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力帆股份重整接近終局,吉利或成實控人
在8月21日被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重整僅4個月後,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破產重整即將迎來終局。
12月21日晚間,*ST力帆(601777)發布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權益變動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指出,因執行《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股份」)控股股東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控股」)變更為重慶滿江紅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滿江紅基金」),重慶滿江紅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滿江紅公司」)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公告顯示,本次重整通過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的方式來實現股權變更,權益變更完成後,滿江紅基金、產業投資人將分別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9.99%、20%。而原控股股東力帆控股的持股比例由約47.08%下降至約13.75%。
據了解,12月1日,重慶五中院裁定批准力帆股份重整計劃。經各方共同協商確認,確定滿江紅基金、產業投資人作為《重整計劃》規定的參與公司重整投資的實施主體參與力帆股份重整,滿江紅基金通過力帆股份重整出資人權益調整程序有條件受讓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並向力帆股份提供資金;產業投資人通過力帆股份重整出資人權益調整程序有條件受讓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並向力帆提供優質產業資源、與力帆股份籤署關於換電型純電動多用途乘用車的授權協議和有關基地代加工業務的轉移協議或其他代加工業務協議、推動力帆股份履行相關售後維保責任和加快推進力帆股份汽車與摩通產業轉型升級。
《公告》指出, 根據滿江紅基金合夥協議的約定,滿江紅公司為滿江紅基金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和執行事務合伙人,負責執行合夥事務和對外代表滿江紅基金,滿江紅基金的投資及其他事務、管理和處置合夥企業的資產、行使作為被投資企業的股東或相關權益人所享有的權利、聘用第三方向合夥企業提供服務、以及對外籤署、交付和履行協議或其他有約束力的文件均由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合伙人決定或需經其同意。
因此,滿江紅企業管理作為普通合伙人和執行事務合伙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和合夥協議的約定,能夠對作為投資型企業的滿江紅基金的重大經營、財務事項產生決定性的影響,滿江紅公司對滿江紅基金擁有實際控制權。
而控股股東和實控人的變更也意味著重慶兩江管委會和吉利正式成為力帆股份的實控人。
事實上,早在力帆控股向法院申請司法重整之前,其意向投資人便已大致確定了。啟信寶顯示,重慶滿江紅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8月6日,其中,重慶兩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吉利邁捷投資有限公司持股49%。彼時力帆汽車尚未確認意向重整投資人;12月14日,滿江紅基金註冊成立。
儘管力帆與吉利方面均回應「一切以公告為準」,但業內猜測,吉利或成為力帆股份背後的實際控制人。
結合*ST力帆此前發布的公告,在此次重整中,吉利可謂以雙重身份投資力帆。
首先,滿江紅基金向力帆股份提供資金。而滿江紅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滿江紅公司,背後大股東就是吉利邁捷投資有限公司,佔股49%。
其次,吉利邁捷的母公司吉利控股集團還作為產業投資人參與力帆重整。而產業投資人則是由吉利邁捷、吉利科技、或吉利邁捷/吉利科技持股比例達70%以上的絕對控股的公司組成。
值得關注的是,力帆股份在11月9日發布的公告中明確指出吉利邁捷/吉利科技集團與力帆股份籤署了關於換電型純電動多用途乘用車的授權協議(該車型已獲工信部334 批次目錄〔產品公告型號:JWT6470SEV01〕),以及有關基地代加工業務的轉移協議或其他代加工業務協議,以支持保障前款換電型純電動多用途乘用車產能。
而有接近力帆的人士曾透露,力帆汽車在11月16日召開的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上表示:「一旦完成重整工作,首先將量產吉利科技集團旗下換電型電動MPV『楓葉80V』。」
業內猜測,隨著換電模式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和鼓勵,此番參與力帆重整,也是吉利在換電領域的重要布局。
隨著控股股東變更完成,*ST力帆(601777)在12月22日停牌一天後,在23日開盤後股價一度觸及漲停,截至記者發稿,報5.22元,漲幅超5%。
(作者:杜巧梅 )