之論有何關聯?
「隨類賦彩,自古有能」,指的是繪畫最初的繪形圖像功能,雖言色彩,亦關乎形,其中用筆線霸定物象輪廓,然後依據事物的本色渲染塗繪,亦有「隨色象類」之意。類,亦解作物。《文心雕龍》「物色第四十六」,有文曰:「寫氣圖貌,既隨物以宛轉。」[32]故,以色貌色的基礎是以形寫形,或曰,應物象形與隨類賦彩是一對相關的繪畫概念。因形神難分,故形色、神色也難分。在對象世界中,形色是一類,可為一體。隨類賦彩,也就連帶形神問題成為寫實繪畫的代名詞。若以錢鍾書之斷句,則為「應物,象形是也;隨類,賦彩是也」[33]。
相較於應物象形,那麼,隨類賦彩,其彩更貼近於物的本質,因彩能名物,色的象徵意義更大於形。六朝間,佛教盛行,壁畫盛行,其彩繪的寫實功夫盛行。至唐代,工筆重彩畫亦為主流,如張彥遠所言:「山水之變,始於吳,成於二李。」[34]吳是吳道子,二李指李思訓、李道昭父子。畫史上有吳道子與李思訓同畫嘉陵江之事,其曰:「李思訓數月之功,吳道子一日之跡,皆極其妙也。」[35]評價上並無偏向,但二人之別,不因為繪畫時間的長短,更在於繪畫的風格不同。
對此,有疏密之說,即吳道子的畫為疏體,李思訓的畫為密體;又,吳道子有筆無墨,而李思訓精於勾勒並善設色,煥爛以求備。故一始一成,應有說法。李思訓年長於吳道子,並辭世在前,何以在山水畫之變的問題上,吳先於李?與其說吳道子早慧,「始創山水之體」;毋寧說吳道子畫山水,偏重筆形墨意,「離披點畫時見缺落。」[36] 用筆放縱,「只以墨蹤為之」[37],雖言神滿意足,可依然局限於筆。而李思訓的畫形色兼具,其精妙臻密,在形質問題上更為完備。
若論水墨山水興起何時?可能要早於唐代。梁元帝的《山水松石格》提到「破墨」,如「難合於破墨,體向異於丹青。隱隱半壁,高潛入冥。」[38]至吳道子已達到較為自由的境界,——「不滯於手,不凝於心,不知然而然」[39]。水墨寫意的現象是有了,但評價呢?《歷代名畫記》中有一則批評論及宗炳,可引起我們注意。如謝赫貶之,言其「跡非準的,意可師校。」而張彥遠則曰:「謝赫之評固不足採也。且宗公高士也,飄然物外情不可以俗畫傳其意旨。」[40]議論的焦點在於,謝赫依然持形神之論,而張彥遠卻以為評論宗炳應在這評價體系之外,因其是「高士」,有「物外情」。
高人、逸士說的是主體身份,而物外情指的是主體情感。這兩個有關主體的概念介入傳統的評價體系,會產生怎樣的變化?「逸品」出現了。先是唐代李嗣真的《書後品》,在九等之上列「逸品」;後見朱景玄的《唐朝名畫錄》,將「逸品」單列於「神、妙、能」三品之外,至宋代黃休復的《益州名畫錄》才將「逸品」作為最高標準,並闡釋為「拙規拒於方圓,鄙精研於彩繪。筆簡形具,得之自然。」[41]而早於黃休復的荊浩,在《筆法記》中已經表明了這態度。
如他在指出「水暈墨章,興我唐代」之後,列舉一系列畫家並加以評說。如論張璪,「氣韻俱盛,筆墨積微;真思卓然,不貴五彩。」又,論麴庭與白雲尊師,「氣象幽妙,俱得其元,動用逸常,深不可測。」論王維,「筆墨宛麗,氣韻高清,巧寫象成,亦動真思。」論項容,「用墨獨得玄門,用筆全無其骨,然於放逸,不失真元氣象」而說李思訓,則「理深思遠,筆跡甚精,雖巧而華,大虧墨彩。」[42]在這些評語中,「氣韻」、「氣象」、「真思」、「真元」等有關主體性的概念多被重複,為贊語,而「五彩」或「墨彩」則被視為有損於繪畫品格的不利因素。
高人、逸士的清高品性被訴諸於繪畫中的水墨,水墨被賦予某種品格,而色彩的價值就在這有關人品的評價中失落了。文人畫家開始重視與水墨相應的寫意手法,改變了原先中鋒用筆的習慣與趣味,豐富了筆線的表現能力,特別是由「筆線」轉向「筆墨」,強調在用筆過程中墨的品質,突出水的作用。王維的水墨渲染,一變勾斫之法;張彥遠的「墨分五色」,直接挑戰「五彩」觀念;而荊浩的「水暈墨章」,是否意味著「隨類賦彩」這一類話語的歷史終結?
筆與墨相合,形質也完備了。吳道子的缺失,就在於其有筆無墨,這在荊浩的《筆記法》中亦如此評價,故只能稱其為「始」者。而項容則有墨無筆,亦非水墨畫一系之成者,更非繪畫之大成者。那成其者呢?荊浩自稱其「採二子之所長,成一家之體。」[43]可見,筆墨這一概念是複合詞,但又是獨立,成為近代以來中國畫的根本。在繪畫的本意上,荊浩提倡回到主體立場,非類,非形,非畛,更非「以彩色掛物象」,而是「畫者,畫也」。
[1] 荊浩《筆法記》,《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2009年版,第6頁。
[2] 許慎的《說文解字》曰:「華,榮也。」又曰:「花,艸木華也。」草木之花,榮華之華,音義相同。(參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74-275頁)《詩經》有句曰:「桃之夭夭,灼灼其華」。(《詩經》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頁)
[3] 段玉裁注曰:「此真之本義也」。如「從匕目乚,Ⅱ,所以承載之」。段玉裁又注曰:「變形,故從匕目。」 而「乚,匿也。讀若隱。仙人能隱形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第384頁)
[4] 見《孟子·盡心下》,文曰:「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孟子正義》,《諸子集成》(一),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585頁。
[5] 同注釋1
[6] 同注釋1
[7] 同注釋1
[8] 參見荊浩對「六要」的闡釋:「氣者心隨筆運,取象不惑。韻者隱跡立形,備儀不俗。思者刪拔大要,凝想形物。景者制度時因,搜妙創真。筆者雖依法則,運轉變通,不質不形,如飛如動。墨者高低暈淡,品物淺深,文採自然,似非因筆。」(同注釋1)
[9] 謝赫《古畫品錄》,《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1頁。
[10]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141頁。
[11] 同上,第143頁。
[12] 同注釋1
[13] 原文為:「山水之象,氣勢相生。故尖曰峰,平曰頂,圓曰巒,相連曰嶺,有穴曰岫,峻壁曰崖。崖間崖下曰巖,路通山中曰谷,不通曰峪,峪中有水曰溪,山夾水曰澗。」(同注釋1)而北宋韓拙的引文則為:「洪谷子雲,尖曰峰,平曰頂,圓曰巒,相連曰嶺,有穴曰岫,峻壁曰崖,崖下曰巖,巖下有冗(穴)而名巖冗(穴)也。山大而高曰嵩,山小而高曰岑。……言谷者,通路曰谷,不相通路者曰壑。窮瀆者,無所通而與水注者川也。兩山夾水曰澗,陵夾水曰溪。」(韓拙《山水純全集》,《中國書畫全書》第2卷,第627頁)
[14] 同注釋9
[15] 是書初見《宋藝文志》著錄,北宋韓拙的《山水純全集》,有引文曰:「梁元帝云:木有四時,春英夏蔭,秋毛冬骨。」(《中國書畫全書》第2卷,第629頁)但均未見全文。目前所見《山水松石格》早期版本,為明代王襏的《書畫傳習錄》,疑其「託名贗作」。《四庫全書總目》則明確質疑,曰「其文凡鄙,不類六朝人語。且元帝之畫,《南史》載有宣尼像,《金樓子》載有職貢圖,《歷代名畫記》載有番客入朝圖、遊春苑圖、鹿圖、師利圖、鶼鶴陂澤圖、芙蓉湖醮鼎圖,《貞觀畫史》載有文殊像。是其擅長,惟在人物。
故姚最《續畫品錄》惟稱湘東王殿下工於像人,特畫神妙,未聞以山水松石傳。」(《四庫全書總目》上冊,中華書局,1995年版,第972頁)謝巍《中國畫學著作考錄》認為「此篇原為蕭繹所撰,傳至後代僅殘存若干,有人輯集成篇,流傳於畫工,輾轉傳抄,遂有脫衍訛誤,使人難讀,於是臆補或附益便摻入,……今已真偽雜出,已難全究,然非全屬贗託。」(上海書畫出版社,1998年版,第39頁)
[16] 《梁元帝山水松石格》,《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3頁。
[17] 蘇軾《淨因院畫記》,《唐宋八大家散文總集》卷6,第4719頁。
[18] 同注釋1
[19] 許慎《說文解字》「敘」,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第754頁。
[20]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124頁。
[21] 原文為:「凡筆有四勢,謂筋肉骨氣。筆絕而斷謂之筋,起伏成實謂之肉,生死剛正謂之骨,跡化不敗謂之氣。」(同注釋1)而北宋韓拙的引文則為:「洪谷子訣曰,筆有四勢,筋骨皮肉是也。筆絕不可斷謂之筋,纏轉隨骨謂之皮,墨跡剛正而露節謂之骨,伏起圓混而肥謂之肉。」(《中國書畫全書》第2卷,第628頁)
[22] 衛鑠《筆陣圖》,曰:「善筆力者多骨,不善筆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多力豐筋者聖,無力無筋者病。」(《歷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1979年版,第22頁)後,唐之虞世南在《筆髓論·指意》中亦言:「太緩而無筋,太急而無骨,橫毫側管則鈍慢而肉多,豎管直鋒則乾枯而露骨。」 (《歷代書法論文選》,第111頁)
[23] 袁昂評曰:「蔡邕書,骨氣洞達,爽爽為神。」(張彥遠《法書要錄》卷2,《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46頁)
[24] 劉義慶《世說新語》卷中之下(光緒17年思賢講舍刻本影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0頁。
[25] 鍾嶸《詩品》,何文煥輯《歷代詩話》,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7頁。
[26] 見首都博物館編《盛世氣象:海峽兩岸重要藏家文物收藏展》,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年版,第211頁。
[27] 李日華《六研齋筆記》,南京:鳳凰出版社,2010年版。
[28] 同注釋1
[29] 韓拙《山水純全集》,《中國書畫全書》第2卷,第629頁。
[30] 所謂四個「六」者,即「貴、富、顯、嚴、名、利,六者勃志也。容、動、色、理、氣、意,六者謬心也。惡、欲、喜、怒、哀、樂,六者累德也。去、就、取、與、知、能,六者塞道也。」王夫之《莊子解》卷23,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版,第208頁。
[31] 同注釋1
[32] 周振甫《文心雕龍選譯》,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81頁。
[33] 錢鍾書《管錐編》(四),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353頁。
[34]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125頁。
[35] 朱景玄《唐朝名畫錄》,《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164頁。
[36]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126頁。
[37] 朱景玄《唐朝名畫錄》,《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164頁。
[38] 同注釋16
[39] 同注釋36
[40]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144頁。
[41] 黃休復《益州名畫錄》,《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188頁。
[42] 荊浩《筆法記》,《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7頁。
[43] 郭若虛《圖畫見聞志》卷2,《中國書畫全書》第1卷,第472頁。
[作者簡介] 鄭工,中國藝術研究院美術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中國美術家協會理論委員會委員,國家近現代美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當代藝術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中華文明歷史題材美術創作工程創作指導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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